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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網絡水軍"鏟除"刷單工廠" 法律監管不能失守

2017年01月20日06: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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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澄清“網絡水軍” 鏟除“刷單工廠”

  很多人對網絡水軍這個詞並不陌生。從論壇時代到微博時代,再到微信時代,這群因網絡產生而衍生出的“弄潮兒”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而通過網購平台,幫其店鋪制造熱銷假象與良好口碑的“刷客”也是其中一員。

  近日,一則京東店鋪刷單金額過億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據舉報人王剛稱,其朋友阿龍(化名)作為一名電商“刷客”曾在刷單組織裡工作,后遭到該組織剔除。王剛隨后還向媒體提供了超過30個G的舉報材料。

  盡管京東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稱,他們已對該數據進行了復查,並對違規商家做出嚴厲處罰,但背后折射出額產業鏈條的利益糾葛,也隨之浮出水面。

  “瘋狂”的畸形產業鏈

  電商的火熱發展,讓刷單從過去的少數、極個別行為,轉變為人人可伸手的地下產業。據媒體調查發現,依附網購平台,近幾年形成了不少規模龐大的刷單組織,人數少則幾十數百人,多則數萬人,他們隱身於各大語音平台。

  在網上選購商品,既看不著,又摸不著,除了寄望於商家的誠信之外,可參考的多來源於店鋪的銷量、人氣和評價。而往往一些商品質量與其高銷量和好評率不成正比,恰恰揭露了其成交量和信譽都是“刷”出來的。

  有了賣家的需求,自然就給“刷單工廠”提供了豐厚的生存土壤,也助長了“刷單”產業鏈的形成。

  據舉報人表示,專職刷手每刷一單能掙2.2元至2.5元不等,一天一般刷四五十單,多的話100多單,能掙到100到200多元。“來來往往有200多個刷手在刷單對接人的手下做事,每天刷手超過30人”。他表示自己曾統計過,從2014年5月份到2016年6月份的25個月裡,刷單金額至少超過1個億,筆數超過70萬筆。

  面對這樣一筆驚人的數字,我們不禁擔憂:電商究竟還有幾分可信,消費者權益由誰來保障?

  法律監管不能失守

  據統計,整個中國,針對電商、O2O等新興的互聯網業務的虛構交易產品或服務價值高達6000億元。然而,大多數的“瘋狂”刷單最終都以買家被騙或給賣家帶來高額的懲罰而結束。

  早在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在《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刷單”等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工商部門可以對商家進行查處。隨后,各電商平台也相繼開展了針對“刷單”的打擊行動。

  在北京郵電大學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看來,“刷單工廠”的業務和智慧也在“對峙”中精進。“虛假購物時常伴有真實交流、貨比三家、加購物車等‘煙幕彈’,把‘刷單’做得越來越像真的購物,平台的自律很多時候不足以辨別“刷單”並控制其野蠻瘋長,可見,在網絡交易中,監管絕不能失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則認為,避免“刷單”亂象愈演愈烈,首先應該填補網絡交易的法律空白,才能避免今天查處明天換個山頭繼續“刷”的行為。其次,加大對平台和商家的監督和處罰力度,提高失信經營的違法成本。最后,網絡平台須自覺承擔責任,借由技術升級屏蔽信譽造假,對可疑店鋪及時查封,同時設計更為合理的信用評價體系,讓好店鋪不至於陷入“刷單找死,不刷等死”的惡性循環,最終隨波逐流。

  刷單無異自毀

  有業內人士曾感嘆:“刷單看似是對交易額的注水,實則是對電商和自有品牌的自毀。”無奈的是在這條產業鏈條背后,消費者收獲的是屢禁不止的假貨和糟糕的購物體驗。

  對此,劉仁文表示,無論從淨化電商業環境,還是從維護市場經濟的公平正義,抑或是捍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亟須盡快鏟除“刷單工廠”這一畸形產業鏈。“‘刷單工廠’這一怪胎的存在,根源就在於現有評價體系的失范,對於電商賣家始終缺乏一套完整的評價體系。”劉仁文建議。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認為,重塑電商評價體系關鍵在於:首先,要完善對電商賣家的信用評價,對於存在刷單現象的賣家果斷清退封號﹔其次,必須讓評價更多元,既包括評價對象,也包括參與人群。比如引入第三方權威評價,尤其是擴大評價指標,除了商品質量和店家服務,還包括包裝、快遞速度等,隻有更全面、多元的評價,才能徹底鏟除“刷單”就能牟利的土壤。

  歸根結底,不論是賣家還是電商平台,“短視”必然不能支撐長久的發展,誠信經營,少用“套路”,才能在網絡世界裡可持續發展。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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