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论文:论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与困境
| 张莉明 |
2008年02月29日19:38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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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新命题。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以唤起人们沉睡已久的道德感、责任感、同情与关爱之心为己任的电视情感类援助节目,既满足了建设和谐文化的要求,又推进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本文将以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女生组》为分析对象,讨论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与困境。
[关键词] 情感类援助节目 和谐文化 传媒与司法
一、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
(一)背景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新命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党的十七大还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以唤起人们沉睡已久的道德感、责任感、同情与关爱之心为己任的电视情感类援助节目,既满足了建设和谐文化的要求,又推进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兴起
情感类节目的诞生已有时日。情感类谈话节目上世纪末初现荧屏,前几年持续走红,如央视的《艺术人生》、江苏卫视的《人间》、湖南卫视的《真情》等。央视科教频道的《讲述》则属于情感类故事节目。安徽卫视的娱乐节目《周日我最大》“今晚遇到谁”的板块可划入情感类调解节目范畴。这些情感类节目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以市民阶层的生活琐事与平凡情感故事为主要内容,以唤起人们沉睡已久的道德感、责任感、同情与关爱之心为己任,通过真实、朴素、温馨的节目风格,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眼球,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节目形式,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这些节目往往仅叙述事件本身,为当事人找寻线索,为观众追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事情的原委则戛然而止,时常以观众的愤愤不平或痛哭流涕为结果。有时媒体会在调解、沟通问题上费一些口舌,但事情还是得不到最终的解决,连主持人都在节目现场气得大哭,这使得援助显得尤为重要。再加上近年来电视台和观众对民生类节目的大量关注,催生了另一类情感类节目的兴起——情感类援助节目。
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女生组》在全国率先做出了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定位。这是一档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的情感类援助节目。七位魅力十足的女记者是栏目的一大靓点。她们既是采访者,又是调解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事件的进程,其行动突出了一个“帮”字,帮助那些在感情上失意的人们。
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凸现了大众媒介的社会功能,前景光明。加拿大著名的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电视是人的听觉和视觉的同时延伸。”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将大众媒介的社会功能界定在“环境监测”、“社会协调”、“传承文化遗产”三个方面;之后,赖特在《大众传播:功能的探讨》中,又增添了“娱乐”的功能;而传播学鼻祖施拉姆总结了上述二位的观点,在《传播学概论》一书中将大众媒介的功能总结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一般社会功能”。情感类援助节目,可以不断地巩固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其审美情操、道德品格,从而进一步提高公众认识世界、感知世界的能力,最终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在“娱乐至死”的今天,情感类援助节目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困境
(一)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新闻女生组》播出以来,传媒与司法的矛盾屡见不鲜,记者时常碰到当事人砸机器、打记者的事情,当记者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有当事人甚至高呼“你没这个权利”,大打出手。这其中主要凸现了两组矛盾: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1、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
“家丑不可外扬。”当事人找媒体寻求援助的同时,情感类援助节目恰恰把平民的隐私曝光了出来,在其他当事人未知情的情况下,这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成了情感类援助节目的软肋。
2、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传媒为什么会涉足公民纠纷?遇到重大问题时,当事人为什么找媒体而不求助于司法呢?这是因为与西方国家的媒体不同,中国大多数媒体都具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重要的“宣传工具”,传媒依托强大的政治权威为后盾,具有解决纠纷的能力。媒体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越强,级别越高,则该媒体就越有权威,解决纠纷的能力就越强,因而被公众求助的频率相对也就越高。传媒与司法的矛盾成了情感类援助节目不可调和的矛盾。
(二)与节目期待的偏差
情感类援助节目在许多方面与节目期待和初衷产生了偏差,出现了不少负面效应。
1、记者角色的偏差。从某个方面讲,在情感类援助节目中,记者充当了“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原本表面上相安无事的公民,因为一件件事情的袭来而丧失了和气,记者成了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五花八门的需要援助的事情,情感类援助节目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本。这是对记者这一职业的挑战。
2、和谐社会的悖论。情感类援助节目展现了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反的一些事件和现象。记者的到来打破了邻里的和谐,给当事人带来了一次次的伤心欲绝;在记者走访当事人、追寻事件时,我们看到的却是不和谐的现象——阶层生存状况差距大、公民道德修养差距大等等。
