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黨報如何"巧"做輿論監督?
2012年04月11日15:09 手機看新聞
《中國記者》雜志供稿
輿論監督難,黨報做輿論監督報道時更要慎之又慎。總結多年來做輿論監督報道的經驗,《麗水日報》認為:地市黨報要“巧”做輿論監督,才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從2004年7月開始,《麗水日報》專門開設以輿論監督報道為主的專版“新聞調查”。七年多來,欄目從未間斷,刊發了大量在社會上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輿論監督文章。
在全省地市黨報中,開設熱線等具有一定輿論監督性質欄目的媒體不在少數;但像《麗水日報》這樣開設專版做輿論監督報道,並能長期堅持的卻不多。7年多來,《麗水日報》所發的監督性稿件,絕大多數是成功的,做到了幫忙不添亂,贏得了黨委、政府肯定和讀者贊揚。
配言論加大監督力度
輿論監督報道的前提是客觀公正,這不僅僅體現在記者要帶著客觀公正的心態進行調查採訪,更體現在稿件見報時不得摻雜任何傾向性觀點、批判性言語。因此,輿論監督文章應該隻有客觀事實,絕無作者評論。
然而許多時候,單靠一篇監督文章顯得有些勢單力薄,有些該說的話沒有說透,很可能不足以引起有關方面重視。此時配發立場鮮明、語言犀利、能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症結所在或嚴重性的言論,則無異增加了匕首投槍作用,極大提高了輿論監督報道的力度。我們總結兩種配發言論的做法。
一是在輿論監督稿件刊發的同時,在同一版面上配發言論。對一些長期拖而未決的老問題,採取這一做法,旨在相關的輿論監督報道一推出就是重磅炸彈,引起高度重視。
2004年7月12日,“新聞調查”第一期刊發《銀場村民:何時結束這種蝸居生活?》,反映麗水市蓮都區銀場村由於330國道麗縉復線工程從其村后鑿山而過,造成山體滑坡引發A類地質災害,全村69戶260名村民被迫遷移到臨時棚屋居住,一住就是6年的問題。該文刊發的同時,由報社領導親自配寫的言論《群眾利益無小事》同版見報。報紙發出當天,這一拖了6年之久的老問題就引起了麗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時任市委書記樓陽生直接在報紙上批示,要求有關部門盡快解決這一問題。事后,問題很快得到解決。
二是輿論監督稿件刊發后,視情況在重要版面上刊發言論。對一些新近發生、主管部門或當地黨委政府還不知情的問題,採取先發輿論監督稿件,客觀公正地把問題反映出來,然后再觀后效的做法。
監督稿件刊發后如果責任部門和單位不夠重視或熟視無睹,再在《麗水日報》頭版、二版等重要版面刊發評論,甚至系列評論,追蹤報道,直至引起重視,問題解決為止。
抓住機遇做適時監督
古希臘物理學家阿基米德曾說過:“假如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推動地球。”這個著名的杠杆原理,同樣“適用”我們的輿論監督報道,而這個“支點”就是“時機”。實踐當中,有些輿論監督報道,花了很大的心思去做,由於時機不對,最后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但是如果找准時機,適時而發,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06年8月7日,“新聞調查”版面刊發了《仙都景區“鐵成”蒙難 國保摩崖難辨輪廓》一文,在全國率先曝光了《大旗英雄傳》劇組破壞縉雲仙都景區內國家級文物——“鐵城”摩崖石刻。
文章刊發后短短幾天內,新華社、新華網、《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國家級權威媒體和北京電視台、浙江電視台數以百計的省市媒體爭相報道;互聯網上更是譴責聲如潮。迫於壓力,第4天《大旗英雄傳》劇組向浙江省文物局及全國觀眾公開道歉,並派專人前往事發地協助調查處理。
期間,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多次過問、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點名批評,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和當地政府立案調查。隨后《大旗英雄傳》劇組被罰款2萬元;仙都風景區管理處被罰款5000元,管理處正副主任被撤職。
事實上,《大旗英雄傳》劇組破壞國家級文物這一新聞事實發生2005年5月,時隔一年零三個月后還去曝光這一事件的原因,就是找准了一個非常有利的時機,即2006年4月《無極》劇組被曝破壞雲南香格裡拉碧沽天池自然景觀的事件轟動全國。
影視劇組在短短的4個月內先后破壞景區的自然景觀和國家級文物,兩大事件疊加產生強大的輿論波及效應,並最終“催生”了國家四部委對景區影視拍攝活動的禁止性規定,以防今后類似的破壞事件發生。這一稿件也獲得當年浙江省好新聞一等獎。
