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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領域用好區塊鏈技術路還有多遠

2019年11月21日13:41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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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版權領域用好區塊鏈技術路還有多遠

11月8日在京舉辦的“區塊鏈技術與版權保護”研討會現場。

“由於區塊鏈採用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具有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集體維護、可靠數據庫、公開透明等特征,被業界認為是天然適合版權保護的技術。”在11月8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主辦的“區塊鏈技術與版權保護”研討會上,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主任白連永這樣介紹區塊鏈與版權的關系。

目前,區塊鏈技術在版權確權、版權交易、司法審判証據鏈保存等方面均有應用,一些平台和企業正在進行區塊鏈技術應用於版權保護的探索。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想要用好區塊鏈,還有不少路要走。

研討會上,多位法官、區塊鏈技術專家、法學學者、區塊鏈技術應用企業負責人等共同探討區塊鏈技術在版權保護和交易管理上的創新性應用以及所面臨的風險與難題。

可實現確權、存証、追溯盜版源頭等多種功能

今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區塊鏈再次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早在2016年10月,工信部發布的《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便指出:“使用區塊鏈技術,可以通過時間戳、哈希算法証明一段文字、視頻、音頻的存在性、真實性和唯一性。”2018年9月7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証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証存証平台認証,能夠証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這一司法解釋確認了區塊鏈技術在司法應用中的合法地位。

那麼,在版權領域,區塊鏈技術到底有哪些優勢呢?

“當前版權內容市場存在確權存証可信度低、維權溯源舉証困難等問題。而高可信版權區塊鏈服務平台可以設置不同的節點,比如取証節點、維權節點、確權節點、可信第三方節點等。”北京郵電大學區塊鏈實驗室主任馬兆豐說,通過高可信版權區塊鏈,配合加密手段,可以實現確權、存証、追溯盜版源頭等方面的多種功能。

中國傳媒大學計算機學院副教授姜正濤從密碼學角度解讀了區塊鏈與版權保護之間的關系。他說:“密碼學過去是‘賠錢’的技術,屬於純開銷。有了區塊鏈之后,計算結果本身就有價值,比如電子貨物、比特幣、版權信息等本身就具有價值,所以區塊鏈反過來激活了數學和密碼學的新應用。”而且,區塊鏈可以記錄所有發生的交易,可以有效避免造假。另外,區塊鏈對低價值、實時產生的版權數據記錄的成本比較低,相較於傳統做法,區塊鏈可以節省權利人提交材料、等候審批的人力物力,對於作品價值比較低但是數量大的作品,可以提供較好的保護渠道。

區塊鏈產品有“彎道超車”的可能

經過最近幾年的發展,在版權領域,不少企業已經將區塊鏈與版權管理結合起來,也有不少版權方正在密切關注相關技術發展的動態。

愛奇藝公司法務總監胡薈集說,愛奇藝除了視頻以外,還有游戲、文學、電商等產品線,與版權產業有關的內容產品資源非常豐富。“我們對於版權產業保護的需求非常旺盛,也非常緊迫。”胡薈集介紹,對於打擊盜版,愛奇藝公司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不僅關注線上,還要關注線下,取証壓力很大。未來,隨著公司業務走向國外,還會有國際版權保護合作方面的要求,所以愛奇藝法務團隊近幾年非常關注區塊鏈發展。

知安視娛公司首席執行官張海永同樣表達了對於區塊鏈技術發展的關注。他提到,4K、8K視頻產業裡,內容版權保護非常復雜,要融合各種技術。知安視娛公司在過去幾年中也一直在與好萊塢的頭部內容制片商探討如何用區塊鏈提升版權保護的效能。

“在存証、取証、版權‘出海’及孵化、融資等領域,區塊鏈產品有進行‘彎道超車’的可能,未來是非常值得期待的。”西安紙貴科技有限公司海外運營總監李驊飛介紹,西安紙貴科技有限公司運用區塊鏈進行版權登記的服務在西安城牆國際馬拉鬆賽和克拉瑪依編劇節上都得以成功運用,其公司推出的“紙貴區塊鏈版權存証平台”被評選為2018年“可信區塊鏈十大案例”。

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場總監胡日查提到,在版權應用場景中,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經開始了確權、版權保護、版權交易等方面的嘗試,開發了確權通、犀書匠、小犀畫廊等具體應用工具。在司法公証方面,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與公証機構合作,將區塊鏈運用到公証中,給公証帶來兩方面的好處,一方面是可以進行在線公証,另一方面,運用區塊鏈進行公証的成本相對於現有公証方式來說有大幅度的下降。

技術要與已有條件相結合才“靠譜”

雖然我國司法部門肯定了區塊鏈取証技術,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存在很多問題。

對此,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張博提到幾個方面問題,第一,區塊鏈應用於司法的研究成果和歷史資料較少,學術積累比較薄弱,相關理論沒有形成體系。第二,立法缺失。國內外沒有相關的專門立法對包括區塊鏈在內的新型取証方式予以相應的規定。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區塊鏈存証的規定應用范圍僅限於3家互聯網法院。第三,國家沒有出具區塊鏈的技術標准,行業規則尚未形成。張博與同事之前在走訪調研中發現,很多人對於區塊鏈缺乏統一的認識。第四,對於存証公司沒有設定准入制度,行業監管比較缺失,目前存証公司開辦和經營不需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電子許可証,僅僅有備案証明,缺乏效應資質的審核。這讓法官往往需要從平台資質、中立性、舉証技術、存儲過程、是否有可驗証等多方面綜合考慮証據的可信度。第五,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証技術概念認識比較模糊,即使是專業律師也不例外。比如,有的律師會在庭審中僅僅出示一份電子証書,但這是不夠的,還需要與之相關聯的証明公司存証的資質、存証流程以及驗証過程的証據。此外,法官認定証據也存在一定的障礙,目前法官對於區塊鏈証據的認定仍然處於探索之中,沒有成熟的規則。

“在單一系統裡進行版權的維護、追溯比較容易,但是在不同平台之間實現互通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姚歡慶提到,著作權與其他權利不同,比如一部文學作品,稍微改幾個字,可能在區塊鏈認証時會被認為是兩個不同的作品,但是在司法認定上是不構成侵權的。所以,區塊鏈並非萬能,比如它無法解決侵權比對問題。因此,在姚歡慶看來,技術應該和已有的條件相結合,比如讓區塊鏈技術公司與公証機構合作,在公証處現有規范下採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升級,這才能夠真正讓技術幫助人類解決法律問題,實現權利的保護。

那麼,未來,對於區塊鏈的應用該朝著怎樣的方向發展?

在張博看來,雖然區塊鏈在司法中的應用也給法官帶來了挑戰,但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總會給傳統審判帶來很多挑戰和問題。“我認為,一方面法官需要具備勇敢的探索精神,在相對保守和滯后的法律規定以及新類型案件之間保持一定的張力﹔同時,要想真正讓區塊鏈技術扎扎實實落地,還需要每一位參與者更進一步施展拳腳、填補空白,為司法和其他行業帶來更多的福祉。”張博說道。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與犯罪學學院講師蘇宇提醒道,版權存証市場目前處於過渡期,並不是全部版權確權都要用區塊鏈憑証,所以這期間會涉及不同存証方式的過渡問題。蘇宇說:“區塊鏈發展呼喚法律和政策規范,其中包括清晰的法律認証規則、合理的交易平台標准、動態監測與規制措施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通証應用規則。此外,還要有更加完善的監測措施,以抵御可能出現的風險。”(見習記者 隋明照 文/攝)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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