"曲解新聞"何以泛濫?
2012年04月10日14:13 手機看新聞
《中國記者》雜志供稿
新聞報道對“權威發言”的曲解往往造成讀者的誤讀,嚴重影響了傳媒公信力,同時歪曲了公共話題人物的形象。“曲解新聞”已是一個引發眾多議論的問題。有何表現,如何規避?
據《羊城晚報》報道,3月10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廣東團的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結束發言后,轉頭向旁聽採訪的媒體記者說:“有些記者不夠朋友啊!”這天恰是廣東團對中外媒體的“開放日”,在輕鬆、友好的氣氛中,汪洋和善地笑著對記者說:“微博上,有些媒體的標題為了搶眼球,曲解了我的意思,很容易造成誤讀,你們這麼做不怎麼夠朋友啊!”
代表委員也害怕“曲解新聞”
在全國兩會這樣重要而正式的場合,代表委員就媒體和公眾關心的問題作出回應,本該是他們與公眾溝通的最佳方式。可是,有些“不夠朋友”的上會記者,在對“權威發言”報道的過程中,為了追求轟動效應,斷章取義地做出了一些曲解式新聞。
今年3月2日,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倪萍報到時被幾位年輕記者圍住,“倪老師,今年的提案你能透露一下嗎?”倪萍擺擺手,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不說,不說,你們總是歪曲我的意思!”當她跨出大門時,有記者問她:“倪萍阿姨你為什麼不接受採訪呀?”倪萍笑著對他說:“孩子,你就當我是啞巴吧!”第二天,一句斷章取義的話“今年我就是來當啞巴的”,出現在媒體的報道中,一時間,批評倪萍“啞巴論”的評論鋪天蓋地。后來倪萍在微博上做出回應稱,以“當啞巴”為借口推辭,只是為了拒絕記者的採訪,但那位記者卻將此話放大成為在政協會上“當啞巴”,純屬曲解。於是,有些代表委員做出了躲避媒體記者提問的舉動。
“曲解新聞”的類型和成因
第一、對“說話”斷章取義,造成“曲解”。今年3月初,全國人大代表鄭功成就住房問題接受南方某報記者專訪,很快遭遇千萬名大學生的“拍磚”,大家熱議的主要有一段話,即“大學生一畢業就想買房,心態不正常,美國也沒有這麼高的住房自有率。二三十歲的時候,住著國家提供的房子,有什麼不好?”
后來鄭功成鄭重聲明:他沒有說過這段話,是記者斷章取義“曲解”了。他的原話是這樣的:“世界上恐怕沒有哪個國家的人,一走出校門或者剛參加工作就要買房子的,這是不現實的。這幾年來,我一直在講一個觀點,即住房有三重境界,最高境界當然是自己住自己的房,也就是購買商品房;次高境界是自己住別人的房,即租住別人的房;最低境界是自己住政府的房,即公租房或保障房。三重境界要分清,不能一開始就要最高境界,住進自己的房,這是不理性的消費觀念。我跟學生說,你們不要急著一走出校門就爭當‘房奴’,你們都是獨生子女,你們的父母都有一套房子,你們還要急著買房,你們將來又隻生一個孩子,你要那麼多房干嘛?難道大家將來都當房東?”顯然,這段話與報紙上刊登的完全不同。
第二,對“說話”由果溯因不恰當,造成“曲解”。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出的“18周歲就可結婚”的建議,因網民誤解為“提倡18歲結婚”而被評為“雷人建議”。面對紛雜繁復的說法,黃細花特意找記者辯解:“我不是提倡18歲結婚,而是建議放寬婚齡下限。”她說:“我的建議與現實有因果關系。在部分農村,一些未達到法定婚齡而想結婚的人,為早日結婚辦假身份証,或虛報年齡領取結婚証,甚至有人干脆未婚同居,形成事實婚姻,但這種婚姻關系又難受法律保護,從而隱藏諸多社會隱患。同時,由於法定婚齡的推遲,導致育齡不斷升高,最終導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她認為降低法定婚齡和生育年齡,有利於保護婦女兒童的身體健康,促進優生優育。“媒體隻說果不說因,讓大家誤讀了!”
