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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公關不是堵住媒體的嘴

楊鑫宇
2016年08月25日06:55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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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公關不是堵住媒體的嘴

  國內的公關行為一直處在一個“灰色”的空間之中。在“公關”的名義之下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很多地方是相當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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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新京報》發布了一則聲明,聲明指出,近期,有門戶網站收到了以《新京報》旗下子公司名義發出的“撤稿函”,要求網站刪除一篇轉載自《新京報》,題為《四川達州幫瘋狂舉牌上市公司 ,首富唐銘陽浮出水面》的稿件。《新京報》在聲明中表示,該函件與《新京報》及旗下公司毫無關系,純屬偽造。

  這已不是《新京報》第一次遇到這種來路不明的“冒充者”。就在一個多月之前,就有網絡媒體收到過落款為“新京報”的撤稿函,要求網媒刪除一系列《新京報》針對德豐利達理財產品做出的調查性報道。

  究竟是誰在使用這種低級的欺詐把戲?《新京報》的官方聲明並沒有指明。但是,隻有因相關報道導致自身利益受損的組織或個人,才有可能找人做這樣的事。許多人明白:這不過是遭遇負面報道的企業的“公關手段”而已。

  在國內語境中,“公關”似乎有洗不淨的原罪。一方面,許多企業遭遇信譽危機和丑聞的第一反應就是“捂蓋子”,對公眾掩蓋事實,想方設法堵媒體的嘴﹔另一方面,國內的一些公關公司也缺乏職業道德與公關素養,以公關之名,行欺詐、威脅、賄賂之實。最近接連發生的“偽造撤稿函”事件,其實就是某種低劣的“公關”行為。

  然而,公關的本質與初衷,卻並非如此不堪。和某些無良企業和無良公關給人留下的刻板印象恰恰相反,公關扮演的並不是替企業欺騙公眾、糊弄媒體的角色,而是幫助企業澄清事實,與媒體進行良性溝通,並以真誠姿態說服公眾的角色。

  公關理論認為,任何組織都處在一定的公共關系狀態中。所謂“公眾關系”既包括了組織和公眾的關系,和媒體的關系,也包括了組織和其他組織的關系。主動處理這些關系,使得這些關系對組織更有利,就是“公關行為”。從這套理論中可以看出,公關的目的是處理組織和外界的關系,如今某些公關的“旁門左道”只是幫企業欺瞞他人,與公關的本質背道而馳。

  拋開理論,我們也能發現,在公關行業發祥地美國,早在20世紀初,就拋棄了以虛假宣傳為核心的“巴納姆式”公關理念,轉而將公開、透明、理性說服作為公關行業的金科玉律。對於一個企業而言,如果媒體的報道有問題,大可以澄清事實﹔而對於一些錯誤和不當的行為,最好的公關就是公開道歉。

  公關行業進入中國已有三十余年,國際知名的公關企業幾乎都在中國設有分公司,本土的公關企業也有了長足發展,絕大多數企業和政府機關都有了“重視公關”的意識。然而,針對公關行為的職業規范卻一直沒有建立起來。可以說,國內的公關行為一直處在一個“灰色”的空間之中。在“公關”的名義之下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很多地方是相當模糊的。公關領域還缺乏自律機制,導致總有害群之馬做出諸如“偽造撤稿函”這種可惡又可笑的事情,進而敗壞公關的名聲。

  讓公關發揮真正的作用而不被污名,一方面需要公關業拿出“對自己開刀”的決心與勇氣,向所有不端的公關行為宣戰﹔還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自律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不軌行為。而與此同時,立法機構也應該注意到公關領域的灰色空間,及時堵住法制缺口,不讓不端正的公關行為有機會繼續破壞國內的商業和輿論環境。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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