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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法制栏目的策划与定位 论《经济与法》栏目的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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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视法制栏目的迅速发展,法制类栏目已成为继新闻、娱乐之后的第三大电视节目门类。目前电视法制节目大致有三种节目形态:一是以举案说法为主的,如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二是以公安题材为主的,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三是以法律故事+嘉宾+观众群+演播室的,如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浙江卫视的《人生AB剧》等。
以中央电视台两档知名栏目《今日说法》和《经济与法》相比较,法制栏目也存在着较大的同质化。
《今日说法》于1999年CCTV-1套午间黄金时段正式开播,至今已有七个年头。经过几年的发展,《今日说法》已走入了受众的心里,成为大众熟悉和喜爱的栏目,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了2002年8月栏目改版,改版后的《今日说法》将口号语改为“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它凝聚了《今日说法》最朴实的定位:平民化。《今日说法》的受众定位为广大的老百姓,性别无差异,年龄从4-65岁以上皆可,从事的职业分布在各个领域,文化程度初中、大学不限。《今日说法》定位为大众日常生活消费品,中档工业新产品。
《经济与法》2003年2月10日开播,是一档以“用案例说话,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的专业经济法制栏目。以“经济人士的法律顾问”为自我形象定位。以“民营经济人士以及所有对法律问题感兴趣的经济界人士”为目标观众。《经济与法》绝不是普通的法制节目在经济领域的自然延伸,而是从经济界人士,尤其是民营经济人士的切身需要出发,为这部分活跃阶层量身打造的电视栏目。它关注中国经济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涉及经济的案件,成为选题的直接来源。《经济与法》的选题,涉及高档用品、时尚、经济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较多。强调“资讯色彩”、“理性精神”和“国际视野”三个支点。 从受众分析来看,男、女比例相差不大,受教育程度及收入水平均呈现较高水平。
同类型栏目是必存在同业的竞争
首先体现在选题资源的竞争。法制节目具有难得的题材优势,它所报道的大多数案例都是生活的非常态,为老百姓所不了解,不常见的社会阴暗面。选题的竞争,《今日说法》与《经济与法》两个栏目播出的节目选题重叠率高达76%,涉及的范围大致分为婚姻纠纷、情感纠葛、赡养与继承、产品和服务质量纠纷、医患纠纷、侵犯名誉权、交通事故、政府机关行政不作为等。
其次,竞争也体现在节目深度的发掘。由于法制节目在选题上都朝着广泛性和多样性的方向发展,题材的重叠性大,法制节目要想有良好的表现,只能在深度上下功夫,或依托各自的优势拼时效、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以及更深刻的社会问题。在注重趣味性的基础上,挖掘同类案件中不同的生活背景,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过新闻故事化--故事人物化--人物细节化的实施,做出自己栏目的个性。
此外,栏目在宣传和互动中也各自存在竞争的特色。有些栏目题材多半是来源于网民的提问,回答观众提出的问题,这种互动有利于提高收视率。个别栏目在网站上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并且更新及时,观众在这个网站里可以查到每期节目的详细内容。同时,观众还可以参与进去--“我说几句”。有些栏目在网上设置调查,调查结果大都会出现在每期的节目中,极大拉近了节目与受众的距离。一些栏目在新浪网上公布重要的节目预告,以吸引受众的收视注意,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多渠道的与观众进行交流。
最后,收视率还是各栏目竞争白热化的趋势。以央视为例,《今日说法》开播当年的收视率就达到2.5%,进入全台前10名。2002年8月扩版后,10月份再创新高,全台收视率排名第四。从现阶段收视调查来看,2006年第三周《今日说法》收视率2.7%,列全台栏目排行第八,法制类栏目第一。
《经济与法》栏目在2003年开播,开播当年,2月份的收视率为0.11%,12月份收视率0.64%,为全年最高。2005年栏目改版,由原晚间22:50调整至20:30播出,收视率再度拉升,并稳定保持在平均收视率1.25%,2006年第三周收视调查结果显示,收视率1.4%,法制类栏目排行第二,仅次于《今日与法》。(见图:1)

综上所述,栏目类型的同质化,法制类栏目要想在未来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竞争地位,必然要在市场定位和策划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经济与法》的差异定位
《社会经纬》作为一档老牌法制栏目,最终消失不是因为节目不好看,而是它和《今日说法》在同一个播出平台上没能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
《经济与法》在开播时,当时全国有300个电视台已开设了法制栏目,日播的就有20多档。作为经济专题类节目,《经济与法》在法制的基础上更具备“经济”的特色,因为这两个字使得它的题材上必须要有些避让。《今日说法》更强调服务大众的品质,更倾向于调动力量来进行普法宣传,将视角放在“规则”二字上。编导发现,在市场经济时代,很多尖锐、不得不对簿公堂的矛盾,粗看起来似乎分明,而细究下来却难分对错,这时候道德和常识往往是苍白无力的,唯一能解开这些死结的,只有法律所代表的游戏规则。基于这一认识,《经济与法》应该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编导以“规则”为核心,构成节目理念,使《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
“专业性较强”,“涉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是《经济与法》区别其他栏目的两大特点。栏目题材不仅涉及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些经济纠纷,而且还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财产纠纷。
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问题是人们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不仅商人关心,而且每个老百姓都关心。因此,经济问题不仅涉及商人,也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有关诉讼案件,都来自于实际生活,有的案件比较复杂,有的案件比较曲折,进而栏目将法律知识,通过有关案件给予展示,展示出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人际纷争,各种精彩故事。同时通过电视节目的方式,渲染和强化其戏剧冲突色彩,又具有一种娱乐性。因此,它的观众群是比较广泛的。法官和法律专业工作者可以从中学习和了解法律的运用,学生可以从中学习法律的操作,商人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老百姓可以从中找到保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因此,按照我的理解,《经济与法》这个栏目它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从中获得教育,得到乐趣。而这一点也正是《经济与法》栏目影响日益扩大的根本原因。
最终的结论是,《经济与法》是给所有关注法律,关注经济活动,关注自身经济权益保护的观众看的节目,它不受观众阶层、身份、专业或者职业的限制。
从产品生命周期原理来看,《经济与法》有着更为长期的发展前景。只要树立定位明确,策划新颖的核心思想,栏目将更加散发出自身的魅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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