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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自媒體應該"除草滅虫"

晁星
2018年11月16日07:05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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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自媒體應該“除草滅虫”

抄襲、造謠、大搞“黑公關”、傳播低俗信息……近段時間,針對自媒體野蠻生長的亂象,國家網信辦開展了聲勢浩大的“除草滅虫”——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等多家平台被嚴重警告,9800多個自媒體賬號被依法依規處置,其中不乏“紫竹張先生”“有束光”等粉絲逾百萬的“大號”。值得注意的是,這條行業資訊迅速成了全民關注的熱點,“大快人心”“早該封殺”,網上一片叫好聲。

人們的支持呼聲來自對亂象的忍無可忍。傳媒變革的浪潮下,注意力無疑是最寶貴的資源。受眾的個性化資訊需求被高度重視,個人色彩鮮明、風格短平快的自媒體蓬勃發展。但是,隨著規模越來越大,一些自媒體卻“變了味”。在流量指揮棒下,很多拿著“麥克風”的從業者不再表達有價值的觀點,反而念起了“歪經”。謠言穢語橫行,信息垃圾叢生,網絡空間一度烏煙瘴氣,受眾更是被縛於“信息繭房”中不堪其擾。

一直以來,說起自媒體,不少人總喜歡拿“自”字做文章,認為這種業態倡導個性、崇尚自由,即便出現亂象,也可以通過市場實現自淨。然而,自媒體的操守與規范跟“自”無關,跟“媒體”二字有關。現在,自媒體發展早已超出了“自”的概念,私人抒懷、小打小鬧已是過去式,“農村自媒體工作室月入百萬”“50人做981個公號”,諸如此類的消息逐漸讓我們意識到,自媒體不僅影響力可觀,許多大號還往往出自公司化團隊之手,某種意義上就是“機構媒體”。因此,原創、真實、客觀、理性等傳媒准則依然適用,遵規守矩、接受監管是不可推諉的義務。

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近些年,《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性文件相繼出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自媒體管理正逐漸步入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頂層設計已有,末端治理也不能缺位。目前自媒體數量以千萬計,執法難度可以想象。大浪淘沙的過程中,除了相關部門,自媒體所依附的平台必須負起主體責任,當好“把關人”,做好“門前三包”。近些年,從增加人工審核員,到將法律法規融入大數據使用,主流平台幾乎是相關部門推一步、走一步。實際上,技術賦能決定了平台的起跑速度,但價值觀決定了能跑多遠。真正識時務、有雄心的公司,就應該未雨綢繆、主動作為。這不僅是配合管理、守土盡責,也是對自身發展負責。

自媒體的概念雖然源自歐美,卻在中國崛起壯大。當前,西方國家在這方面的發展水平難同中國相比擬。這就決定了,可資借鑒的管理經驗並不多,更多需要我們自我探索。比如,國家網信辦提出分級分類管理、屬地管理、全流程管理,這些不失為有益嘗試。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監管手段或將持續創新,但目的一以貫之,就是去疴除弊、刮骨療毒。正如很多有遠見的從業者所言:這不是什麼寒冬驟降,而是春意漸暖。因為當規范發展的時代到來,那些認真做內容的人才有更多機會“浮出水面”,整個行業也才有未來。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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