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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規范APP要強化制度懲戒性

劉 勛
2017年05月25日07:11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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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范APP,要強化制度懲戒性

莫名其妙收到的短信、不知何時安裝的APP、后台正悄悄運行的程序……在智能手機已得到全面普及的時代,人們的生活高度依賴各式各樣的手機APP,同時,消費者被侵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2016年8月國家網信辦發布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要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但用戶被手機應用程序侵權的現象依然屢有發生(5月24日《人民日報》)。

手機APP如果憑借技術壁壘隨意侵犯用戶的個人隱私,或者強行進行廣告推銷,屬於近乎流氓的挾持行為。新聞報道中就提到某位手機用戶在使用某軟件應用商店安裝完一款手機APP后,發現自己手機中的通訊聯系人、短信等信息都被自動上傳到這個軟件的賬戶中,該用戶認為雖然這款軟件賬戶有密碼,但這種自動備份還是讓人覺得很不安全。很顯然,這種未經許可的備份讓用戶的個人信息有著極高的泄露風險。

如果說獲取個人信息或強制性廣告是手機APP對用戶利益的潛在威脅,那麼用格式條款給用戶設置消費陷阱,就是赤裸裸的強取豪奪了。例如報道中提到的某租房APP就利用隱藏的格式條款給用戶設置陷阱,條款規定如果APP用戶對該中介不滿意,就算是同一套房通過其他不同的中介公司介紹,在六個月內簽合同時也得給該中介佣金。這樣的霸王條款就是要徹底剝奪APP用戶租房的選擇權甚至議價權,用戶必須同意接受此霸王條款才能使用該軟件,但在要求用戶同意時,條款內容屬於隱藏狀態,需要用戶手動點開才能看見全文,顯而易見這就是挖坑讓用戶跳。

盡管手機APP獲取用戶個人信息、強制捆綁軟件、設置霸王條款等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基本精神,手機用戶權益的保護在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乃至民法也都對此有所涉及,但是在未造成嚴重后果之前,這些行為很難被及時制止,也很難被認定為違法。被侵權卻沒有造成實際后果的用戶同樣缺乏舉報積極性。可以說,雖然手機APP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也衍生出很多令人頭疼的問題。如何讓手機APP隻做好事不做壞事,已經成為亟待破解的技術性、法律性難題。

進一步來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服務管理規定》雖然明確規定了要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但以上內容缺乏明確具體的懲罰措施,只是規定了APP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的相關義務,並未具體明確如果違反相關義務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這難免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其實效大打折扣。

總之,鑒於手機APP的專業技術性和使用廣泛性,行政執法監督應該是最高效的規范力量。可是“法無授權皆禁止”是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懲罰措施,執法機關似乎對手機APP的某些亂象也束手無策。因此,很有必要在實踐的基礎上調研,進一步明確相關方面的權利義務,建立健全有關處罰措施和機制,強化制度的懲戒性。唯有如此,才能讓制度硬起來、動起來,APP行業也才能真正規范起來。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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