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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讓網絡文學告別"野蠻生長"

張 凡
2019年07月11日07:0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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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讓網絡文學告別“野蠻生長”(牆內看花)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錦繡未央》小說涉嫌抄襲案進行一審宣判,裁定《錦繡未央》抄襲行為成立,被告周靜(筆名秦簡)須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作品的復制、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原告相應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且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此次法院對《錦繡未央》抄襲事件的裁定,不僅彰顯了我國《著作權法》實施以來著作權意識的深入人心,也向公眾表達了堅決抵制抄襲、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零容忍態度。

  當前,網絡文學創作中的侵權、抄襲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既有網絡創作風氣不好之故,更有網絡文學作家原創力欠缺之由。事實上,很多網絡文學作者業已不滿足於對同時代同樣題材文本的“借鑒”,轉戰到對傳統經典文學作品“模仿性創作”上,諸如網絡宮廷古風小說的創作“借鑒”古典小說《紅樓夢》,玄幻修仙類小說“模仿”名著《西游記》,而架空歷史權謀題材的小說則更多“效仿”《三國演義》。此類的網絡文學創作與其說是“創作”,不如說是“改編”。究其原因,一是“利誘”,二是原創力不足。利誘好理解,為了盡快出產“新作”,大量拷貝成為“便捷”之路。原創力不足,是因為網絡文學創作中的套路化題材選擇及情節設置束縛了網絡文學作家的創作力與表現力。為了迎合部分讀者的特別愛好、惡俗趣味,一些網絡文學作者將其筆觸轉向比較賣座或較為“吸睛”的題材上,由此造成創作內容的重復或高度相似。

  網絡文學在改變文學傳統傳播方式的同時,也在不斷創新文學傳播的傳統路徑,具有信息量大、傳播范圍廣、創作發揮空間多等諸多優勢。然而,凡事都有兩面性,網絡文學創作因其優勢突出,也造成網絡原創知識產權維護難上加難,對網絡抄襲的治理難度更加大。要知道,網絡文學“洗稿”“融梗”與傳統紙媒情境下的“抄襲”在具體界定上尚存在一定的差異:網絡文學因其更新速度快、語言生成性強以及口語化特征明顯等特點,很難確認一部網絡文學作品是否在文字表述或故事情節上存在“抄襲”現象。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日臻完善和人們維護原創知識產權意識的普遍加強,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內存在的執法縫隙將逐漸被彌合,網絡文學創作不再是無序環境之下的野蠻生長。

  不論是傳統意義上的文學創作,還是網絡文學創作,在基本規則上都有一定之約,比如保護原創。此次法院對《錦繡未央》涉及抄襲的裁定,均在不同層面體現了我國日臻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正在發揮“亮劍”作用。網絡文學作家應力爭將充分展現個人創作力的優秀作品獻給廣大受眾。同時公眾的版權維護意識也在實踐中不斷提升,法律監管不力的野蠻生長狀態必然會結束。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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