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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法治媒體如何從"新"發展 揚己之長也能成弄潮兒

陳麗平
2018年06月13日08:15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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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傳統法治媒體如何從“新”發展?

  玩轉新媒體,助傳統媒體前途一片光明。資料圖片

  面對新媒體的“攻城拔寨”,傳統媒體產生了生存焦慮,而傳統法治媒體不僅要直面所有傳統媒體共同面對的挑戰,還要正視因法治媒體自身特殊性而需單獨面對的挑戰。

  那麼,在新媒體帶來的全方位挑戰面前,傳統媒體如何尋找突圍之路,作為傳統媒體成員之一的傳統法治媒體,又該如何利用自身特殊性面對挑戰,努力發展自己,是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涉足新媒體互動是瓶頸

  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青一代在資訊獲得方面越來越依賴互聯網等新媒體,讓這些年輕人放棄新媒體而回歸傳統媒體,似乎比登天還要難。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法治傳媒不可能獨善其身。

  在“互聯網+”從概念發展到國家頂層戰略的過程中,法治傳播領域也形成了百花齊放的局面。先是政法機關積極開通新興媒體,很多具有新聞價值的信息都以信息公開的形式予以發布,這對法治類媒體內容和時效都是一個不小的影響﹔緊接著,專業的法律從業者也逐漸通過各類新興媒體建立自己的宣傳陣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治媒體受眾﹔而普通的社會公眾憑借自媒體也可以隨時、隨地地介入公共話題的討論。

  與此同時,法治類媒體也已經在全媒體和數字化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嘗試,推出了網站、電子報、手機報、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機客戶端以及新聞視頻等新媒體產品。

  然而,相比正在推進中的依法治國和司法改革,法治媒體對新媒體的擁抱似乎顯得有些羞澀。在法治傳媒圈,既沒有出現諸如澎湃新聞等以新媒體方向為指針的工作團隊,也未出現整合優質原創內容的傳媒平台。

  考慮到法治傳媒的特殊性,一些實踐細節上的困惑也阻礙了其對新媒體的探索和應用。有業內人士指出:“新媒體時代給司法機關帶來了新的挑戰,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機遇,尤其是微博微信的問世和廣泛使用。盡管我們一直以暢通民意為己任,不斷完善溝通民意方式和手段,但互動性依然是一個瓶頸。”

  揚己之長也能成為弄潮兒

  轉型路漫漫,新媒體的沖擊又勢不可當。傳統法治傳媒究竟該如何“繼續前行”?

  雖說“新媒體前途一片光明”,但傳統媒體並非“苟延殘喘”。尤其是相對其他綜合性媒體來說,法治類媒體擁有其他媒體沒有的專業優勢。這是法治傳媒區別於其他媒體的重要特征,更是法治傳媒穩定、有序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源泉。我們在感嘆法治傳媒遭遇新媒體浪潮沖擊的同時,也應該看到,隻要抓住自己的優勢和特點,法治傳媒也可以成為新媒體浪潮中的弄潮兒。

  優勢之一,法律界長期以來一直是新聞富礦,無論是依法治國舉措,還是刑事大要案和反腐敗新聞,從來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

  優勢之二,法治傳媒在政法機關擁有新聞資源,容易獲得政法機關和執法部門的信息,這是其他媒體所不及的。

  優勢之三,由於法治傳媒注重權威性、指導性,常常通過詳盡的評論和專業分析,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讓受眾更好地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事件背后反映的社會現實和法律問題,成為公眾對法律問題作出分析和判斷的重要依據,有較強的公信力。相較於綜合性媒體,法治傳媒的專業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分眾化的市場競爭中容易佔據有利地位。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法治媒體面臨的機遇既包括媒體自身演進和信息技術作用的成果,也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所提供的歷史良機。

  首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法治媒體發展提供了最佳的時代背景。其次,人民民主法治意識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意識的提高,增強了參與法治建設熱情,法治媒體作為專業溝通交流平台,可以通過各類新聞報道、評論和各類互動,反映社會關切,促進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共同推進法治建設。

