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11日13:46


澄清新闻采编作业系统一些“概念”的谬误
张瑞

  【内容提要】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报业划时代的技术进步,继告别“铅与火”之后,中国报业迎来了告别“纸与笔”的技术飞跃。采编电子化、网络化及Web网站的建设已成为报业技术的一个辉煌的“亮点”,以新闻采编作业系统为核心的报社局域网,以及以Web网站为主体的外联广域网,成为报业所普遍关注的技术主流。 然而,许多报社面临IT行业日新月异的技术更新,面对各种软硬件产品的层出不穷,在采编系统的选择上眼花缭乱。加之,商家在产品的宣传攻势中玩“概念”,使报界老总在决择时难以应对...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报业划时代的技术进步,继告别“铅与火”之后,中国报业迎来了告别“纸与笔”的技术飞跃。采编电子化、网络化及Web网站的建设已成为报业技术的一个辉煌的“亮点”,以新闻采编作业系统为核心的报社局域网,以及以Web网站为主体的外联广域网,成为报业所普遍关注的技术主流。 然而,许多报社面临IT行业日新月异的技术更新,面对各种软硬件产品的层出不穷,在采编系统的选择上眼花缭乱。加之,商家在产品的宣传攻势中玩“概念”,使报界老总在决择时难以应对。本文针对这种现象,结合自己的个人认识,澄清一些概念上的谬误。

  一、采编系统“第X代”的谬误

  关于采编系统是第几代的问题,几乎所有要上采编网的报社老总都感到头痛。目前,商家提供的宣传资料广泛出现“第二代采编系统”、“第三代采编系统”、甚至“第四代采编系统”。笔者认为,这纯粹是一种商业宣传。我国目前根本没有采编系统划“代”的技术标准。

  为了产品销售而随意断代是不严肃的。所谓第三代、第四代采编系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笔者分析过方正、华光、紫光、快威等几家采编系统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发现商家玩“概念”的因素多于务实,宣传重于科学。商家所谓“第二代采编系统”,其实质是构架于数据库结构之上的采编作业系统;所谓第三代采编系统,其实质是数据库系统加一种综合群件集成系统;所谓第四代采编系统则是基于浏览器、Web服务器的WWW系统加上数据库系统。这几“代”产品在数据处理结构上都是以数据库为核心,其开发思路和目标技术路线大体一致,没有质的区别。何况这几家的采编系统的核心部份“编辑器”,几乎所采用“大花脸”技术,其开发模式和技术路线完全一致。根本不能引入换“代”的理念。当然,笔者承认这些后期开发的采编系统在功能上、稳定上和二次开发上有所加强,对系统进行了改良和优化,去掉了一些明显的BUG。但是,引入换代概念没有科学依据。笔者提醒报界同仁不要被“第X代”所弄糊涂了。

  二、“一体化解决方案”中的谬误

  在几家产品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中,出现频率较多的术语是:“一体化”、“集成化”、“一揽子”等等,这些概念对报社玩笔杆子的人来讲,的确有些“玄”。

  笔者不想在这几个概念的差别上作文章,笔者要提醒报业同仁的是:关注IT行业的技术进步弄清接踵而来的各种新术语的真正含义是有必要的,但是也不要被这些术语所弄。经验告诉我们,不管它什么“化”,选择一个适合自身实际的新闻采编作业系统尤为重要,而选择的标准应该是:“标准”、“开放”、“合身”、“简便”。

  对一个系统进行考查时,应看它的设计方案是否采用的国际化标准技术,其技术路线是否走的是开放式道路,它能否量体裁身的把功能模块按用户要求提供,它的操作者在具体使用上是否简便易用。

  为什么要坚持系统的“标准”和“开放”原则?这是因为,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一个厂能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做得出色,但一个庞大的系统如果由一个厂商大包大揽,肯定会出现许多的BUG。出于商业目的,有的厂商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的作法,笔者认为是不足取的。笔者强调“标准”和“开放”两大原则,就是要否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倡导“集成化”解决方案;否定自成体系的“封闭”系统,倡导“开放”的集成系统。因此,报社在系统选型时,不要被概念所迷糊,应注重“标准”和“开放”两大法宝,在考察硬、软件系统时,必须要考查系统是否按国际化通用标准设计,其系统是否遵循“开放”原则,是否为将来采用其它新技术和未来的系统提供升级的可能和预留接口。

  三、采编系统与照排系统“接口”的谬误

  采编与照排系统的“接口”问题,也是报业老总们所关注的问题。其实,这本不是一个什么问题,因为在技术上没有丝毫“难度”。

  这一“接口”问题的提出,笔者以为是厂商出于商业目的。据了解,上海《解放日报》,日班使用的是方正系统,夜班使用的是紫光系统,两套系统并行运行,最后在电脑车间完成组版,夜班编辑在紫光系统上签发的稿件能够顺利地在电脑组版车间的方正拼版软件上使用。我们自贡日报在采编作业系统上选择的紫光系统,在激光照排上则选择的是方正系统。

