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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事件
最近,亚姐杨恭如在自己的个人博客上因泄露港星周海媚患红斑狼疮的事而招致海味迷的强烈抗议,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趁杨恭如抵沪为正在上视电视剧频道播映的《风吹云动星不动》作宣传时,记者就此次泄隐私事件向杨恭如求证。对方解释说:“其实事情很简单,我当时在博客上看到影迷留言,该影迷说她母亲患了红斑狼疮,我就据实以告,说我是在1998年才知道有这种病的。那时我和周海媚拍亚视的电视剧《纵横四海》,拍到后期,她突然身体不适不拍了。后来我知道她得了红斑狼疮。没想到我在博客上的这句话引起了那么多是非。”
杨恭如告诉记者,当年周海媚患红斑狼疮的事在香港很轰动,她以为内地影迷也都知道这件事,没想到大家完全不知道。有指知名度大不如前的杨恭如欲借此番泄私事件吸引公众眼球提升人气。杨恭如对此大呼冤枉,她表示他真不是有意要揭什么人的隐私,更没想过要借此“搏出位”。不过,她也承认:“这件事是我不好,写的时候欠缺考虑,以后写东西我会小心点,就算要写也尽量不提及别人的名字。”
名嘴周涛的隐私
央视名嘴周涛日前也被人在博客上揭了隐私。这篇题为《记忆中的周涛》的博客文章出现在某大型门户网站,文章内容涉及周涛的大学生活和两段婚史。由于言之凿凿,加之当事人是周涛,故该博客文章的点击率一夜之间窜升至七万多次。
经查,网名为“麻老虎”的博客作者真名叫张彤,真实身份是重庆某电视台的主持人,和周涛是北京广播学院的同班同学。张彤在自己的博客中共贴出了五篇题为《记忆中的周涛》的文章,并以周涛“死党”自居,还贴出多幅与周涛的合照作为凭证。张彤在文章中称自己与周涛情同姐妹,更是周涛与第一任丈夫的媒人。文中她提及了周涛婚姻生活的一些细节,还指责周涛现在出名了,就不理她们这些老同学了,甚至连她这传闻中密友的电话也不接。
博客一出,众人最大的反应是张彤是否真是周涛同学,她博客中的内容是否夸大其词?就在质疑声一片时,张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承认博客是她所写,因为她和周涛是大学同学,同窗时很要好,所以就写了。面对网友对其揭露周涛隐私的指责,张彤并不理会。她自认所写均是事实,也没说周涛什么坏话,更谈不上涉及隐私问题。记者转而致电周涛,对方手机先是忙音后又显示空号,不知这是周涛有意躲媒体玩失踪呢,还是另有状况。
韩寒不是厚脸皮
韩寒与白烨的网络骂战也是近期由博客引发的一大热点事件。战火蔓延之处,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卷入其中。韩寒对此却一直采用拒绝采访的态度,只在其博客中对事件作出回应。
韩白事件导火索缘于某日他偶然看到白烨的博客,觉得很不好,随即就花了大概二十分钟时间写篇小文章予以还击。他称这只是他一时兴起。虽然白烨关了博客,但韩寒依旧咬住不放,因为他看到白烨在一些报纸上对他乱说话,无视他的观点。韩寒针对白烨说他道德有问题,表示他就要让大家看看究竟谁的道德有问题,一幅誓不罢休的姿态。
博客于韩寒,说到底是让他大大风光了一把,而“徐韩恋”更令他人气大踏步。韩寒表示徐静蕾是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大家都是朋友,大家都很忙,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在就此事接受记者访问时,韩寒的态度有些暧昧,他说:“徐静蕾非常聪明,人也很好,我最怕碰到那种不明白我的人,我在处理感情方面的事情上经验没她丰富,我又大嘴,所以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说我们是普通朋友就是普通朋友。”
面对外界质疑他一直利用博客在“炒作”自己,他回应说:“这么说的人太没有幽默感了,我是一个不喜欢厚着脸皮炒作的人,所以自己的书都不进行宣传活动。对我来说,写出好的书,好好比赛才是真的。写博客是因为好玩,俗气地说,我的文字非常贵,但我每天都奉献免费文字给大家,纵观别的畅销书作者,哪个有我慷慨,我还不时弄出点事来娱乐大家的生活,大家应该谢谢我才对。”
事件的另一当事人徐静蕾,已很久没有出演影视剧,更不用说导演什么新戏了。但是这大半年来,徐静蕾在媒体曝光的频率却相当高,导致她频繁出镜的原由就是博客。“老徐的博客”自从面世之日起,就新闻不断,再扯上个韩寒,更加热闹,其博客突破千万次点击率大关,很明显,博客对老徐的帮助是任何影视作品无法比拟的。
人人都有话语权?
炒作自己还是娱乐大众,“搏出位”还是泄私愤?越来越多的专家和普通人开始担心博客热会泛滥失控?会不会成为诽谤及攻击他人的场所?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表示:“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博客这种新的传播手段,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不过我相信在将来一定会催生出新的法律规范行为来界定责任。”
于海认为,博客的出现使得每个人都拥有了话语权,这是对原来被精英们控制的传统大众传播模式的动摇和颠覆。因此在现阶段,这一模式相当受欢迎。不过相应地,也会变得难以控制。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认为,现阶段通过立法对博客加以约束是不现实的。“博客是一种公开发表的个人日志,当然不能随便乱说话。可是你要是一点都不随便,人气又会下降,这也是网络技术发展到现在的一个尴尬处境--要是人气真的高到一定程度了,自然也就有一个规范出来了。”
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本人不愿意传播的前提下,他人是无权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传播,否则就是明确的侵权行为。虽然民法目前没有具体界定公民隐私权的范畴,但博客中所涉及的有关隐私的相关内容,都可以作为法庭辩论的有力证据。当事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一些网站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现时的网站都拥有先进的文字智能监控系统,检索能力也非常惊人。“我们已经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其他的是作者本人的问题,只能靠道德规范来约束。”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来自专家的声音是,净化中国博客的空气,必须加强国民的自律。据悉,一份针对各大博客网站及作者本人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来规范博客言行的《博客公约》将不日出炉。
这么看来,明星大牌们在博客中的互相撕咬,还真得悠着点,小心,不要一不留神,被指道德有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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