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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頻出叩問新媒體責任

常湘萍
2018年06月19日13:24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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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問題頻出叩問新媒體責任

  6月6日,今日頭條旗下抖音因嚴重侮辱英烈邱少雲被北京市網信辦及工商局依法約談查處並且嚴令整改。就在今日頭條半年內連續被約談整改,暴走漫畫侮辱英烈案(此案所涉侮辱英烈視頻曾在今日頭條等平台發布)即將開庭之時,抖音竟然還用侮辱英烈的內容來做推廣宣傳,這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人民日報》發表的人民微評《不是一道歉就風輕雲淡》一針見血,直指問題根源:“‘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繃緊安全弦,始終堅定正確的價值取向,才不會出現致命的方向性錯誤。”今日頭條近半年不斷被約談整改,依然各種問題不斷,還有問題升級的趨勢,這樣一個具有多款社交媒體產品的互聯網平台公司,其社會責任何在?

  作為短視頻發布的社交媒體平台,抖音平台的價值取向對其用戶有不小的影響。極光大數據iAPP監測平台發布的數據顯示,抖音84.7%的用戶年齡在30歲以下。30歲以下正是人生觀、價值觀逐漸形成的時期,面向這類用戶群體提供服務不是僅僅把產品做到用戶喜歡就可以了,還應該肩負起引導用戶樹立正確價值取向的媒體社會責任。

  抖音上,爸媽玩孩子的視頻不在少數,其中,有一個父親和自己的女兒玩“180度翻轉”的火爆視頻,而另一位父親帶著兩歲的女兒進行模仿,結果沒抓牢孩子,導致孩子頭部著地,脊柱嚴重受損並癱瘓。為人父母晒晒孩子無可厚非,但為博眼球出位“吸粉”做各種有可能傷害孩子的高危動作就讓人無法接受,是孩子的安全重要還是抖音粉絲量重要?

  如果短視頻平台在價值觀引導上出現了偏差,影響的不僅僅是一代人,也許是幾代人。這種價值取向的引導偏差,抖音應該自省,設置熱門推薦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如何引導用戶的正確價值取向,擔負起應有的媒體社會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對於一家短視頻平台來說,其不僅僅要承擔對員工、對實際環境的社會責任,還要承擔起短視頻平台的社會責任。像百度、騰訊、阿裡巴巴這些大的互聯網企業不僅有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部門,還設有自己的公益捐助平台或基金會來履行社會責任,但抖音在今年才成立社會責任小組。抖音在做平台之前就應該有專門的人員從社會責任角度對平台及產品進行把關,在平台用戶發展過億、問題頻出之后才考慮組建社會責任小組對產品提改進建議,實屬彌補之舉。抖音的社會責任小組對平台及產品不應只是提改進建議,還應從社會責任角度把關、監督,杜絕問題產品上線,監督運營產品導向問題,實實在在地肩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抖音之事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社交媒體的發展不能隻考慮經濟利益而不顧社會責任。沒有社會責任的媒體平台也許短時間內會爆發式成長,但不會有長足的發展,因為法理不容、民心難向。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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