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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出台 刷單師還能繼續操控好評嗎

2018年09月21日06:54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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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法之下,刷單師還能繼續操控電商好評嗎

  99購物節、中秋打折、十一大促、“雙11”……上一個電商促銷“剁手”的快遞還未拆開,新的購物節又吹響號角。就在消費者購物狂歡時,我國電商領域的第一部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在8月31日橫空出世,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此條針對的,正是不久前頻頻登上微博熱搜的刷單師、差評師。“刷單”與“有償差評”近年來大行其道,已成網絡購物“毒瘤”。不少網店店主雇佣刷單師幫忙“刷單”,人為創造銷量和好評。自身好評率上升的同時,也讓同行的差評增多。於是,職業差評師應運而生。

  這些“假好評”和“假差評”究竟是怎麼被制造出來的?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在QQ平台輸入“網絡刷單”“淘寶兼職”關鍵詞,出現許多相關的群聊信息及廣告宣傳,“刷單兼職月賺上萬”的口號隨處可見。

  記者加入一個“淘寶刷信譽”群后發現,管理員會主動聯系加群者,詢問其意向——作刷單人員兼職,還是作為賣家來購買刷單服務。若入群者未及時回復信息,就會被踢出群聊。

  記者向管理員表示自己之前並無刷單經驗,對方稱:“培訓一天就能上手,團隊會給隊員新的身份信息。之后會群發刷單目標信息,直接用新賬號刷單即可。”為增加可信度,管理員展示了多張刷單成交訂單。

  管理員隨后要求記者繳納98元入會培訓費,稱隻有交費后才能正式接單。當記者提問“交了入會費會不會打水漂”后,管理員稱:“萬一你賺了錢就退群,就浪費了我們的培訓成本。如果你能介紹朋友加入,可以免去入會費。”

  據一位刷單群中的“前輩”介紹,刷單賬號由團隊直接分配,這些賬號有的是二手回收的,有的是團隊找人低價注冊的。刷單師隻需按照正常網購流程購買商品,在付款時選擇賣家代付款。接下來,刷單師會收到空包裹,再確認收貨給出好評即可。這樣“逼真”的購物流程,是為了躲避購物平台對刷單的監測。

  同樣,在QQ平台搜索差評師,映入眼帘的是近400個名為“淘寶差評師”“職業差評師”的聊天群,人數從幾個人到近2000人不等。

  記者加入了幾個人數規模較大的聊天群,並添加了3位管理員為好友,咨詢“如何成為差評師”。

  首先,要繳納入會費。隨后,3位不同群的管理員提供了一致的“教程”:團隊會提供綁定支付寶的淘寶賬號,差評師在接到差評單時,隻需登錄團隊賬號購買商品,再確認收貨給出評價即可。團隊會告知差評師如何寫差評、是否需要帶圖片等。一位管理員指出:淘寶后台會鑒別買家的IP,如果IP地址一樣,差評就會被刪除,所以需要不同的差評師用不同的IP地址登錄,就算賬號是一樣的,也可以規避淘寶對評價的管控。

  當記者提出電商法已出台,擔心做差評師有法律風險時,3位管理員均表示讓記者“放寬心”。他們給出的理由是,“買東西給差評警察不管”“全國至少有上百萬人做這個,警察忙不過來”。

  而后,記者發現還有售賣差評的。差評師會讓想買差評的網店賣家發商品鏈接,隨后開出價格。記者在淘寶上隨機找了一雙價值89元的女鞋鏈接,差評師給出的價格是:下架630元,封店850元。一條差評26元,20條起做,並稱5天左右即可完成。同樣的商品鏈接,另一位差評師給出不同的價格:差評一條15元,10單起做,商品下架收費460元。

  據一位差評師介紹,具體操作上,他們會購買指定商品,自行墊付費用,等收到貨后再進行評價。而后採用售后退款的方式,讓賣家退錢。若賣家不同意,他們就會投訴維權,強迫賣家退款。

  經記者在多個差評群調查發現,差評的重要買方市場,恰恰是這些受到傷害的淘寶賣家——也許他們在花錢買差評時,也在被“同行”以同樣的手段“報復”。甚至有店家在微博上疾呼,刷單、差評開支過大,新店已不堪重負。

  不論是刷單師還是差評師,其網絡招募人手套路基本相似,諸多應聘者可能在沒有去“騙”別人之前,就被騙了錢財。

  記者聯系到一名曾做過兼職刷單的大學生小楊(化名)。他表示,雖然通過刷單賺了零花錢,但目前這個行業的確存在大量騙局。當問到他為什麼冒著被騙的風險去賺錢時,小楊稱:“雖然刷單不太光彩,但能靈活安排空余時間賺生活費,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被問到是否認為刷單行為違法時,小楊回答:“我們只是賺點零花錢,金額不大。我感覺法律條文的規定離自己挺遠的。”

  河南新鄉學院大一輔導員劉老師向記者反映,開學伊始,刷單、差評兼職人員會把目標轉向大一新生,校方也會通過講座重點強調,但還是會有學生上當受騙。

  法律真的離刷單、差評“挺遠的”嗎?

  已有法律對刷單、差評做出“違法”的界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但刷單師和差評師團隊,通過更換不同IP、賬號等方式,將違法行為偽裝成正常消費,導致受害商家和消費者不容易抓住違法者的証據。

  電商法施行后,是否能限制此種不誠信行為的猖獗?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楊德偉律師認為,是否能真正消除虛假評價,關鍵在於電商經營平台的執行。電商法的作用,就是對平台經營者起到更大的法律震懾,去敦促平台通過技術等手段,完善交易規則、建立健全評價體系。(欄目主持:王帝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見習記者 田沐冉 實習生 暢靜)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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