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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新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在网络上发布后,引发观众热潮并广为流传。目前,这部短片传播信息是否通过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许可,成为关注的焦点。胡戈认为这是杞人忧天,因为还没有看到对网络传播短片的限制。而专家则表示,胡戈的做法可能催生相关法规的产生。
《鸟笼山剿匪记》长达48分钟,相当于正规电影一半,加上它已有完整剧情,与以前的恶搞短片有很大区别。对于短片在网络上传播,胡戈被质疑是在“走钢丝”,在挑战监管部门的法规空白。前日,国家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11月开始实施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胡戈在网络上发布的DV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带有完整的影视剧情节,假如是有“向公众传播”的目的,那么他必须要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否则将会立即被制止,并会有相关的处罚。
面对《鸟笼山剿匪记》随时被叫停的危机,胡戈轻松表示,如果有问题就交给律师处理,他不管也不懂。胡戈的律师郭先生说,“还没有具体的文件对像《鸟笼山剿匪记》这样在网上自由传播的DV进行限制,况且这也不是一个音像制品,所以不需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之类的东西”。
据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自从出现“恶搞”后,相关部门已关注到“网络短片”这个新鲜事物了,随着网络短片的愈演愈烈,相关法规可能会很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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