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事物 不必心存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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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08: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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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烟局长”、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10月10日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无独有偶,9月30日,湖南邵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判处原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有期徒刑10年。杜崇烟涉嫌腐败的线索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注意,最初也是缘于一封指控他强奸女大学生的网络举报信。
新华社昨天就周久耕、杜崇烟两起典型案例发表述评,认为网络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平台,网络反腐已经成为执政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种有益探索,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种重要方式。
新华社对网络反腐作出如此充分的肯定,并非偶然。据10月13日《人民日报》报道,历经四年修订、最近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正式收入了“网络反腐”词条。分析人士认为,权威党建辞典收入“网络反腐”,说明网络反腐受到了高层的关注和肯定。
不过,网络反腐毕竟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事物,世人难免对它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一名颇有影响的专家认为,网络反腐是一柄双刃剑,网络反腐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很多时候可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应当尽快对网络立法,对网络反腐涉及的一些行为和环节进行规范。
应当看到,网络反腐的矛头指向的是涉嫌贪腐的官员和公职人员,这些人作为社会政治领域的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诉求理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说网友曝光了周久耕、杜崇烟的家庭关系、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就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况且,即便网络曝光的官员的个人信息未被有关部门采信,官员也比普通公民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能够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澄清。比如,今年2月,有网友曝光原南京市国土局原局长、现南京市栖霞区委书记臧正金家中有4套房、价值600万元,臧正金随后在网上发帖作出回应和澄清,他的个人权利并未受到侵犯。可见,“双刃剑”之说纯属对网络反腐的误解,用不着担心网络反腐会侵犯官员的个人权利。
另一种较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在查处周久耕等贪腐官员的过程中,网络举报、“人肉搜索”等网络监督形式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但如果没有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闻风而动依法查处,网络反腐不可能将贪腐官员拉下马。所以,网络反腐只是群众监督戴了一顶“网络帽子”,它永远只能是反腐败的配角,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才是反腐败的主角。
周久耕、杜崇烟等贪腐官员中箭落马,进行具体查处工作的职能部门的确起到了主要作用。然而,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主次关系可能发生转化,在特定条件下,职能部门履职和网络反腐之间的矛盾主次关系也会发生转化。这里的“特定条件”,就是指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原本履职不力,对大量触手可及的官员腐败线索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群众通过传统渠道将线索反映到职能部门,他们常常爱答不理冷漠以对,并且对此不用承担任何压力和责任。这种情形不但影响了反腐工作的效率,也挫伤了群众通过传统渠道参与反腐的信心。
有了网络反腐这个新渠道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涉嫌官员的腐败线索不再只是被反映到职能部门,由后者掌握并进行“封闭操作”,而是被举报到网络上公开亮相、高调示众,由此给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推动他们依法对被曝光官员进行查处。在此特定条件下,网络反腐对查处涉嫌官员实际上起到了主要作用。
正如民主是个好东西,网络反腐也是个好东西。消除那些无谓的顾忌与偏见,人们对网络反腐的认识将更加客观全面,网络反腐之路也将越走越宽。
作者为张木生(北京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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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昨天就周久耕、杜崇烟两起典型案例发表述评,认为网络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平台,网络反腐已经成为执政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种有益探索,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种重要方式。
新华社对网络反腐作出如此充分的肯定,并非偶然。据10月13日《人民日报》报道,历经四年修订、最近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正式收入了“网络反腐”词条。分析人士认为,权威党建辞典收入“网络反腐”,说明网络反腐受到了高层的关注和肯定。
不过,网络反腐毕竟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事物,世人难免对它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一名颇有影响的专家认为,网络反腐是一柄双刃剑,网络反腐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很多时候可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应当尽快对网络立法,对网络反腐涉及的一些行为和环节进行规范。
应当看到,网络反腐的矛头指向的是涉嫌贪腐的官员和公职人员,这些人作为社会政治领域的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诉求理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说网友曝光了周久耕、杜崇烟的家庭关系、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就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况且,即便网络曝光的官员的个人信息未被有关部门采信,官员也比普通公民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能够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澄清。比如,今年2月,有网友曝光原南京市国土局原局长、现南京市栖霞区委书记臧正金家中有4套房、价值600万元,臧正金随后在网上发帖作出回应和澄清,他的个人权利并未受到侵犯。可见,“双刃剑”之说纯属对网络反腐的误解,用不着担心网络反腐会侵犯官员的个人权利。
另一种较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在查处周久耕等贪腐官员的过程中,网络举报、“人肉搜索”等网络监督形式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但如果没有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闻风而动依法查处,网络反腐不可能将贪腐官员拉下马。所以,网络反腐只是群众监督戴了一顶“网络帽子”,它永远只能是反腐败的配角,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才是反腐败的主角。
周久耕、杜崇烟等贪腐官员中箭落马,进行具体查处工作的职能部门的确起到了主要作用。然而,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主次关系可能发生转化,在特定条件下,职能部门履职和网络反腐之间的矛盾主次关系也会发生转化。这里的“特定条件”,就是指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原本履职不力,对大量触手可及的官员腐败线索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群众通过传统渠道将线索反映到职能部门,他们常常爱答不理冷漠以对,并且对此不用承担任何压力和责任。这种情形不但影响了反腐工作的效率,也挫伤了群众通过传统渠道参与反腐的信心。
有了网络反腐这个新渠道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涉嫌官员的腐败线索不再只是被反映到职能部门,由后者掌握并进行“封闭操作”,而是被举报到网络上公开亮相、高调示众,由此给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推动他们依法对被曝光官员进行查处。在此特定条件下,网络反腐对查处涉嫌官员实际上起到了主要作用。
正如民主是个好东西,网络反腐也是个好东西。消除那些无谓的顾忌与偏见,人们对网络反腐的认识将更加客观全面,网络反腐之路也将越走越宽。
作者为张木生(北京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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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慧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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