  利用大數據發展法治媒體

  在新媒體浪潮的沖擊下,法治傳媒要想出奇制勝、后發制人,還需掌握一件法寶——大數據信息帶來的顛覆性革命。

  傳統媒體在信息思維上的不足恰恰在於:隻見樹木,不見森林。追求微觀精確,忽視宏觀把握。

  雲計算、物聯網、社交網絡等新興技術服務的崛起促使人類社會的數據信息種類和規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數據從簡單的處理對象開始轉變為一種累積性的基礎性優勢資源,包括法治媒體在內的傳媒業要想成功轉型,必須樹立起“數據為王”的觀念。未來如何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大數據為法治媒體的轉型發展提供動力,能否在運營中依托大數據的規模效應實現法治新聞的數據化傳播、受眾信息的數據化管理和精准營銷,已然成為法治媒體實現轉型發展的當務之急。

  我們強調大數據視野,並不是說,傳統媒體的新聞生產隻關注大而全的宏觀問題,而是說傳統媒體有了大數據視野,即便關注的是“點”,看到的風景也會不同。

  如何利用大數據發展法治媒體,既是戰略問題,也是技術問題,而這些問題的有效破解,將對未來的法治媒體形態和傳播格局產生深遠的影響。

  在傳統的法治新聞報道中,數據新聞並非新生事物,這與早期的精確新聞報道和計算機輔助新聞報道之間具有密切的繼承關系。比如在對法律法規的發展完善梳理報道,在對歷年的法治新聞事件的數據分析、總結等方面,數據新聞素材成為這類報道的關鍵。《法制日報》的《精確報道》欄目在這方面就有層出不窮的精彩報道。如《今年超150位國企高管落馬金融系統成犯罪重災區》《12家央企至少39人因“帶病提拔”被查》等。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來臨,傳統法治媒體的發行量和收視率呈現出不斷下降的趨勢,受眾流失的問題也不斷出現。面對日益嚴峻的挑戰,法治媒體必須運用大數據挖掘技術,更好地維系與受眾之間的關系。通過用戶交互、共享、個性化等一系列優勢來搭建受眾回復平台和發表平台,以吸引更多的年輕使用者,使其在新的平台上重新聚集,形成新的受眾群體。

  大數據時代,廣大受眾需要的是對信息更明晰的呈現、更准確的分析和更深層的解讀。這種更高要求促使數字新聞的可視化趨勢日益凸顯。數據新聞相比傳統文字報道的優勢體現在新穎、稀缺,把抽象、枯燥的數字形象化。比如在法治新聞的報道中涉及民事糾紛的審理案例,通過圖解過程、梳理進程,將庭審事件中諸如法律關系、人物關系、利益關系等各種關系用信息圖表方式梳理揭示出來,使受眾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可視化數據新聞的廣泛採用,會對法治媒體人帶來更大的挑戰。

  大數據驅動法治媒體的升級過程應當更加開放,更加務實,不應盲目追逐概念。而對未來的發展,法治媒體人需要學習大數據理念、大數據思維,具備大數據意識,充分體會大數據給自身帶來的價值。

  法治媒體在近40年的法治新聞報道過程中累積了大量的新聞素材和經典案例,這些積累數據資產具備獨特的內容資源優勢,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別是一些法治報刊在長期的發展中形成了比較鮮明的品牌特色和市場知名度,能夠在競爭中確立自身優勢。

  大數據時代,法治媒體提升新聞報道首先要提升獲取數據的能力。在硬件方面要實現技術升級,同時注重建立多類別的系統數據庫。一旦涉及要做與某類型數據庫類似的案例報道,就可以提取數據、提早策劃、及時跟進,依靠先進的數據統計、分析、挖掘工具和可視化技術確定報道策略、方式、重點和展現形式。

  當前,社交媒體正成為信息發布和受眾關注的重要平台,法治媒體要積極利用這些平台,策劃和推送獨家法治信息內容。同時,注重培養受眾的參與技能、參與意識和參與習慣,推動法治媒體內容生產與消費的融合。構建大數據傳播效果和反饋評估體系,並以此推進精准營銷。

  (作者單位:法制日報社)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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