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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王寶強馬蓉婚變 出軌也不一定"淨身出戶"

2016年08月17日07:36 |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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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馬蓉起訴王寶強 告其侵犯名譽權

王寶強聲明妻子與經紀人出軌,並到法院起訴離婚,一直說著“不是不爆,時候未到”的馬蓉終於有動作了,昨日馬蓉在微博晒出了案件受理通知書,她委托律師起訴王寶強的離婚聲明侵犯她的名譽權。

王寶強若証據確鑿不構成侵權

8月16日,馬蓉委托律師到北京朝陽法院立案。認為王寶強14日凌晨所發微博侵犯名譽。馬蓉在起訴書中稱,其與王寶強系夫妻關系,8月14日00:21分王寶強在其實名認証個人微博中發布聲明。該微博發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基於前述造謠內容,對其進行大肆詆毀、謾罵,甚至連兩個年幼的孩子都不放過。馬蓉認為上述內容對其構成造謠詆毀,系惡意對其進行人身攻擊,王寶強所發布的造謠誹謗言論給其個人名譽和社會評價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並給其造成極其嚴重的精神損害。為維護合法權益,減少因王寶強行為給兩個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創傷,訴至法院,要求王寶強停止侵權,立即刪除2016年8月14日00:21分發布的微博,並在其個人微博首頁置頂賠禮道歉連續不低於30天。據了解,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北京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隨后馬蓉的微博晒出了案件受理通知書以及訴訟費繳納發票。但此舉卻引來了無數網友的攻擊,大部分為謾罵。馬蓉不堪其擾,已經關閉了微信,並稱“一切都會真相大白,求你們別打擾。”

那麼馬蓉起訴王寶強侵權有可能勝訴嗎?華商報記者昨日採訪了九州同律師事務所崔芊律師,他分析稱:“如果王寶強在離婚案件中真的拿出馬蓉出軌的証據,那麼王寶強依據這些証據發出的離婚聲明就不屬於侵犯名譽權。”

另外崔芊律師認為王寶強有可能會申請暫時中止審理侵犯名譽權的案子,“因為這個案子有待於離婚案件的審理結果,要等有些証據拿出來以后才能進一步審理名譽權案件,因此他可能會申請暫時中止審理。”至於什麼樣的証據在法律上可以作為証明出軌的証據,崔芊表示:“從現在的一些信息來看,王寶強方面在搜集証據方面也下了一定的工夫,如果有錄音、現場照片和錄像等証據,都能夠証明馬蓉和經紀人之間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以此可以請求法庭判定強行離婚。”

王寶強洛杉磯房產在售

據網友透露,王寶強和馬蓉在洛杉磯的房產正在出售。據網友介紹,王寶強在洛杉磯的房子位於帕薩迪納老區,建於1958年,含院子佔地0.33英畝(1355平方米),建筑面積2300平方英尺(約214平方米),從美國民宅來看和豪宅兩個字搭不上邊。這個房子相當於國內的學區房,2012年房價85萬美元,2013年12月20日,王寶強以120萬美元全款買入,這個價格明顯高於周邊房價。而2013年是洛杉磯房價的最低水平,現在這套房市場估價才一百萬美元。該爆料人表示,這其中至少有30萬美元的貓膩,當初幫王寶強買房的人很有可能從中牟取了暴利。而也有網友8月9日在美國撞見馬蓉帶著一雙兒女在游玩,目前不知是否回國。

明星友人發聲挺王寶強

早前,陳思誠也公開力挺王寶強:“兄弟,我在你身邊。同時陳思誠也奉勸廣大網友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任意批評他人。”而王寶強在陳思誠導演的電影中,恰恰演了一個老婆出軌的角色。8月15日晚,陳歐發文稱:“轉移財產,傷及家人,我承認我震驚了。”內地女演員陳祉希對此事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她稱:“為什麼女人可以這麼絕情,肆無忌憚徹頭徹尾的傷害你們!隻因你們太善良,太忍讓,太包容!請別拿他們的包容當軟弱好嗎?8月15日晚,小沈陽晒出王寶強照片,並寫道:“兄弟,真心希望那個快樂的你能早點回來。大家都還等著看你的電影呢!”昨日上午,曾在《士兵突擊》中一起合作的李晨也發文支持王寶強,他寫道:“十年前曾一同戰斗過,十年后也無懼風雨。挺你,兄弟。”(記者 羅媛媛)

王寶強能不能離婚?出軌是否必然導致離婚?財產會怎麼分割?