  因此,“接口”问题其实是一种误导,是一种商业宣传。

  四、关于“涨库”“撞稿”的谬误

  关于“涨库”和“撞稿”两大问题,是目前经营采编系统的商家用来指责对方系统的一大“利器”。

  笔者分析过有关资料,也咨询过有关报社使用采编系统后出现的问题。比如《解放日报》在使用某厂家采编系统时就出现过“涨库”现象,据说《北京晨报》采用某厂家的采编软件后发生过一版和四版的“撞稿”事故。

  其实,对“撞稿”和“涨库”现象,用不着大惊小怪。任何采编系统出现这类事故都是有可能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系统流程管理可能存在管理“死角”或管理“盲区”,在流程控制上不可能完全避免出现问题,比如BUG。从软件工程学上讲,一个软件要完全消灭BUG是不可能的。其二,系统所采用的成品数据库系统本身带来的BUG,国际上几大通用的关系型数据库系统,就技术上讲,本来就有个“容错”问题,允许系统在很小的范围内出现小的失误;第三,在权限管理上也可能出现漏洞,使“涨库”和“撞稿”成为可能;第四:人为操作失误的因素不能完全排除。比如同一条稿件不同的人采写,单是标题做得不一样,系统也会判定为两条稿件。所以“撞稿”现象在所难免。至于“涨库”现象,俗话说“满则益”,如果报社的数据负荷非常大,可向商家提出挂接大型关系型数据库系统来解决。

  五、“大花脸”技术上的谬误

  稿件编辑器的“大花脸”技术,这是采编作业系统的一大特色技术。笔者目前所见过的“大花脸”只有方正和紫光两家,两家的技术资料上都宣称提供对稿件的处理过程(包括修改、传递、审批、签发)进行“痕迹保留”。系统忠实地予以记录,可以在同一界面下察看修改过的痕迹,为报社真正实现“文责自负”提供技术保证。笔者在北京、成都等地的报社考察后认为在这一点上两家的确做得不错。但是两家的资料在宣传上过多地强调一些附加功能的作用,弄得报社老总们感到无所适从。方正系统强调其附加的“批注功能”(即旁批)和照排过程中对稿件的修改记录:而紫光则强调其“冒泡”功能,即当鼠标滑过任一字的时候,弹出一个浮动的说明框,指出是这个字的修改过程还是“原文”。

  其实,“大花脸”技术的核心就是“痕迹保留”,目的就是解决“文责自负”的问题。其他的功能都是次要的,笔者认为这些附加功能可有可无,报社在选择时,要被其它宣传所迷惑。

  六、关于“版本”上的谬误

  本来“版本”不应成为笔者关注的话题。但是“版本”问题又实实在在的困忧着一些报社对采编系统的选择。目前,国内几家采编系统提供商都有自己的科研开发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就是对现有采编系统的趋势进行研究和技术升级,采编系统版本在不断的升级中。通常刚刚“出炉”的新版本,在技术上,稳定上,功能模块上都要比早期推出的版本高。但是,我们不能片面地以某一系统新增了什么功能,就说这个版本的采编系统比其他商家的采编系统更好。比如,我们不能说紫光系统新版本有“冒泡”功能,就比方正的系统好,同理也不能说方正新版本的系统新加了“批注功能”,系统就比紫光的好。另外,在相同的系统中,版本号高的当然比版本号低的强,但在不同的系统中,是无法由版本号来判定的。

  选择系统,笔者最不赞成的是用功能多少来衡量系统的优劣,而应综合考虑系统的平台、所用数据库结构、流程管理、以及系统的负载能力,服务水平、以及后台研究开发机构的势力如何。而功能模块的开发会随着系统的升级不断的推出的。

  七、编辑器“格式信息记录”争执的谬误

  在几家采编系统提供商提供的资料中,几乎都对自己系统的编辑器的特色进行了认真的描述。方正系统宣称自己的编辑器具有“定制属性”功能,即用户可以自己定义文章的引题、标题、引题、正文或作者等属性。强调这些属性不仅可供稿件打印输出时使用、还可以一直带入排版过程。而紫光则宣称其编辑器只记录文字的信息,并不记录格式信息,因为格式信息在进入排版之前没有实际价值。两家的销售人员和宣传资料唇枪舌战,各执一辞。其实,编辑器带不带格式信息本不重要,对采编系统完成从修改至发放照排机关系不大,其格式定义只是一个前期定义与后期定义的问题,很难说谁优谁劣。

  笔者观察过两家采编系统的编辑器,也查阅过两家提供的有关资料。笔者长期从事采编工作对报社的作业流程比较了解。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报业的实际工作流程来看,其编辑器还是不带“格式信息”为好。其理由,一是带格式信息将会占用一定的系统资源;二是其格式信息如放在其它一些文字处理软件上使用,可能出现怪字符,需要转换才可避免;三是,在组版时,组版人员往往会根据版式的要求,重新定义格式,这样就要先删除原有格式,再重新定义,反而增加组版人员的负担。因此,笔者倾向于编辑器不记录格式信息。

  来源:博客中国

(责任编辑:燕帅)

人民短信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5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