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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外教”事件为恶搞 博客,该不该实名制? 
新华社记者 刘 菁 邹大鹏
  2006年09月12日08:10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在博客中肆意侮辱中国人 网络通缉“流氓外教”

  日前,上海某高校一外教在博客中大肆描写玩弄女性的过程,上海社科院一教授随后在博客中对“流氓外教”发出网络“通缉令”。调查发现,这其实又是一次网络恶搞。

  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2005年,就出现了所谓的“中国博客第一案”——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博客公司侵权。当地法院于今年8月初判决网站向当事人道歉。

  博客恶搞事件层出不穷,实名制的呼声与争论也随之高涨。

  造谣、诽谤、揭私不断

  匿名注册助推博客侵权


  博客又称网络日志,是互联网上一种操作简易的个人信息发布方式。然而,随着少数网民言论的随意化和虚假化,有关侵权、诽谤的事件层出不穷。

  黑龙江省社科院新兴媒体研究人员郑威称:“陈堂发的最终胜诉是幸运的,也是无奈的!”由于目前大多数网民采取匿名注册写作,使得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利用博客泄私愤或侵权。郑威称,担心博客会成为少数人谩骂的自由场所,并非杞人忧天。

  虽然多数博客主要是记录个人心情和生活,但确有一批网民,借助不负责任地揭露他人隐私等方式而一夜成名。网民“听海”一语中的:他们多是匿名注册,怎么去告?

  考验安全性 管理也麻烦

  博客实名现实阻碍多


  对网络通缉“流氓外教”的做法,有网民称,如果让博客采取实名制,用得着这么费力去找他吗?但博客实名面临着不小的现实阻碍。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说,一些人钟情网络,是因为在网上感受到一种自由,或是只想有一个个人空间,无意侵害他人,所以不会赞同实名制。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元庆分析,在网络中,被侵权人固定证据是一个难题。因为侵权者大多是匿名进行攻击,而被侵权人只能掌握对方临时的IP地址,无法确认匿名者的其他信息。

  “博客实名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谁来保护网民的信息资料安全呢?”王元庆认为,如果采取实名制,网民最担心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但目前缺少对此的相关法律保护。

  实名制对管理部门也是一个考验。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监人员曹太训称,博客实名,不等于实名写作,而是注册实名,使博客对应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一个人。这除了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问题,也需要严密的技术识别系统。

  实名制强化自律

  博客可为网络实名试航


  今年5月初,由主要博客网站、业界专家和网友共同起草的《博客公约》正式出台。这份公约明确了博客作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但是,自律公约的真实效力尚不可知。

  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说,有些网民已经开始在网上构建社会关系,并成为拥有个人信息资源的有产者。这些资源可能是他们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才积攒起来的。所以,这些网民大多选择实名制强化个人自律,以保护个人信息资源。新浪网副总编侯小强也认为,有许多人开博客就是为让更多人来关注,因此他们都不会在博客中损毁个人形象,拿宝贵的资源做赌注。

  方兴东建议,固定IP地址登录是目前可以推行的一种“准实名制”办法,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和法律保护,力争将推行博客实名制作为网络实名制的一次试航。

  《人民日报》 ( 2006-09-12 第11版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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