看律師咋分析“寶馬婚變”

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上發表離婚聲明,稱妻子馬蓉與經紀人宋喆有不正當關系,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系,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這則爆炸性消息立刻成為連續多日來的最熱點事件。

這起明星家事從曝光以來,不僅引爆娛樂圈,其中凸顯出來的法律問題也引起了眾多法律界人士的關注。王寶強是否能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子女歸誰撫養……華商報記者採訪了西安多位主打婚姻家庭法方向的律師,看看他們怎麼分析。

微博宣布解除婚姻關系

律師說:無效

王寶強在微博聲明中宣布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系,在某些網站上,馬蓉的身份也變成了王寶強前妻。

陝西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博、張聰慧認為,王寶強單方面聲明並不能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王寶強在微博上發布的聲明在性質上等同於我國古代的‘休書’,但在目前,我國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隻有兩種,一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二是去法院訴訟離婚。”

兩位律師認為,王寶強發表聲明后,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雙方火藥味十足,鑒於此,王寶強與馬蓉協議離婚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王寶強於8月16日前往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法院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已正式受理。

出軌是否必然導致離婚?

律師說:不一定

在離婚起訴書中,王寶強訴稱,2010年2月10日,他與馬蓉在河北邢台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他為家庭幸福安定不懈努力,但馬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僅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系,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請求法院判令他和馬蓉離婚。

出軌,一般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在我國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的唯一法定理由——感情破裂,《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王博、張聰慧律師認為,馬蓉的行為與上述法律規定的第一款相類似,但卻並不相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的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如果馬蓉與宋喆只是偶然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二人並未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法院一般不會因此而判決離婚。

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浩公認為,法院判斷“感情破裂”要建立在証據基礎上,出軌的証據,“必須是捉奸在床的直接証據!”即使有這樣的証據,法院也並不必然判離。王浩公也認為,隻有在同居、重婚的情形下,法院才會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次或多次出軌仍然與同居有很大的界限,“除非馬蓉同意離婚,否則王寶強第一次起訴,法院很難判決離婚。”

出軌后會“淨身出戶”?

律師說:財產可能平分

“寶馬婚變”曝光后,多數網友對王寶強持支持態度,並攻擊馬蓉、宋喆,有網友認為馬蓉應“淨身出戶”。

假設馬蓉出軌屬實,那麼她是否會因為出軌行為導致不分或少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呢?《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王浩公律師認為,“假如只是偶爾出軌,原則上平分財產,出軌並不一定會少分或不分財產。”如果王寶強能拿出証據証明馬蓉一方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也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涉嫌犯罪,王寶強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

王博、張聰慧律師也認為,馬蓉的“出軌”行為並不一定會少分或不分財產。

妻子出軌,王寶強能否拿到孩子撫養權?

律師說:法院要綜合考慮

王寶強還請求法院判令一雙兒女歸他撫養,由馬蓉支付撫養費一直到孩子18周歲。

2010年馬蓉產下第一個孩子,2011年10月產下第二個孩子。兩個孩子都年滿兩周歲,已過哺乳期,但都未超過10周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王博、張聰慧律師認為,在離婚時,需綜合考慮雙方對孩子陪伴和照料的程度、各自的經濟能力、教育程度等一系列因素,來綜合認定誰來撫養更有利於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長。

王浩公說,法院判決子女的撫養權依據的是“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夫妻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司法實踐中,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歸女方,年齡大些的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原則是跟誰在一起有利於孩子成長,而不是說誰有錢,是否可以長久陪伴孩子、教育孩子,家長文化程度如何、生活環境如何,都會是考慮因素。”至於“出軌”,他認為,出軌只是對婚姻的相對方有過錯,而不是對子女,因此,出軌對撫養權的確定並沒有太大關系。

網友曝光親昵照等能否作為出軌証據?

律師說:不是直接証據

“寶馬婚變”后,網友不斷從微博、網絡消息中挖出馬蓉、宋喆顯得親昵的照片等,這些能否作為王寶強起訴離婚的証據呢?王浩公律師認為,王寶強、馬蓉、宋喆三人不僅是工作關系,經紀人還有私人秘書的性質。因此,曝光出的親昵照片、兩人一前一后從房間出來或者開房記錄,都不能成為馬蓉與宋喆有不正當兩性關系的直接証據。因此,在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中,王寶強需要提供強有力的証據,否則就可能面臨敗訴風險。 (記者 佘暉)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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