第三,對“說話”各取所需,不當棄舍造成“曲解”。有的記者在報道“權威發言”時,將領導或公眾人物的“說話”不是放在具體的語境中進行描述,而是帶著有色眼鏡進行選擇性地加工,有意舍卻了一些不應該舍卻的東西,使讀者產生誤讀。
例如,今年1月20日人社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在臨近結尾時有媒體提問養老金入市的話題,官方發言人詳細闡述了有關養老金保值增值問題的來龍去脈以及對今后拓寬投資渠道的打算。然而,第二天被廣為傳播的新聞報道口徑不一,有說“養老金入市消息被証實”的,有說“養老金暫無入市計劃”的,有說“人社部新聞發言人辟謠”的,種種消息充斥網絡,導致投資人的預期發生紊亂,無所適從。顯然,將人社部官員的即興發言理解為“辟謠”及“不入市”是一種誤讀。另外,發言人講話中的“我不知道,如果真是這樣,我應該能夠知道”等重要語句,並未出現在第二天的報道中。
第四,對“說話”要素虛化,造成“曲解”。稱之為“權威發言”,是因為領導和公共話題人物的話往往揭示真相,一錘定音,相關新聞要素理應引之有據,用之恰當,言之有理。但在一些新聞報道中,必需的新聞要素卻是模糊的,或人物,或事件,或原因等。
如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今年准備了三條建議,其中一條是“建議建立國家計劃生育指標轉贈平台,允許有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標的公民自願通過國家設立的這一平台轉贈第二胎生育指標,高學歷者、富裕階層、公務員等可從平台中申請第二胎生育指標;轉贈平台通過搖號方式,讓申請指標者與轉贈指標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扶”。這條建議被媒體記者總結為“窮人二胎指標贈讓給富人”,3月3日公布后輿論大嘩,李興浩因此背上了“不人道”的惡名。李興浩連續發了11條微博,稱自己的建議“被誤讀,媒體記者故意虛化了關鍵詞,‘國家調控’這個新聞要素被虛化掉了”。
要素模糊的根源在於記者的採訪不深入、不到位,為圖省事,在情急之下,隻能採用模糊的方法來掩蓋,以求瞞天過海。
第五,以“標題黨”的手法渲染,造成“曲解”。有的記者和媒體在報道“權威發言”時,擷取自認為最有料的一兩句話,以“標題黨”的手法予以渲染,產生了惡劣的影響。
“曲解新聞”的規避
首先,記者和媒體都要有防范“曲解新聞”的意識。有人認為,對領導或公眾人物的“說話”隻要做到“有聞必錄”即可,他們並不知道還有防止誤讀這一說。新聞五要素之一涉及事實的因果關系,在報道“權威發言”時,不僅應當交代“發言”的背景,更應當揭示“發言”與相關事實的因果聯系,而且所揭示的“因”當確能解釋“果”。而從受眾方面來說,他們閱聽“權威發言”新聞,往往已不滿足於停留在“他說了些什麼”的層面上,更想知道“他為什麼這樣說”的究根問底。這就要求記者和媒體對“權威發言”的新聞事實及其背景加以充分的分析、解釋;不僅真實地報道事實的結果,而且認真地探尋形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加以真實的揭示。例如前面所提到的關於“提倡18歲結婚”的報道。如果記者懷有防范之心,將“說話”與事實的因果關系調查清楚,想一想報道中所作的交代是否合乎因果關系、條件關系,等等,或者編輯在審稿時將標題改得更妥帖一些,那麼現有的曲解和誤讀當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媒體記者要切實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在新聞傳播實踐中,面對採訪對象,細心觀察傾聽是不可缺少的基礎;細心分析思考,則是在此基礎上的升華。面對官員和公共話題人物,不可迷信“權威”,也許,觀察和傾聽所得會是真假摻合、魚龍混雜,但是虛假的東西是經不起科學分析的,假象是經不起理性思考的。細心觀察、細心傾聽,用心提問,反復核對事實(包括細節),這既是完成新聞作品的重要前提,也是規避新聞傳播中“曲解新聞”的一個環節。
再次,媒體記者需要擴大知識面和儲備豐富的知識。在報道“權威發言”的時候,記者和媒體有必要對相關素材進行取舍,保留經過核實的、確有價值的、典型生動的素材,舍卻無關緊要或不甚確鑿的素材。如何取舍得有功力,不僅要有一定的新聞傳播學專業知識,而且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比較寬的知識面,借助於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來規避“曲解新聞”。(作者單位:海寧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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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對“權威發言”的曲解往往造成讀者的誤讀,嚴重影響了傳媒公信力,同時歪曲了公共話題人物的形象。“曲解新聞”已是一個引發眾多議論的問題。有何表現,如何規避?
