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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国家版权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2006年12月12日17:54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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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版权联盟自律公约 ●法律援助中心
  ●阎晓宏:积极推进版权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王野霏:北京版权产业发展重心与产业政策
  ●唐骏:版权保护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意义
  ●刘凤鸣:软件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
  ●刘春田:国家版权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张全胜:行业组织在版权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侯小强:版权背后的互联网经济及其社会地位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孝金波报道,昨天,中国企业版权联盟成立大会暨中国企业版权峰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上公布以盛大集团、新浪集团、微软(中国)、网易集团、北京金山软件公司、三辰卡通集团、中国新闻出版报社等高层人士为首届中国企业版权联盟主席团成员。来自政府、行业协会和百余家企业及媒体人员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在会上发言。

  刘春田:很高兴能够参加这个论坛,我讲演的题目是《政府的版权政策对企业的影响》。这个题目本来应该政府讲,或者企业讲。现在找一个中间人讲这件事情不知道政府和企业是否满意,我站在非企业和非政府立场一面讲政府该怎么做,另一面讲企业的需求,对企业来说也许隔靴搔痒,对政府来说可能无关痛痒。我尽量讲我的理解。

  峰会讨论的文化创意产业,只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文化是一个可以多元定义的概念。我找了一种说法,文化是在符号的创造和使用基础上所产生的各种特定的生活方式。人是文化的,只有人才能创造和使用符号,堪称万物之灵长。此外,多么高级的动物都不是文化的,因为他们不能描述。人有表情,动物也有表情,但是猫狗不能借助于自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表达自己的心理,人可以,人借助于符号,从最简单的结绳记事到运用各种文字、语言,比如象形文字、拼音文字、色彩、形体等等传情达意。实践表明,人是唯一可以创造和使用符号的一种生命现象,根据对符号创造和使用的产生,用来描述自己的心理和情感,于是就产生了生活方式,这就是文化。

  文化产业是什么呢?文化是创造出来的。所谓创意,严格地说只是一种idea,表达出来就成为知识。创造是人类的天性,跟财富没有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是第一性的东西。对有利用价值的知识的商业性利用,需要资金与设备,把财富投入到这样的活动当中,就产生了企业,企业的集合就是产业。企业的最重要的元素是资本,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利润。没有利润保障资本是不会投入的。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业产生之前没有知识产权,那是因为没有资本。有了资本,也就是能够产生价值的价值这个事物以后,事情有了变化。哪有利润、有高额的利润、有超高额的利润,资本就向哪里投,如果这种利益得不到保障,资本就不会投入,因而需要有一种对其投资方式的进行控制的机制作为保障,于是知识产权制度就产生了。有资本的投入就产生了产业,于是人类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就不断的获得进步,这是这个制度得以良性循环的一个保障,其中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这个循环当中非常必要的一环,有了它可以更大的激发人们的创造,知识产权制度既是一种利益刺激机制,又是一种财产制度。它日益成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产业得以生存、发展和稳定的社会基石。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就是由于资本的出现而产生的。所以我认为没有资本,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今天成立的企业版权联盟,虽然参会的人不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历史的转折,做的事在中国版权历史 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已经从最开始由少数人在吸收西方知识的基础上,设计出制度,国家、政府乃至于学术界、教育界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这些起外在的作用的方式,转变为由知识产权制度受益的利益主体,由企业自己站出来,联合起来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告诉我们,著作权从产生时候起就主要不是给创造者设计的,不是给作家设计的,而是为企业设计的,没有企业,就没有著作权,没有资本就没有著作权,著作权制度的内在冲动源于企业,源于资本。为什么今天知识产权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是什么人在起作用呢?仍然既不是作者,也不是社会公众,仍然是企业。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的方案和推动它变成世贸组织一个重要内容的核心力量是企业,是跨国公司。所以知识产权制度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企业推动的结果。理所当然企业就应该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主体,知识产权制度除了利益主体还有谁呢?过去讲是以作者、创造者为核心,兼顾传播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现在可不可以换一个说法,以保护创造者的利益为核心,以保护企业产业的利益为主体。所谓核心实际上就是源头,没有创造者我们的产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米之炊。但是源头只是个源头,真正能将创造成果转变成产业的力量不是作者,是企业,所以企业理所当然的应该成为利益的主体。事实上也是这样,一个新软件产生了,通过商业运作,谁的收益最大,当然是企业。尽管我们的企业经常抱怨说常常受困于知识产权制度,其实最大的受益人也是企业。这么多网络公司,这么多出版企业,为什么能够生存发展呢?其实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世界首富--比尔盖茨难道仅仅凭作为一个发明家,一个编程人员,就能使他成为首富吗,绝对不是,因为他是运用资本经营软件,经营数字技术的企业家。只有以企业为主体他才能成为最大的受益人,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创造者、企业、社会公众都有利益,他们的利益都是正当的,他们的正当利益又是相互矛盾,需要协调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协调三者利益的一种利益分配机制,但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有不同方案选择,各国由于国情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社会成员的法制水平不一样,社会成员消费能力不一样,所以同样的正当原则,却呈现出对知识产权产生的利益关系有多种不同的分配方案。这才是知识产权制度现在应该呈现的面目。无视国情差别,建立一个国际间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我们看不出这种必要。如果实行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比如统一的专利法,美国人最高兴,不用到中国申请了,只要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获得注册以后就可以通知世界各国人给他交钱就行了。不用办各种手续,国家主权还要他干什么呢,我们国家公权力干什么用的?公权力就是保护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正当利益,维护一种秩序,保障社会和谐。一个社会有一个社会的和谐方案,是根据国情确定的,国情是非常复杂的东西,不好说有多少参数,而且大家对国情的理解不一样,不论深刻或准确与否,国情总是客观存在和有差别的。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一个国家的国情。

