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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流量劫持",誰來解救?

練洪洋
2019年05月14日07:10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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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流量劫持”,誰來解救?

明明自己沒有設置過,打開網頁瀏覽器卻直接到了一個陌生網站,想改回原來的主頁設置頗費周折,甚至無能為力。很多網民有過類似經歷:在安裝了一些軟件后,自己的瀏覽器主頁就被修改和鎖定。“瀏覽器主頁劫持”“流量劫持”正在損害著廣大網民的權益。

“流量劫持”這個概念,非專業人士也許並不熟稔,但下面的煩惱相信大家不止一次經歷過:明明點的是A網站,卻莫名其妙地跳轉到B網站﹔明明下載的是A軟件,打開后卻發現是B軟件﹔明明想打開A瀏覽器,卻彈出了一個高仿的B瀏覽器……這種感覺就像你期待看到“秋香”之真容,而轉過身來的卻是“如花”。沒錯,這就是在網絡世界惡名昭彰的“流量劫持”。

瀏覽器一旦被篡改劫持,用戶原有的使用習慣將被迫改變,即使自動彈出的窗口可關,也不勝其煩。可惜,用戶體驗變差還不是“瀏覽器主頁劫持”最糟糕的后果,讓人脊背發涼的風險還在於,存儲在電腦上的個人資料如銀行賬號、密碼等可能被竊取。更可惡的是,“瀏覽器主頁劫持”發生之后,你想“自救”並不容易。有些可以通過重啟電腦、卸載軟件、重新設置瀏覽器、殺毒等簡單操作來完成,有些則根本無濟於事,非向專業人士求救不可。“瀏覽器主頁劫持”令人深惡痛絕,可又無可奈何,普通用戶根本斗不過潛伏於電腦另一端的“劫匪”。

若是小概率事件,那也就罷了,但“瀏覽器主頁劫持”現象顯然不是。據《人民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瀏覽器主頁被強制更改”的百度搜索相關結果超過2000萬個,“瀏覽器主頁修改不過來”的搜索結果也超過2700萬個。考慮到很多人遭遇“瀏覽器主頁劫持”時並未上網求助,受害者人數也許更多。“瀏覽器主頁劫持”泛濫成災,不能讓用戶自求多福,打擊違法行為、規范網絡秩序迫在眉睫。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瀏覽器主頁劫持”表現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目的是“流量劫持”,說白了就是“利益劫持”,目的不外乎廣告收入、商業競爭(給網站刷點擊率)、收集用戶信息等。無論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還是“利益劫持”,都為法治社會所不容。2015年5月2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付某、黃某兩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付某、黃某“DNS劫持”案,成為我國第一起“流量劫持”被判刑的案件。值得深入思考的是,“流量劫持”入刑了,為何仍不足震懾同類行為?

專業人士指出,“劫持流量”與非法佔有或竊取他人財產沒有本質區別,應該構成盜竊罪。究竟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還是盜竊罪,涉及到定性問題,需要司法解釋作出回應。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存在著賠償數額偏低、懲罰力度不夠、犯罪成本不高等問題,如果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讓“劫匪”付出付不起的代價,效果也許更好一些。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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