據《羊城晚報》報道,3月10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廣東團的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結束發言后,轉頭向旁聽採訪的媒體記者說:“有些記者不夠朋友啊!”這天恰是廣東團對中外媒體的“開放日”,在輕鬆、友好的氣氛中,汪洋和善地笑著對記者說:“微博上,有些媒體的標題為了搶眼球,曲解了我的意思,很容易造成誤讀,你們這麼做不怎麼夠朋友啊!”
代表委員也害怕“曲解新聞”
在全國兩會這樣重要而正式的場合,代表委員就媒體和公眾關心的問題作出回應,本該是他們與公眾溝通的最佳方式。可是,有些“不夠朋友”的上會記者,在對“權威發言”報道的過程中,為了追求轟動效應,斷章取義地做出了一些曲解式新聞。
今年3月2日,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倪萍報到時被幾位年輕記者圍住,“倪老師,今年的提案你能透露一下嗎?”倪萍擺擺手,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不說,不說,你們總是歪曲我的意思!”當她跨出大門時,有記者問她:“倪萍阿姨你為什麼不接受採訪呀?”倪萍笑著對他說:“孩子,你就當我是啞巴吧!”第二天,一句斷章取義的話“今年我就是來當啞巴的”,出現在媒體的報道中,一時間,批評倪萍“啞巴論”的評論鋪天蓋地。后來倪萍在微博上做出回應稱,以“當啞巴”為借口推辭,只是為了拒絕記者的採訪,但那位記者卻將此話放大成為在政協會上“當啞巴”,純屬曲解。於是,有些代表委員做出了躲避媒體記者提問的舉動。
“曲解新聞”的類型和成因
第一、對“說話”斷章取義,造成“曲解”。今年3月初,全國人大代表鄭功成就住房問題接受南方某報記者專訪,很快遭遇千萬名大學生的“拍磚”,大家熱議的主要有一段話,即“大學生一畢業就想買房,心態不正常,美國也沒有這麼高的住房自有率。二三十歲的時候,住著國家提供的房子,有什麼不好?”
后來鄭功成鄭重聲明:他沒有說過這段話,是記者斷章取義“曲解”了。他的原話是這樣的:“世界上恐怕沒有哪個國家的人,一走出校門或者剛參加工作就要買房子的,這是不現實的。這幾年來,我一直在講一個觀點,即住房有三重境界,最高境界當然是自己住自己的房,也就是購買商品房;次高境界是自己住別人的房,即租住別人的房;最低境界是自己住政府的房,即公租房或保障房。三重境界要分清,不能一開始就要最高境界,住進自己的房,這是不理性的消費觀念。我跟學生說,你們不要急著一走出校門就爭當‘房奴’,你們都是獨生子女,你們的父母都有一套房子,你們還要急著買房,你們將來又隻生一個孩子,你要那麼多房干嘛?難道大家將來都當房東?”顯然,這段話與報紙上刊登的完全不同。
第二,對“說話”由果溯因不恰當,造成“曲解”。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出的“18周歲就可結婚”的建議,因網民誤解為“提倡18歲結婚”而被評為“雷人建議”。面對紛雜繁復的說法,黃細花特意找記者辯解:“我不是提倡18歲結婚,而是建議放寬婚齡下限。”她說:“我的建議與現實有因果關系。在部分農村,一些未達到法定婚齡而想結婚的人,為早日結婚辦假身份証,或虛報年齡領取結婚証,甚至有人干脆未婚同居,形成事實婚姻,但這種婚姻關系又難受法律保護,從而隱藏諸多社會隱患。同時,由於法定婚齡的推遲,導致育齡不斷升高,最終導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她認為降低法定婚齡和生育年齡,有利於保護婦女兒童的身體健康,促進優生優育。“媒體隻說果不說因,讓大家誤讀了!”
