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戏说“红色经典”成媒体痼疾 军报:勿歪曲董存瑞事迹 |
|
| 刘国彬 |
|
 电影资料图片
戏说“红色经典”已经成为时下媒体的一种痼疾,从伤害杨子荣再到董存瑞,真不敢想象下一个被玷污的英雄是谁。当前,全国正开展“荣辱观”教育,我们希望传媒界能够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要颠覆英雄,不要动摇中华民族神圣的爱国主义精神的根基。歪曲英雄,否定历史,是在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
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
――见证者回顾董存瑞的英雄壮举
董存瑞相关链接

董存瑞:战斗英雄,1929年生,河北省怀来县人。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8年5月26日牺牲。生前曾立大功3次、小功4次,获3枚“勇敢奖章”、1枚“毛泽东奖章”。
1948年5月25日,我军攻打隆化城。第四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担负攻击隆化中学敌军的任务。6班班长董存瑞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3座炮楼、5座碉堡。部队即将发起冲锋时,突遭敌一桥形碉堡的火力封锁。在突击组长郅顺义的掩护下,董存瑞挺身而出,抱起炸药包,冲向碉堡,前进中左腿负伤,坚持冲至桥下。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导火索,炸掉了敌人碉堡,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1948年6月8日,第11纵队党委发出了悼念董存瑞的决定:追认董存瑞为纵队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命名董存瑞生前所在班为“董存瑞班”。
1948年7月11日,冀察热辽党报《群众日报》在一版发表了中共冀察热辽分局书记兼军区司令员程子华的文章《董存瑞同志永垂不朽》。
1950年9月,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决定,追认董存瑞为全国战斗英雄。
1954年,热河省批准并拨专款在隆化修建董存瑞烈士陵园。
1956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电影《董存瑞》,编剧丁洪、赵寰,导演郭维。
1957年5月,朱德委员长为新建的董存瑞烈士纪念碑题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
1996年,董存瑞烈士陵园被国家教委、总政治部等六部委认定为爱国教育基地。
1996年7月,由总政治部统一制作的包括董存瑞在内的6位英模画像,印发全军连以上单位悬挂张贴。
1997年,中宣部指定“董存瑞烈士陵园”为全国爱国教育示范基地。
编者的话
不久前,某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董存瑞〉:“真实”创造的典型》的访问记,作者在记叙了一位电影导演谈电影《董存瑞》的创作过程时写道:“在事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此言一出,当年亲眼目睹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老兵们个个十分气愤,认为该导演的此番话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和极不负责任的。本报下面刊登的是当年董存瑞英雄壮举的见证人对历史的回顾,希望读者通过这些历史见证者的回顾,能够对董存瑞烈士的英雄壮举有一个真实的认知。
董存瑞的战友们有话要说
5月25日,在董存瑞牺牲58周年的日子里,某杂志刊登的访问电影《董存瑞》导演的文章传到了沈阳、大连、锦州、延吉等地,一些地方报刊相继转载了此文,该文对董存瑞烈士牺牲过程的再回顾,引起了社会一些人的误解。
58年前,董存瑞手托炸药包为新中国捐躯的历史事实,竟然在半个多世纪后,忽然被人称为一种“推测”。董存瑞这位写进课本,写进军史,写进党史的英雄战士,这位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军人“奉献牺牲”、“报效国家”的优秀品德和高尚精神的英雄,今天竟然面临着颠覆。
董存瑞精神已经成为我军军魂的一个特定代表。张挂在全军各个连队的英模画像中的董存瑞,正是手托炸药包炸毁敌碉堡的那个永恒瞬间,难道这只是一种艺术的虚构吗?难道这不是历史的“真实”吗?为了澄清史实,笔者釆访了部分健在的董存瑞事迹的见证人,老英雄们个个对此义愤填膺,个个热泪纵横地表示:一定要尊重英雄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我们要为英雄董存瑞说话,要捍卫历史史实,捍卫董存瑞的名誉!
【1】 【2】 【3】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热点新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