【1】 【2】
ceshi
輿論監督難,黨報做輿論監督報道時更要慎之又慎。總結多年來做輿論監督報道的經驗,《麗水日報》認為:地市黨報要“巧”做輿論監督,才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從2004年7月開始,《麗水日報》專門開設以輿論監督報道為主的專版“新聞調查”。七年多來,欄目從未間斷,刊發了大量在社會上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輿論監督文章。
在全省地市黨報中,開設熱線等具有一定輿論監督性質欄目的媒體不在少數;但像《麗水日報》這樣開設專版做輿論監督報道,並能長期堅持的卻不多。7年多來,《麗水日報》所發的監督性稿件,絕大多數是成功的,做到了幫忙不添亂,贏得了黨委、政府肯定和讀者贊揚。
配言論加大監督力度
輿論監督報道的前提是客觀公正,這不僅僅體現在記者要帶著客觀公正的心態進行調查採訪,更體現在稿件見報時不得摻雜任何傾向性觀點、批判性言語。因此,輿論監督文章應該隻有客觀事實,絕無作者評論。
然而許多時候,單靠一篇監督文章顯得有些勢單力薄,有些該說的話沒有說透,很可能不足以引起有關方面重視。此時配發立場鮮明、語言犀利、能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症結所在或嚴重性的言論,則無異增加了匕首投槍作用,極大提高了輿論監督報道的力度。我們總結兩種配發言論的做法。
一是在輿論監督稿件刊發的同時,在同一版面上配發言論。對一些長期拖而未決的老問題,採取這一做法,旨在相關的輿論監督報道一推出就是重磅炸彈,引起高度重視。
2004年7月12日,“新聞調查”第一期刊發《銀場村民:何時結束這種蝸居生活?》,反映麗水市蓮都區銀場村由於330國道麗縉復線工程從其村后鑿山而過,造成山體滑坡引發A類地質災害,全村69戶260名村民被迫遷移到臨時棚屋居住,一住就是6年的問題。該文刊發的同時,由報社領導親自配寫的言論《群眾利益無小事》同版見報。報紙發出當天,這一拖了6年之久的老問題就引起了麗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時任市委書記樓陽生直接在報紙上批示,要求有關部門盡快解決這一問題。事后,問題很快得到解決。
二是輿論監督稿件刊發后,視情況在重要版面上刊發言論。對一些新近發生、主管部門或當地黨委政府還不知情的問題,採取先發輿論監督稿件,客觀公正地把問題反映出來,然后再觀后效的做法。
監督稿件刊發后如果責任部門和單位不夠重視或熟視無睹,再在《麗水日報》頭版、二版等重要版面刊發評論,甚至系列評論,追蹤報道,直至引起重視,問題解決為止。
抓住機遇做適時監督
古希臘物理學家阿基米德曾說過:“假如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推動地球。”這個著名的杠杆原理,同樣“適用”我們的輿論監督報道,而這個“支點”就是“時機”。實踐當中,有些輿論監督報道,花了很大的心思去做,由於時機不對,最后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但是如果找准時機,適時而發,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06年8月7日,“新聞調查”版面刊發了《仙都景區“鐵成”蒙難 國保摩崖難辨輪廓》一文,在全國率先曝光了《大旗英雄傳》劇組破壞縉雲仙都景區內國家級文物——“鐵城”摩崖石刻。
文章刊發后短短幾天內,新華社、新華網、《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國家級權威媒體和北京電視台、浙江電視台數以百計的省市媒體爭相報道;互聯網上更是譴責聲如潮。迫於壓力,第4天《大旗英雄傳》劇組向浙江省文物局及全國觀眾公開道歉,並派專人前往事發地協助調查處理。
期間,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多次過問、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點名批評,浙江省文物監察總隊和當地政府立案調查。隨后《大旗英雄傳》劇組被罰款2萬元;仙都風景區管理處被罰款5000元,管理處正副主任被撤職。
事實上,《大旗英雄傳》劇組破壞國家級文物這一新聞事實發生2005年5月,時隔一年零三個月后還去曝光這一事件的原因,就是找准了一個非常有利的時機,即2006年4月《無極》劇組被曝破壞雲南香格裡拉碧沽天池自然景觀的事件轟動全國。
影視劇組在短短的4個月內先后破壞景區的自然景觀和國家級文物,兩大事件疊加產生強大的輿論波及效應,並最終“催生”了國家四部委對景區影視拍攝活動的禁止性規定,以防今后類似的破壞事件發生。這一稿件也獲得當年浙江省好新聞一等獎。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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