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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網絡直播 不應逾矩

張鵬飛
2019年07月10日07:05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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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直播 不應逾矩

據報道,火山視頻直播平台網紅主播“大慶第一猛女”在直播過程中,因數次發布辱罵、恐嚇、有槍等極端不良內容,並曾穿著仿制警服直播,引發網民不滿。經舉報,公安機關迅速行動,於當日傍晚將涉案人員王某、劉某夫妻二人抓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這二人以尋舋滋事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和5日的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一個網民都該遵紀守法。“大慶第一猛女”王某身為網紅主播卻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嘩眾取寵,肆意生事,必須嚴肅處罰。

據中國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於今年2月28日發布的數據稱,截至2018年年底,中國網民達8.29億,手機網民8.17億,互聯網普及率59.6%。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網民數量眾多的國家之一,面對龐大的網民群體,加之飛速的網絡傳播速度,如有類似王某的惡意炒作,以訛傳訛,勢必造成惡劣影響,影響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對此,國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網絡行為和網民行為。我國網絡安全法規定,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絡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侵害公民個人權益。每個公民都有同上述行為作斗爭的義務,發現要舉報,相關部門要及時處理。此外,原文化部發布的《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等系列規章,更是對網絡表演、網絡直播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於不遵紀守法者,輕則關停演播頻道,列入黑名單或者警示名單,重則被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處罰。身處網絡時代,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有義務規范自己的網絡行為,合法上網不逾矩。

(作者單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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