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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危機報道的心理關注

——以“4•1”復旦投毒案為例

賈麗雲?

2014年02月13日09:58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一、危機事件報道介紹

復旦投毒案的風波已經漸趨平息。回首案件的始末,從2013年4月16日始此案在媒體上報道,到之后對嫌疑的人的各種推斷和猜測,掀起了軒然大波,再到最終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暫告以段落。在此次案件報道過程中,以背景材料出現在受眾視野還有以前發生的幾起類似的名校大學生投毒案,尤其是北大未破的朱令案再次引發了人們的尋找真凶的熱情,2007年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對朱令案的報道的視頻在網絡上瘋傳,許多當年未關注過此事的人也在這次掀起的熱潮中再次關注此案。最終以2013年5月8日北京警方發表的公開回應《“朱令案”仍未獲取直接証據》宣告結束。

復旦投毒案發生之后,媒體及時、迅速的報道很快引起了受眾的關注,其中包括大學生、教育者、司法機關、媒體等。與本案一起成為討論熱點的除了本次投毒案的當事人、所在學校——復旦大學,還有這幾起案件的當事人的所學專業——化學和醫學專業。在此次突發事件過程中作為媒體,在報道過程中能否關注各方心理,拿捏到位、收放自如,對於起到良好的輿論導向的作用非常重要。

二、危機事件定義和特點

突發危機事件是指由意外事件引起的危險和緊急的狀態,具有意外性、聚焦性、破壞性、緊迫性,容易引起漣漪效應、蝴蝶效應和多米諾骨牌效應。按照原因可分為兩種:一是天災,即自然災害﹔二是人禍,即社會危機。社會危機按現代控制理論可分為預測性危機和不可預測性危機﹔按照波及區域可分為區域危機、國家危機乃至全球危機等﹔按照發生領域,可分為政治危機、經濟危機、民族危機、宗教危機等。復旦投毒案按照以上標准應該屬於人禍、不可預測性、引起全國關注的社會性危機事件。

危機事件報道指針對危機,運用大眾傳媒及相應手段,對社會進行有效控制的信息傳播活動,其目的在於通過及時、有效的信息傳播對危機進行干預和影響,使其向好的方向轉化。本次危機事件因其不僅引起了廣泛關注,而且引發了對教育重點的探討以及廣大大學生的心理恐慌,對於這次事件的報道會對輿論起到很強的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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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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