3、人文内涵的缺失。“人文内涵”指的是电视的精神向度、文化品位及审美价值。当然,情感类援助节目的目的是歌颂人间的真善美,但是一次次事件真相的铺开和事件的追寻过程,让我们看到的却是当今许多公民的蛮横、粗鄙、不谙世事……这必然造成情感类援助节目“人文内涵”的缺失。(作者是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2005级本科生)
[关键词] 情感类援助节目 和谐文化 传媒与司法
一、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
(一)背景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新命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党的十七大还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以唤起人们沉睡已久的道德感、责任感、同情与关爱之心为己任的电视情感类援助节目,既满足了建设和谐文化的要求,又推进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兴起
情感类节目的诞生已有时日。情感类谈话节目上世纪末初现荧屏,前几年持续走红,如央视的《艺术人生》、江苏卫视的《人间》、湖南卫视的《真情》等。央视科教频道的《讲述》则属于情感类故事节目。安徽卫视的娱乐节目《周日我最大》“今晚遇到谁”的板块可划入情感类调解节目范畴。这些情感类节目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以市民阶层的生活琐事与平凡情感故事为主要内容,以唤起人们沉睡已久的道德感、责任感、同情与关爱之心为己任,通过真实、朴素、温馨的节目风格,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眼球,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节目形式,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这些节目往往仅叙述事件本身,为当事人找寻线索,为观众追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事情的原委则戛然而止,时常以观众的愤愤不平或痛哭流涕为结果。有时媒体会在调解、沟通问题上费一些口舌,但事情还是得不到最终的解决,连主持人都在节目现场气得大哭,这使得援助显得尤为重要。再加上近年来电视台和观众对民生类节目的大量关注,催生了另一类情感类节目的兴起——情感类援助节目。
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女生组》在全国率先做出了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定位。这是一档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的情感类援助节目。七位魅力十足的女记者是栏目的一大靓点。她们既是采访者,又是调解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事件的进程,其行动突出了一个“帮”字,帮助那些在感情上失意的人们。
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兴起凸现了大众媒介的社会功能,前景光明。加拿大著名的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电视是人的听觉和视觉的同时延伸。”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将大众媒介的社会功能界定在“环境监测”、“社会协调”、“传承文化遗产”三个方面;之后,赖特在《大众传播:功能的探讨》中,又增添了“娱乐”的功能;而传播学鼻祖施拉姆总结了上述二位的观点,在《传播学概论》一书中将大众媒介的功能总结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一般社会功能”。情感类援助节目,可以不断地巩固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其审美情操、道德品格,从而进一步提高公众认识世界、感知世界的能力,最终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在“娱乐至死”的今天,情感类援助节目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情感类援助节目的困境
(一)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新闻女生组》播出以来,传媒与司法的矛盾屡见不鲜,记者时常碰到当事人砸机器、打记者的事情,当记者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有当事人甚至高呼“你没这个权利”,大打出手。这其中主要凸现了两组矛盾: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1、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
“家丑不可外扬。”当事人找媒体寻求援助的同时,情感类援助节目恰恰把平民的隐私曝光了出来,在其他当事人未知情的情况下,这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传媒与当事人隐私权的矛盾成了情感类援助节目的软肋。
2、传媒与司法的矛盾。
传媒为什么会涉足公民纠纷?遇到重大问题时,当事人为什么找媒体而不求助于司法呢?这是因为与西方国家的媒体不同,中国大多数媒体都具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重要的“宣传工具”,传媒依托强大的政治权威为后盾,具有解决纠纷的能力。媒体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越强,级别越高,则该媒体就越有权威,解决纠纷的能力就越强,因而被公众求助的频率相对也就越高。传媒与司法的矛盾成了情感类援助节目不可调和的矛盾。
(二)与节目期待的偏差
情感类援助节目在许多方面与节目期待和初衷产生了偏差,出现了不少负面效应。
1、记者角色的偏差。从某个方面讲,在情感类援助节目中,记者充当了“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原本表面上相安无事的公民,因为一件件事情的袭来而丧失了和气,记者成了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五花八门的需要援助的事情,情感类援助节目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本。这是对记者这一职业的挑战。
2、和谐社会的悖论。情感类援助节目展现了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反的一些事件和现象。记者的到来打破了邻里的和谐,给当事人带来了一次次的伤心欲绝;在记者走访当事人、追寻事件时,我们看到的却是不和谐的现象——阶层生存状况差距大、公民道德修养差距大等等。
3、人文内涵的缺失。“人文内涵”指的是电视的精神向度、文化品位及审美价值。当然,情感类援助节目的目的是歌颂人间的真善美,但是一次次事件真相的铺开和事件的追寻过程,让我们看到的却是当今许多公民的蛮横、粗鄙、不谙世事……这必然造成情感类援助节目“人文内涵”的缺失。(作者是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2005级本科生)
(责任编辑: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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