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贵“新”,怎样做才能为了保住新闻的“新”,既抢时间又防差错,这是一个不少人看似解决实际并未解决好的问题。近读一篇回忆周恩来总理处理一次新闻事故的文章,从中既看到了在什么情况下因抢时间会产生差错,又明确了怎样做才能既抢时间又防差错。现将其摘要录之于后,以飨未见读者。
1954年7月21日下午,世界关注的日内瓦会议讨论通过最后宣言,周总理安排代表团负责新闻的李慎之不去会场,拿着会议最后宣言的初稿在别墅等会场通知,会议通过一段宣言,就有专人给他打电话告知通过情况,他按照通过的结果对初稿修改定稿,然后用剪刀剪下来,送到电台发回北京。宣言全稿发完,等周总理率代表团回来,李慎之已回到旅馆休息去了。当夜12点左右,北京方面打来电话,说代表团发回去的最后宣言比别的通讯社所发的宣言少了好几段,总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此叫机要秘书陈浩打电话,通知李慎之赶快过来。陈浩一见到李慎之就说:“总理正等着你哩!《人民日报》已经印了24万份,因为新华社把你发回去的宣言稿同外电对,发现了问题,已停机不印了。”李慎之听后仔细回想,记起大概是打印在极薄的打字纸上的原稿,在被他剪成一段一段的时候,有的被风刮飞了,因为他的办公桌正好临窗。李慎之去见总理,已经做好挨批评的思想准备,虽然当时总理余怒未平,见了他却只说:“你来了,我气也生过了,火也发过了,你到机要室去看看我给中央的电报。然后赶快补救,北京还等着呢。”李慎之看总理亲笔写的电报,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别人,只说他自己“应负失职之责,请中央给予处分”。
紧接着李慎之和陈家康同志一起,把日内瓦会议通过的最后宣言的中文同英、法文原文仔仔细细重新校订一遍,改正了一处错误(陈家康同志懂法文),于凌晨两三点钟才发回北京。7月22日的《人民日报》到中午才出版(《报刊文摘》2006年9月11日《周恩来自请处分》)。
综观这次新闻事故的处理,周总理严于律己、敢于承担责任,善于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堪称学习的楷模。他一接到北京的电话,立即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庆幸的是被新华社及时发现,缺段宣言尚未通过媒体公诸于社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工作如此粗疏,是不能原谅的,因此他在亲笔写发给中央的电报稿中,诚恳承担自己“应负失职之责,请中央给予处分”。这不仅表明周总理胸怀坦荡,勇于负责,还应明确他这样做决不是无原则代下级受过,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当时电信、印刷设施陈旧的情况下,为了抢时间,使我国传媒尽快刊播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周总理亲自作了周密安排。周总理作为代表团团长,自己因会务异常繁忙抽不出时间将发回北京的稿子把关过目审定,那就应另外安排人配合李慎之,最后将发回北京的宣言与原文全稿核对一遍,缺了这道工序,结果出了问题,说明问题出在发稿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密上,他生气发火,与其说是对别人的,倒不如说是对自己的。
周总理处理的这起新闻事件留下的教训更值得汲取:搞新闻工作当然要抢时间保时效,同时务必要做到严防差错。为此新闻稿的采、编、审、发的过程要严密制度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规程一着不漏地操作,一旦出了问题要严肃检查追究。要提倡发扬新华社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时间再紧迫,也要按程序把工作做细做实。必要时宁可时效差点,也决不能出差错。按规定规程操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既防患于未然,又能将已然之患消灭于初始。常说新闻无小事,就因“小事”不慎就会造成大的不良后果。所以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养成慎之又慎的良好作风。只有如此,才能做到既善抢时间又能避免发生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