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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报纸如何报道好价格听证会

彭耕耘

2015年06月01日11:12  来源:中国记者  手机看新闻

当前,价格听证会面临动辄成为“听涨会”的诟病和质疑。而媒体对听证会的报道,要么有意无意地偏向拟涨价的一边,要么出于利害关系不由自主地被权力部门“绑架”,从而使其公信力受到影响:受众要么认为媒体是“部门的代言人”,报道不可信;要么不问青红皂白地故意抬扛找茬,一开始就站在反对立场,以唱反调为乐事,以坚决反对涨价来博取眼球。那么,如何报道好价格“听证会”?

把握好公共物品的本质属性

社会公共物品即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必需产品,具体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如公共交通、邮政、电讯、城市给排水、热力、供电、供气等;第二类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如教育、医疗、防疫、环卫、绿化、博物馆、公园、有线电视、公益广告等。随着各项成本的上涨,在适当时候,不得不对半福利性质的社会公共物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因为调价牵涉面广,必须考虑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实际承受能力,因此必须依法通过听证会的程序来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以最终确立社会各界能够接受的调价。

但不管最终如何定价,社会公共物品服务公众、保障民生的出发点是不变的,不能因为召开听证会,就抹杀了这一本质特征,更不能把社会公共物品作为牟利工具,不能将之等同于一般市场化运作、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商品。媒体在报道中,理当很好地把握并突出社会大众的需求及社会公共物品服务于公众的原初意义,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探究听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依据《价格法》及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情况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旁听和新闻报道。听证会举行30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相关事项。听证会举行15日前,应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联系方式,听证人名单。是否符合这一程序,媒体应该予以监督。

实际上,国内举行的一些听证会,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一程序进行,往往仓促上马,根据调价方的主观意愿决定是否开、何时开始听证。至于听证代表的产生,也遮遮掩掩,不透明。有勇气有担当的媒体完全可以对此提出质疑。像河南某地举行的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会18名听证代表中17名代表表示同意水价调整,只有一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消息一出,社会一片哗然。有的网友戏称“此地水价被听证了”,有人质疑“水价听证谁在放水”。这种听证会的公正性难以令人信服。只有“程序的公正”,才有“实质的公正”。听证会必须规范操作。才能确保参加听证会的群众能够真正地反映来自不同社会群体的声音。

至于会中程序是否公正,媒体更可以进行现场监督。听证会应该成为各种观点交锋论辩的场合,而不能沦为赞同声的专场,否则“被听证”的现象就仍将继续存在。某市举行水价上调听证会时,唯一一位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从听证会开始就举手要求发言,但主持人却一直没有为其提供发言机会。气愤的代表不得不站起身来,高呼“主持人不公”,并将一矿泉水瓶扔到地上以示抗议。最后,他虽然获得了发言机会,但其准备的13条反对意见却只准陈述一半。此事被媒体报道以后,引发了公众的大量关注。新闻媒体的曝光,也对无视法规要求的主持人起到了震慑警醒的作用。

核实论据,敦促提供真实、透明的信息

听证会上论辩双方对自己的观点均应提出相应论据,这些论据是否充分有力,决定了其立论观点能否成立及其说服力。媒体应当刨根究底,在对论点进行剖析的同时,更要对论据进行核实质疑。比如负责社会公共物品运营的一方,往往会以成本高涨为由要求涨价。但这些成本到底由哪些部分构成,却并不透明。如果经营单位的办公成本高企,其接待费、奖金福利的支出,是否控制在合理区间?是否将一些额外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像甘肃省兰州市举行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时,其供水成本核算即因为难以提供明细条目而深受市民诟病。广东某地举办电价上调听证会,有听证代表了解到电网员工的工资收入是全省平均工资的两倍、福利费也高居全省榜首的情况,就要求电业公司公布相关的详细材料。只有让公众、媒体、听证代表详细了解了企业所有运营成本,才能判断调价是否必要和合理。在我国要敦促公品运营部门把自身的福利待遇放在阳光下示众,仍然任重道远,媒体有必要呼吁这些运营者公开成本明细账,而不能只以一个概数来搪塞应付。