第三,對“說話”各取所需,不當棄舍造成“曲解”。有的記者在報道“權威發言”時,將領導或公眾人物的“說話”不是放在具體的語境中進行描述,而是帶著有色眼鏡進行選擇性地加工,有意舍卻了一些不應該舍卻的東西,使讀者產生誤讀。
例如,今年1月20日人社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在臨近結尾時有媒體提問養老金入市的話題,官方發言人詳細闡述了有關養老金保值增值問題的來龍去脈以及對今后拓寬投資渠道的打算。然而,第二天被廣為傳播的新聞報道口徑不一,有說“養老金入市消息被証實”的,有說“養老金暫無入市計劃”的,有說“人社部新聞發言人辟謠”的,種種消息充斥網絡,導致投資人的預期發生紊亂,無所適從。顯然,將人社部官員的即興發言理解為“辟謠”及“不入市”是一種誤讀。另外,發言人講話中的“我不知道,如果真是這樣,我應該能夠知道”等重要語句,並未出現在第二天的報道中。
第四,對“說話”要素虛化,造成“曲解”。稱之為“權威發言”,是因為領導和公共話題人物的話往往揭示真相,一錘定音,相關新聞要素理應引之有據,用之恰當,言之有理。但在一些新聞報道中,必需的新聞要素卻是模糊的,或人物,或事件,或原因等。
如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今年准備了三條建議,其中一條是“建議建立國家計劃生育指標轉贈平台,允許有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標的公民自願通過國家設立的這一平台轉贈第二胎生育指標,高學歷者、富裕階層、公務員等可從平台中申請第二胎生育指標;轉贈平台通過搖號方式,讓申請指標者與轉贈指標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扶”。這條建議被媒體記者總結為“窮人二胎指標贈讓給富人”,3月3日公布后輿論大嘩,李興浩因此背上了“不人道”的惡名。李興浩連續發了11條微博,稱自己的建議“被誤讀,媒體記者故意虛化了關鍵詞,‘國家調控’這個新聞要素被虛化掉了”。
要素模糊的根源在於記者的採訪不深入、不到位,為圖省事,在情急之下,隻能採用模糊的方法來掩蓋,以求瞞天過海。
第五,以“標題黨”的手法渲染,造成“曲解”。有的記者和媒體在報道“權威發言”時,擷取自認為最有料的一兩句話,以“標題黨”的手法予以渲染,產生了惡劣的影響。
“曲解新聞”的規避
首先,記者和媒體都要有防范“曲解新聞”的意識。有人認為,對領導或公眾人物的“說話”隻要做到“有聞必錄”即可,他們並不知道還有防止誤讀這一說。新聞五要素之一涉及事實的因果關系,在報道“權威發言”時,不僅應當交代“發言”的背景,更應當揭示“發言”與相關事實的因果聯系,而且所揭示的“因”當確能解釋“果”。而從受眾方面來說,他們閱聽“權威發言”新聞,往往已不滿足於停留在“他說了些什麼”的層面上,更想知道“他為什麼這樣說”的究根問底。這就要求記者和媒體對“權威發言”的新聞事實及其背景加以充分的分析、解釋;不僅真實地報道事實的結果,而且認真地探尋形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加以真實的揭示。例如前面所提到的關於“提倡18歲結婚”的報道。如果記者懷有防范之心,將“說話”與事實的因果關系調查清楚,想一想報道中所作的交代是否合乎因果關系、條件關系,等等,或者編輯在審稿時將標題改得更妥帖一些,那麼現有的曲解和誤讀當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媒體記者要切實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在新聞傳播實踐中,面對採訪對象,細心觀察傾聽是不可缺少的基礎;細心分析思考,則是在此基礎上的升華。面對官員和公共話題人物,不可迷信“權威”,也許,觀察和傾聽所得會是真假摻合、魚龍混雜,但是虛假的東西是經不起科學分析的,假象是經不起理性思考的。細心觀察、細心傾聽,用心提問,反復核對事實(包括細節),這既是完成新聞作品的重要前提,也是規避新聞傳播中“曲解新聞”的一個環節。
再次,媒體記者需要擴大知識面和儲備豐富的知識。在報道“權威發言”的時候,記者和媒體有必要對相關素材進行取舍,保留經過核實的、確有價值的、典型生動的素材,舍卻無關緊要或不甚確鑿的素材。如何取舍得有功力,不僅要有一定的新聞傳播學專業知識,而且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比較寬的知識面,借助於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來規避“曲解新聞”。(作者單位:海寧日報社)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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