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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拒絕"標題黨"是網站的主體責任

趙新樂
2017年01月19日10:44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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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拒絕“標題黨”是網站的主體責任

縱然網站編輯素養參差不齊,是“標題黨”的始作俑者,但從根本上看,原因還在於網站自身的運營理念與管理制度存在問題。

國家網信辦日前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了整治亂改標題、歪曲新聞原意等“標題黨”的專項行動,並且印發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標題規范管理規定(暫行)》。

標題,從來都是文章內容最直接的表達。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一個精彩的標題往往會成為決定一篇文章、一條微信或者微博轉發量多少的關鍵因素。但如果僅僅為了追求點擊量、轉發量,就無視標題與內容的貼切關系,甚至故意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妄圖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效果提高瀏覽量,危害至深。

來看兩個例子:2016年4月28日,某網站在轉載新華網報道的《多地整治網約車探索“規范路徑”》時,將標題改為《官方:網約車屬高端服務不應每人打得起》,改后標題與文章原意完全相反,引發輿論一片謾罵和聲討﹔2016年2月21日,某網站轉載《新京報》報道《衛計委 解決育齡夫婦想生不敢生的問題》,將標題改為《全國政協副主席:藥價虛高到了讓人咋舌的地步》,改后的標題和文章主旨無太大關聯,還引起網民對醫藥體制不滿情緒的發泄……

可以看到,“標題黨”不僅損害了新聞的真實性、在某種程度上誤導了受眾,更為嚴重的還會引發社會矛盾,誘發民眾的不滿情緒,導致社會的不安與動蕩。而對於被轉載的媒體來說,一條被歪曲原意后廣而擴散的文章,不僅於媒體自身無益,甚至會危害媒體多年積累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標題黨”的危害世人皆知,屢禁不止說白了也是背后的商業利益在作祟。但君子愛財,有可為有可不為。縱然網站編輯素養參差不齊,是“標題黨”的始作俑者,但從根本上看,原因還在於網站自身的運營理念與管理制度存在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網上信息管理,網站應負主體責任。國家網信辦在就網站履行主體責任的八項要求中明確指出,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網站要建立總編輯負責制,總編輯要對新聞信息內容的導向和創作生產傳播活動負總責,發布信息應當導向正確、事實准確、來源規范、合法合規。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律責任是底線,守法是義務。作為信息制作、發布傳播的主體,更重要的是應當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職責。如果網站主體責任缺失,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一味抓眼球、博出位,必然導致網絡傳播失序、生態惡化、亂象叢生,甚至危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規范網絡新聞信息傳播秩序,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新生態,需要各家網站從自身做起,自覺對“標題黨”說不。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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