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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互聯網虛假流量須多方聯動 市場需要有序競爭

2019年08月20日07:13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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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治理虛假流量須多方聯動

在社交媒體、短視頻和一些新媒體平台上,人們常發現某些用戶每次發布的普通內容,獲得的瀏覽量或點贊數輕易就能突破百萬、千萬甚至上億,殊不知這些海量流量很可能是“刷”出來的。

“虛假流量已經滲透到整個互聯網世界的肌理。”在前不久的騰訊安全沙龍上,騰訊網絡安全與犯罪研究基地高級研究員張寶峰說。

與全民參與的“真流量”不同,虛假流量是經營者或者流量造假者通過作弊手段,為不法利益而制造的虛假數字,也可以稱之為非正常流量。

互聯網時代,流量本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其人氣、實力和市場口碑,同時也有助於用戶降低甄別和篩選的成本。但在利益驅動下,刷流量產業鏈逐漸形成,從早先的人工刷量逐漸向機器刷量發展,如今群控軟件則成了人工+機器結合刷量的“得力助手”。

揭秘虛假流量神器

隻要願意,粉絲可以有,互動可以買,閱讀量能夠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長……

網絡上有人爆料,隻需要一台電腦、一個路由器、一個聚合群控盒子,就可以同時登錄120個微信、抖音、陌陌、支付寶等熱門App賬號,輕鬆實現暴力加粉、一鍵轉發朋友圈、批量點贊等幾十項非常規功能,甚至還為App定制服務,實現批量操控App賬號……

這一系統被業內人士稱為“群控”,已經成為締造互聯網世界虛假流量的“神器”。

根據網友爆料,打開某群控軟件,幾十部甚至上百部手機界面同時出現在電腦中,任選啟動某App,刷量、點贊、批量添加好友、批量轉發短視頻均可以通過一台電腦控制百余部手機模擬畫面,實現接連跳轉,場面令人瞠目結舌。

據了解,市面上具有群控軟件功能的公司不止一家,群控軟件的應用場景廣泛,從整個產業鏈來看,群控處在上游販賣網絡賬戶和下游刷量、微商,乃至黑灰產業鏈的中間環節,起著“承上啟下”的角色。上游可連接網絡賬號販賣商,下游可為虛假流量的刷粉、微商營銷、網絡詐騙等提供工具,成為備受追捧的熱銷產品。購買群控軟件的客戶通過地下黑灰渠道租賃或購買大量網絡賬號后,借助群控軟件實現賬號批量管理,用於服務下游產業。

某群控軟件系統開發者的公司官網上顯示,借助其開發的群控軟件,市場上熱門的App,甚至國外的熱門應用如Facebook、Twitter等均可實現批量操控網絡賬號。同時,可實現模擬人工批量自動化,通過安裝不同應用的功能插件,即可批量執行營銷任務,功能插件開發可根據用戶需要迅速定制並上線。

調查發現,某公司開發的“群控系統”銷售價格在萬元及以上,其中硬件設備10000元/台,軟件價格25000元/台,購買一整套群控軟件系統需要35000元。該公司稱,每月群控設備銷售量在1200台左右。在普通人看來價格不菲的群控軟件,卻成為行業熱銷品。從事群控行業的銷售人員透露,群控硬件的利潤率約為20%左右,而軟件的利潤率則高達90%以上。

群控軟件所服務的數據造假、網絡黑產正成為中國乃至全球互聯網產業的毒瘤。在這些群控軟件攪動虛假流量風生水起時,受傷最深的是網絡平台和普通用戶。

警惕繁榮背后危害

現實中,並不像群控軟件開發商美其名曰的“助力企業建立龐大的私域流量”“智能群控營銷”,而是各有各的生意套路。

據騰訊防水牆團隊介紹,其中不乏網絡黑灰產。黑灰產業套路中就包括從地下渠道購買批量的賬號,通過群控系統使用美女頭像批量添加好友,一經用戶同意,按照“劇本”獲取信任后將用戶拉進各種群,有薦股群、虛擬幣群、投資群等,其中有詐騙、推銷和各種高深莫測的套路。這種大規模、批量化的操作並不希求面面俱到,更多是“撒網捕魚”。

虛假流量的危害不容小覷。在群控系統操作下,成百上千個網絡賬號通過刷量、點贊、批量轉發活躍於各大熱門網絡平台,一個個表面偽裝的賬號輕則欺騙用戶買茶葉,花一大筆冤枉錢,重則被騙往投資平台、賭博網站,傾家蕩產。

為了逃避網絡平台的封禁,群控軟件還試圖通過技術手段千方百計繞過平台監管,甚至進行技術對抗。

張寶峰指出,群控軟件所服務的虛假流量並非發生在互聯網產業的個別細分領域,而是蔓延至整個互聯網行業,不僅威脅著網絡空間的安全,更與下游黑產中的多種違法犯罪、侵犯權益等行為裹挾在一起,對現實社會的安全與秩序也產生巨大危害。

市場需要有序競爭

近日,騰訊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發起四個起訴案件,將從事群控軟件設備開發銷售的深圳市雲電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廈門程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武漢駿網互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煙台通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羅博特軟件(深圳)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總標的額達1.6億元。目前,四個案件已由法院受理。同時,騰訊公司向法院申請保全財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裁定查封、凍結上述多名被告名下財產,共計以3500萬元為限。

在今年5月23日,全國首例“暗刷流量”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開庭並當庭宣判。法院認為,該案件合同的當事人通過“暗刷流量”的作弊造假行為進行欺詐性點擊,此行為既侵害了不特定市場競爭者的利益,又欺騙誤導網絡用戶選擇與其預期不符的網絡產品,侵害了用戶合法權益。北京互聯網法院有關人士說,該案件呈現出技術復雜性、“暗刷流量”行為的隱蔽性,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法律層面上給互聯網領域通過非法方式或技術手段提高網上瀏覽量等違法行為敲響了警鐘。

在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看來,流量的作弊行為,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屬於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說,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也有具體辦案指南,還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和既有判例,但是為什麼還長期存在這些現象,主要原因就在於牟利。當一部分商家賺得盆滿缽滿的時候,殊不知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相關法律。

對於如何避免網絡虛假流量的問題,張寶峰提出了三條針對性建議,“第一,進一步落實通信實名制的規則要求,加強對各類通信卡號的控制和管理,真正全面落實實名制﹔第二,互聯網行業不斷更新判定惡意賬號的安全策略,在識別和清理虛假流量的同時,採取多種手段遏制新增虛假流量的產生﹔第三,加強法律保護,實現精准打擊。打擊治理虛假流量必須依靠多方聯動機制,推動共同建立預警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反饋機制等,形成合力。”(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婧)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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