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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傳播盜版電影涉嫌違法

任冰玉
2019年02月27日07:02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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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微信傳播盜版電影涉嫌違法

今年的春節賀歲檔備受期待,但各部影片並沒有收獲所預期的票房,是因為多部電影上映不久就遭遇了盜版。有片方估算,兩天時間裡單點鏈接平均觀看次數就能達到2萬至10萬不等。那麼,針對這種傳播盜版電影資源的行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1、傳播盜版資源情節嚴重可構成刑事犯罪

據媒體報道,春節期間有人在微信或QQ群裡轉發各部電影資源包給群友“拜年”,甚至以0.5元至5元不等的“白菜價”向網友出售高清資源。而網絡瘋傳的盜版資源,也並非是從前常見的“槍版”盜錄,而是高清版。

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前者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而后者是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上述那種在微信群等網絡空間復制、傳播盜版電影資源的行為,顯然已經侵犯了電影權利人的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網友們在微信群裡標價叫賣盜版電影資源,大多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但達到一定程度之后則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三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上述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500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5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注冊會員達到1000人以上的﹔數額或者數量雖未達到上述四項規定標准,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准一半以上的。

因此,若有人“以營利為目的”傳播盜版資源,即使售價是“白菜價”,若違法所得金額達5萬元以上或資源鏈接點擊量達5萬次,傳播者也有可能滿足犯罪的構成要件,需承擔刑事責任。

2、未盡注意義務可能構成間接侵權

盜版電影頻出的重要原因在於傳播途徑和傳播行為難以控制。網絡平台在盜版電影資源的傳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需要根據平台在傳播過程中發揮的實際作用來判斷相應責任。

據媒體報道,網絡上流出的春節賀歲檔盜版片源主要有兩種變現方式,除了上文所述的利用微信群售賣外,還有就是通過鏈接引流到小型視頻網站,這些大多向用戶免費開放,主要盈利方式是廣告。

網絡平台著作權侵權行為可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具體而言,如果網絡平台直接將盜版資源上傳至公開服務器,使網友可通過該平台自主觀看或下載,其應該承擔直接侵權責任。如果平台僅提供網絡自動接入、存儲、搜索等技術服務,則可按照“避風港原則”獲得一定的侵權責任豁免。“避風港原則”是指平台收到通知后,對侵權行為進行移除后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如果視頻平台沒有實施任何受著作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而是故意引誘、教唆他人實施侵權,或在知曉他人意欲實施侵權行為或者正在實施侵權行為的時候,提供實質性的幫助,那麼即使網站沒有直接上傳相關視頻,但因其為侵權行為提供了平台,隻要未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就構成間接侵權。

據了解,早在春節賀歲檔開始之前,國家版權局就發布了《2019年度第一批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要求版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對本地區主要網絡服務商發出版權預警提示,加大版權監測監管力度,從嚴從快查處未經授權通過信息網絡非法傳播版權保護預警重點作品的行為。《流浪地球》《瘋狂的外星人》等8部賀歲片均列其中。因此,發布上述盜版電影資源的網絡平台,其侵權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知曉他人意欲實施侵權行為”的范圍,進而承擔幫助侵權的法律責任。

3、賠償額度可綜合証據確定

關於侵犯電影作品著作權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在賠償損失方面,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需按照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人侵權獲利和法定賠償的順位確定,隻有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時,法院可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但在司法實踐中,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者的收益往往面臨舉証困難等問題,絕大多數案件則採取法定賠償方式,即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酌定賠償數額。一般法院在酌定賠償數額時,會綜合考慮涉案作品性質、公映時間、侵權持續時間、被告的經營規模及主觀過錯程度等諸多因素。

但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50萬元的法定賠償限額有時並不能真正適用於實踐需求,不少侵權人正是仗著違法成本低而肆無忌憚。對此,最高法明確提出,對於難以証明侵權受損或侵權獲利的具體數額,但有証據証明前述數額明確超過法定賠償最高限額的,應綜合全案証據情況在法定最高限額以上合理確定賠償額。

近幾年,突破法定賠償額上限獲得高額賠償的案件逐漸增多。2017年5月16日,被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網站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前六期節目,被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法院認定,騰訊公司因暴風公司涉案侵權行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明顯超出著作權法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50萬元,為彌補權利人的經濟損失、懲戒惡意侵權行為,酌定每案賠償數額為101萬元,六期節目共計賠償606萬元。此案中單期節目賠償數額在北京地區創歷史新高,對廣大視頻平台有所警示,對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有著正面積極的效果。

通過近日相關部門和權利人的聯合行動,此次春節檔賀歲電影的盜版傳播已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國家版權局近日發布官方消息稱“對嚴重的侵權盜版分子,將移交公安部門採取刑事手段予以嚴厲打擊。”

盜版電影在市場上的傳播,不僅損害正版的合法權益,而且還嚴重影響從業者的創作熱情,進而將影響影視產業的健康發展。為了能夠欣賞到更多優秀的影視文化作品,面對盜版鏈接,公眾應當自覺抵制,積極向國家版權局提供侵權線索,助力政府和市場遏制和鏟除盜版現象。

(作者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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