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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信息充斥 減少群組亂象平台自律至關重要

2019年05月17日07:31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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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減少群亂象平台自律至關重要

如今,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普及,各類社交軟件活躍在人們的手機上,群組聊天慢慢被接受,甚至逐漸發展為分享信息、交流信息以及獲得信息的重要“場所”,成為了人們生活中的一部分。

《法制日報》記者粗略統計自己的微信群發現,活躍的群就有20多個,不活躍也有十幾個。

群組聊天因其特殊性,充斥著各種各樣的信息,甚至在群裡經常會看到一些不良信息被傳播擴散。為此,記者就群信息的規范問題採訪了業內專家。

違法違規信息充斥

群組亂象亟待規范

記者調查發現,活躍在各社交平台上的群組可謂五花八門。

因平台不同,有微信群、QQ群、陌陌群等﹔因主題不同,有美食群、K歌群、驢友群、攝影群等﹔因工作需要,有單位群、活動群、部門群、會議群等﹔因圈子而生,有家庭群、班級群、小區群等……

因為不同的需求,各式各樣的群活躍在人們的社交軟件上。

“現在除了工作群、家庭群以外,好多群都被我屏蔽了。”北京市朝陽區一家公關公司的業務經理陳鋒告訴記者。

“謠言傳播最快的就是在群裡,之所以屏蔽一些群或者退出,就是因為偽科學、偽常識的信息太多,而且還有一部分人對於分享此類信息樂此不疲。”陳鋒說,不僅這些不良信息在群裡常被傳播,還有一些群本身就是違法群。

“我曾被一位親戚拉進了一個賭博群,群裡基本每個人都是玩家,如果贏錢,群主抽頭,赤裸裸的專為賭博建的群。”陳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直言:“對於違法的群,或者群內發布違法信息、不良信息,應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互聯網再大也大不過法網,群組再微也微不過法眼,所以必須堅決抵制各種群亂象。”劉俊海說,首先應從自己做起,一是不信,二是不傳,三是不上當。而且要秉持這種態度,對於不良信息和違法信息要積極舉報,如有必要應及時報警,另外也可以在朋友圈裡給親朋好友提個醒。

“對於一些違法的群組,要及時退出,如果造成損失要及時報警。”劉俊海說。

“據我了解,在群組暴露出的亂象中,有賣假貨、詐騙的,有賭博、搞傳銷的,也有招嫖,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甚至還有一些嚴重影響國家社會穩定的謠言傳播。”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來,各社交平台的群組裡確實存在很多問題。

朱巍認為,首先,個人不要傳播違法違規信息,不能成為群亂象問題的幫凶﹔其次,要依托執法立法和技術的進步,來根治這些亂象。不能讓群聊變成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集合地,更不能讓群聊變成違法犯罪活動的“搖籃”。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遵規守法必須自覺

“群聊是技術創新的產物,它的出現為工作、生活中提供了便利。”對於群組的管理,劉俊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群組具有技術中性的特征,本身不是魔鬼,關鍵是要因勢利導,弘揚它的正能量,減少其負能量。

“群組裡的人是魚龍混雜的,價值觀不可能都相同,所以管好自己的言行是關鍵。”劉俊海說,作為使用者,首先要守法,要認識到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其次要謹慎發言,甄別交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哪些信息是不能發朋友圈,也不能在群裡傳播的。除此之外,還對群組的管理有很多特殊性的規定。”據朱巍介紹,如其第十一條明確,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限制群組服務功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這些規定對於群組使用者的行為都有一定約束,與此同時,對於違法違規的信息以及群組都有相關的舉報渠道,如果舉報之后平台沒有反應,平台是要承擔責任的。”朱巍說。

網絡治理任重道遠

主要依賴平台發力

談及對於群組以及群信息的規范管理,朱巍認為,不僅要從法律法規層面加以規范,還需要嚴格落實,平台要擔負起自身的職責。

“整治群亂象需要通過技術手段監測,監測不是去窺探別人聊什麼等隱私,而是建立及時應對的機制。”朱巍說,這些機制包括通過篩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信息,使用者可以一鍵舉報,從而形成發現、舉報、固定証據、刪除屏蔽等規范鏈條。

朱巍認為,如果涉及嚴重問題,還要分類管理,這是規范群亂象必須要面臨的問題。所有問題都交給公安機關或其他機關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的群組太多了,所以群亂象的治理主要還是依靠使用者和平台。

在朱巍看來,同時還要注意一些非文字的違法違規信息的發布,比如圖片、語音、視頻等特殊的變種,對此要加強重點監控,這也要通過技術手段實現。

“在網絡實名制的大環境下,屏幕后面的人要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而且無處遁形。以網絡實名制為核心,再通過日常管理為抓手,保証每個人舉報的權利,同時平台應當按照國家網信辦的規定,賦予群組管理者權限,給予禁言、剔除、舉報等權利,從而有效整治群組亂象。”朱巍說。

在他看來,相關法律法規對於群組的管理已經規定得非常清楚,對於服務提供者、建立者、管理者以及使用者的職責也很明確,並明晰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其中需要發力的是平台。

“互聯網是一個共享共治的平台,減少群亂象離不開平台和政府監管,同時也要靠網民自律和網民舉報,網絡環境治理任重道遠。”朱巍說。(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姜珊)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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