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民正在接受民警審訊。警方供圖
繼秦火火等網絡名人之后,作為在昆明“躲貓貓”、“小學生賣淫案”等事件中表現活躍的網絡意見領袖董如彬(網名“邊民”),因涉嫌虛報注冊資本、非法經營、尋舋滋事3項罪名,於昨天被批准逮捕。
在最高法、最高檢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后,公安打擊傳謠言等專項行動正深入推進。
復雜經歷
借熱點事件變網絡名人
今年8月底,昆明警方根據涉案人員的主動揭發,獲取雲南邊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的犯罪線索。警方偵查發現,股東邊民虛報注冊資本100萬元,欺騙工商部門注冊登記。9月10日,邊民因涉嫌虛報注冊資本被刑拘。
調查發現,2011年以來,邊民利用其“網絡名人”身份,捏造虛假信息在網上有償發布、惡意炒作,造成網絡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涉嫌非法經營、尋舋滋事犯罪,遂成立專案組立案調查。
邊民真名董如彬,51歲,西雙版納人。2007年,他開始擔任雲南房網運營總監,正式進入“媒體行業”。2011年,邊民與人創辦了傳播公司。
邊民在多個論壇發表多篇帖文,逐漸引起網民關注。在2009年以來的一系列熱點敏感事件中高調發聲,他表現活躍,曾被雲南媒體評為“省十大網絡牛人”。
【同事評價】
“他(邊民)什麼都敢說,什麼都敢炒”
——邊民公司某合伙人
“以前我認為他(邊民)是正義人士,但進公司后發現他做事鬼鬼祟祟,這種炒作方式太可怕了”
——邊民公司某員工
低頭認錯
承認越紅線向網民致歉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邊民開始也認為自己在網上炒作,以及收錢的事都沒錯。但在向民警講述了一遍后,邊民也意識到自己確實錯了,“越想越覺得有問題”。
在看過兩高的司法解釋后,邊民認為,司法解釋是規范網絡行為的紅線。邊民說,在網絡社會也要有底線,希望網絡名人或網友,發表言論應該謹慎,要“具備一定的社會責任和社會良心”。對於自己的炒作行為,邊民承認自己“越線”,對別人造成了不良影響。
最終,邊民向警方坦陳,“對這些不實、錯誤言論會產生的后果沒有考慮太多,對閱讀這些言論的粉絲和讀者帶來的負面影響,我也說聲對不起”。
■鏈接·傳謠案例
◎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據警方調查,“7·23”動車事故發生后,他故意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誣稱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國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等。
◎立二拆四真名楊秀宇,制造女孩別針換別墅、“封殺王老吉”等網絡熱點事件,和秦火火勾結進行網絡炒作。
◎周祿寶號稱“網絡反腐維權斗士”、“網絡知名爆料人”,被控敲詐多家寺廟,在替業主向房地產商維權時,兩頭收錢。
◎傅學勝炮制中石化女處長非洲牛郎門,編造上海金山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馬某貪污受賄20多億、擁有60多處房產、包養10余名情婦,並殺害企業家黃某的信息。
◎仲偉注冊“社會焦點網”等網站,伙同他人假冒記者進行敲詐。
◎董良杰微博認証為環保專家,編造“自來水裡含避孕藥”“銅質水龍頭都含鉛,毒性堪比三聚氰胺”“舟山人頭發裡汞超標”“南京豬肉含鉛超標”“惠州豬肝銅超標”等虛假謠言。(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