  政府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我觉得政府的政策有两点:第一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第二要把文化产业纳入经济轨道,纳入市场机制。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法律的规范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政府的主要职责,通过这种规范和政策,影响和引导企业自主地选择。首先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起法制,然后再把这种法制逐步地引向成熟。在立法过程当中我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克服和逐步取消部门立法这种现实状态,这种情况造成的弊端大家都有目共睹,深受其害。改变这种状况可以使我们的立法能够高瞻远瞩,使法律体系化,克服部门利益带来的相互冲突,克服部门对社会利益的侵害。把文化的生产纳入经济活动的范畴,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变,我们党的“十六大”承认了文化是一种产业,基本上克服了过去把文化划为意识形态的观念。融入国际社会,我们发现发达国家经济帐算得十分清楚。2001年我们组织一个小的考察团到美国考察好莱坞电影工业当中的版权问题,到索尼公司时候首席律师讲的非常到位,他说在法律家看来好莱坞就是生产快乐的工厂,有人编故事,然后有人把故事变成活人的表演,再把表演活动拍摄下来压缩到胶片上,拿到市场上,让大家感受,我们是娱乐业,是给社会生产快乐的,观众在高兴之余心甘情愿的把口袋里的钱给了我们,事情就完成了。至于说其间有什么艺术品在内,对我们来说纯属意外,我们不关心这些,我们就关心金钱问题。这充分体现了把艺术品的工业化生产,天经地义的看成是一个经济行为,完全交由市场检验的做法,具有显然的竞争优势。我们国家能够把原来由意识形态控制的文化生产转型为产业,并纳入到经济轨道,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变,这就是政府要做的事情,经济问题经济办,经济问题产生的财产关系由法律调整。

  我们国家在文化产业问题上越是务实、越是开放,我们就越具有竞争力,我们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的几年时间都盛传各种说法,不加入等死,加入找死,总而言之我们就是软骨病,跟外国人没法竞争。实践证明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五年中国人在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游泳池里是如鱼得水,我们最喜欢的就是自由贸易,人家现在拿各种各样东西限制我们,为什么呢?因为发现中国人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大有用武之地,中国制造过去是劣质的代名词,现在中国制造已经变成质优价廉的代名词了。这说明我们中国人有能力和别人竞争,我们有资本和别人竞争,在自由贸易竞争机制下中国是强者。中国13亿人口,中国占有人类大部分的智力资源,有人叫脑矿,世界各国都希望从中国脑矿中不断挖掘资源,用优厚待遇吸引我们的留学生,用优厚的待遇留住我们的人才,说明我们有非常好的竞争力。我们如果把这种竞争力在文化产业当中转变进去,采取开放的、积极进取的、勇于参与国际事务的姿态,我们觉得中国在显示自己软实力分析应该是一个硬者,应该是一个强者,五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实践,在文化产业方面,能给我们很多很多值得反思、值得启发、值得借鉴的东西。

  政府在完成环境的缔造和培育之后,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科学发展。中央多次讲科学发展观、和谐发展,什么叫和谐?和谐就是尊重规律、顺其自然。政府在提供好环境的前提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处理好私权和公权的关系,长期以来中国是一个强势政府,行政资源多、权力大,而企业、个人的私权相对来讲受到限制、压缩,私人权利得不到正眼看待,得不到正当的尊重,私权神圣这个观念在我们国家得不到尊重,没有处理好私权和公权的关系,公权还时时地侵扰私权,包括通过立法、通过行政命令、通过所谓执法侵犯私权的现象屡禁不止。在维护自己权利中,企业应学会依法理直气壮地跟政府叫板,叫自己正当权利的板。法律给你的正当权益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政府也应该小心翼翼,谨守分际,不要扰民,不要任意侵害企业的正当利益。即便好事,也要严格依法行事。有的部门搞驰名商标制度,初衷是好的,为了提高社会以及企业的商标意识,但是搞到今天,就要认真思考现行做法的利弊了。后果之一,是引起其他政府部门的兴趣,于是搞出个中国名牌,叠床架屋,无疑又一个驰名商标。搞得企业无所适从,只好再弄一个身份。假如说再有一个部门也有兴趣,再弄一个称号,他们还得再去申请,这就不好了。我们的企业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政府的一些不当行为学会抵制。联盟就是一种便于实现这一职能的合适的形式,联盟和一个企业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是提倡企业和政府作对,而是一方面主张企业要挺起腰板维护自己正当权利,另一方面呼吁政府处理好私权和公权的关系。要明白公权是干什么用的,公权的功能是全心全意为私权服务,私权是目的,是宗旨,公权是手段。政府除了维护社会成员的私权之外,不应该再有自己特殊的权利,毛主席说共产党人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利益,我们政府也应该实践这一条。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责任编辑: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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