此外,有的单位提供给听证代表的信息偏少,使得听证代表对这个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缺乏了解,在听证时也就难以有针对性的表达意见。像这些单位连续三年的预结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同行业发展状况报告等,都是听证代表渴望了解也应该了解的信息。提供信息是否到位,也是媒体监督的一个重点。

代表受众提出意见,报道他山之石

媒体有当好社会大众代言人的职责,这种民意代言可以有多种形式。可以通过提供阵地传递公众的声音、引导舆论。如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中,圆明园是国家文物,在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情况下,绕过相关法定程序直接实施“防渗”工程,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侵害。媒体集中刊发施工决策方的意见及专家的观点,让社会大众参与讨论。媒体报道聚合起强大民意,听证会最终否决了铺设防渗膜的方案,避免了对圆明园景观的人为破坏。

像有的景区拿晋“星”作为涨价依据,从4A晋升到5A,就会拿国内其他5A景区的票价来做横向对比:称自己离这些景区的票价还差了一大截,因此涨价是可以接受的。实际上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定价应因地制宜,各地的经济状况及消费水准不同,旅游业发展状况也不同,票价应根据实际建设投入及运营维护支出来测算。推进社会公共物品最终实现免费,才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杭州西湖率先实行免费开放,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同样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泉州开元寺,于今年2月起实行免费政策,赢得了好口碑,大家认为佛门不设禁,向公众敞开,更与这一名刹的地位相吻合。国外也推崇低价或免费政策,法国是世界旅游大国,法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的管理原则,不随意提高卢浮宫等知名景点的门票价格。意大利是文化旅游大国,但意大利各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比较低廉,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对这类案例,媒体可多宣传,并在听证会召开期间有意识地安排见报。

模拟听证,事先征集意见

在媒体上进行模拟听证,让不同观点进行交锋。像《泉州晚报》评论版组织论辩,对同一件事让不同立场者均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不同声音自由PK,孰是孰非,交由读者去评判。这种“模拟听证”起到了广开言路的作用。

可以通过征集社会的意见,在筛选之后由听证代表带到会上。像郑州地铁一号线票价听证会召开前,消费者代表常春便在@常春中国的微博中公布了电话,征集市民意见。郑州市民李祥也公开征集民意。《河南商报》登出这两人的联系方式及新闻热线、记者邮箱,告知读者“如果你对于地铁票价有什么想法,欢迎联系听证会代表李祥和常春,也可以由我们转达。他们会把大家的心声带到地铁票价听证会上,力争让这次听证会更加透明公开。”这样的积极介入,无疑能够使当事人能够更广泛代表民意,传递公众心声。像泉州清源山票价调整进行听证前,《东南早报》记者李菁即以消费者身份报名参与听证会,并最终被选中。《东南早报》同步刊出征集令,征集到上百位市民意见,编辑部梳理了相应的内容,李菁带着读者意见走进听证会。记者作为消费者报名参加听证,这样更具参与感,报道效果也会更佳。当然听证代表的选择有的是随机的,记者报名未必能够被选中当听证代表,但能够踊跃参与,起码说明记者有心,事先做好准备并付诸行动。

听证会后对结果予以跟踪

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在听证会开过之后,结果何时公布,是否吸纳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各方论辩的观点是否被采纳,社会公共物品涨价幅度如何,原定方案是否有所调整,这些都是值得媒体关注的。当然听证会不是表决会,不是依声音大小来决定结果的,应该是哪方的意见合理、可行就采纳哪方的意见。听证会目的是通过各种观点交锋、各方利益诉求的表达,为政府价格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提供参考。调价的真正依据是公共物品的价格确实接近或低于运营成本。所以当最终结果公布之后,可以采访听证代表的反应,引导公众理性看待。

对新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或应采取什么补救性、弥补性措施,或有其他建设性或改良性的意见建议,媒体均应及时予以重点反映。新政实施的首日,可以重点关注各界的反响,实施一段时间后,可以跟踪验证下实际效果。如风景区门票上涨之后,游客是否减少?对景区如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吸引游客,让大家觉得游有所值,媒体可以让读者献计献策,及时采集各种声音。这也是对听证会结果的一种完善和补充。

(作者系泉州晚报社副总编、高级记者)

 

(责编:程惠芬、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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