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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家更换律师二审延期 接任者曾质疑一审判决

张媛

2013年10月31日07:10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李家换律师 法院二审延期

  原定今日二审开庭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因李家新聘的律师申请延期,昨日北京一中院决定将本案二审开庭日期延后。

  上周五,法院通过电话、传票通知各方本案将在本月31日上午9时许开庭后,李某某一方又提出要更换律师。

  一中院称开庭时间将另行确定

  昨日下午3时许,该案的相关律师田参军等陆续接到法院电话通知,一小时后北京一中院正式对外发布消息称,“原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因上诉人一方在法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据了解,本月初二审立案后,李家迟迟没有递交委托手续,之后戚晓红律师参与进来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最后也退出此案。

  目前,法院已经收到了李家两位新律师的委托手续,分别是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昨日,二位律师只证实了确有此事,但拒绝接受采访,他们表示对此案有自己的专业判断,考虑到本案存在双重不公开(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因素,二人所有的辩护意见都将按照法律规定和律师从业规范在法庭内发表。

  接任律师曾参加李家专家论证

  李肖霖律师此前曾参与李家组织的12人专家论证,其在本案一审宣判后曾公开在微博上提出质疑,认为当晚“人均一两半红酒,三瓶啤酒,喝了3-4小时”,因此杨某是否醉酒存在质疑,且李某某在现场无DNA遗留,在被害人身上找不到李某某的细胞,“没有证据证明他参与了性行为,却被以轮奸罪判十年几乎最重,判决的标准是态度和赔偿,不是罪体本身”。

  据两位知情人士介绍,此前本案仅有的几份新证据包括上诉人的家庭情况,以及上诉人的律师到案发酒店房间模拟现场,记录了房间内家具摆放、客观环境等,希望证明杨某所称的“一头撞向柜子”无法实现,目前还不知道换了辩护团队后会否提出新证据。

  昨日,杨某律师田参军表示,目前李某某和王某均未表示希望赔偿换取谅解,其也在等待法院最新的开庭时间。

  ■ 释疑

  何种情况能延期?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表示,已确定了开庭时间并发出公告,但却临时发生突发情况需要改期的情形在实践中常有发生,比如主审法官病了、检察官临时来不了了,或者被告人得了轻微疾病(得了重病以至于案件不能正常审理的需要中止审理),这些情况一般都由法院灵活掌握,因为刑诉法上并没有细致到规定出哪些情形允许改期,但刑诉法赋权法院“有权决定开庭”,这也就意味着法院有权决定何时开庭、何时改期。

  本案中,上诉人突然变更了律师团队,而按照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律师有15天的庭前准备时间,显然在本案中两位新律师还没有做足准备,因此法院为此临时宣布改期也是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的体现。

  不过,洪道德同时提醒,按照法律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已经交了委托手续后只能变更一次律师团队,以本案为例,二审期间如果戚晓红前期确已递交委托手续,之后只能变一次(即张起淮和李肖霖),以后就不能再变更了。此外,无论是否变更律师团队,按照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本案都应该在审限内结案。

  ■ 链接

  李家数次改换律师

  据公开报道,案发之初梦鸽曾找到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代理,后袁诚惠称“因为有些不方便说的原因”而解除委托关系。随后,梦鸽正式委托薛振源律师进行辩护,薛振源还曾呼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之后也以“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退出。案件公诉之前,陈枢、王冉发出律师声明接手此案,但一审宣判后陈枢公开请辞“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律师的考虑人选”,王冉则不接听电话。昨日,戚晓红未接受采访,之前她曾表示此案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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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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