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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空间的“公私媾和”趋势探析

潘小双  岳远征
2016年04月21日14:54 | 来源: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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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微信应用的不断开发,以及微信用户使用范围的扩展、使用程度的纵深推进,出现了微信空间公共化的趋向并引发争议。本文通过对微信空间私密性和公共性的研究分析,提出微信空间公共化的弊端和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就微信空间的良性发展做一探讨。

关键词:微信;公共空间;私人空间;公共化

微信是一款免费即时的网络通讯产品。自2011年底问世至今,微信用户已突破5亿,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综合移动网络工具。除了社交功能之外,微信的商业功能也在不断地增强,一个集交往、学习、衣食住行、商品贸易等方面的“线上社会”正在成型。然而,转型期的社会撕裂在日益膨胀的微信平台上也愈加凸显,微信空间的媾和感也正在困扰着微信用户的精神和生活。

一、微信空间的基本结构

作为一个网络空间,相对于用户主体而言存在着空间内外的基本维度。就微信用户而言,内部空间,亦即自己的“朋友圈”,是基于微信好友这一群体之内的信息空间。在内部空间,微信用户可以依据对圈子中好友的熟知与信任,来进行信息的分享与传播。对于微信用户而言,外部空间是指在自己的微信好友圈之外的信息交往空间。在微信的功能设置上,以“摇一摇”“漂流瓶”“附近的人”“微聊群”等插件或功能为代表。

(一)内部空间的运作模式

微信在诞生之初,是作为一款“纯正的”社交软件供用户沟通交流,加之微信“闭合”的功能特征,偏向于让用户收获“圈内人”无话不说的畅快体验,分享亲密无间的信息流。可以说,最初的微信是现代人的一个精神乐园,远离“圈外人”的信息和情感干扰。

微信“朋友圈”是保存好友状态的“记录薄”,也是好友互动的“磁场”。在朋友圈,互为好友的微信用户才能看到圈子内的互动场面,这就从功能设计的顶层保障了信息流通的“私密性”,给微信用户以潜在的信息安全感。这种点对点、一点对多点的杂糅传播模式,让朋友圈既充满活力,又富于隐秘性。

如图1所示,在以微信用户A为核心的一个朋友圈里,用户A在朋友圈展示的信息可以被用户A、B、C、D、E、F、G看到并互动,而用户E只能看到用户A、用户B、用户E之间的互动信息,而看不到以用户A为中心的完整圈子内的互动信息。

(二)外部空间的运作模式

微信用户在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交网络之上,可以进行“越轨”尝鲜。以“摇一摇”“附近的人”“漂流瓶”以及“群聊”的功能插件为代表,在微信“朋友圈”之外,微信为用户提供了额外的“增值空间”。

作为微信发展基础的社交功能,在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利合”效应下,陌生交际和熟人交际之间存在着贯通的潜在渠道。两位微信用户自我利益的流向存在交合的可能,外部空间为二者提供了信息沟通的桥梁。

在微信空间“利合”效应的作用下(见图2),外部空间与内部空间相贯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朋友圈”的范围,内部空间随之而扩张。

二、微信空间媾和趋势下的“公私博弈”

微信空间相较于以往的社交软件,是较为隐蔽的网上社交圈。这种“隐蔽性”使得大多数或者说是几乎所有的用户都认为它是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人内部空间。在2015年9月份,闹得沸沸扬扬的“人大导师要断绝与弟子之间关系”的事件再次将“朋友圈”是私人内部空间还是公共外部空间的争议提上了公众议程。无论是事件中的学生还是导师都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他们在微信“朋友圈”和相对私人的平台上发表的言论与声明,被拿到了社会大众面前,成为人人知晓、人人议论的话题。媒体将他们的言论公之于众,将原本私密的个人“朋友圈”动态曝光,使得事件当事人既尴尬又气愤。

但是,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互联互通连接一切的功能使得任何移动终端和网络通信都不可能是完全私人化的。互联网人际传播时所表现出来的广泛性与复杂性远远超出了我们可预见的范围。在互联网极大功能的作用下,人际传播表现出一种跨界传播、跨“朋友圈”传播的特性。再加上大多微信用户“朋友圈”人数的庞大、人员的不确定性以及像“摇一摇”等功能的使用,使得原本“私密”的朋友圈变得复杂与混乱。这就导致了原本的私人内部空间难以维系,私人空间逐渐公共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三、微信私密空间公共化的弊端

微信空间设置之初是以私密空间为基础,同时辅以公共空间的“嫁接”。然而,诸如隐私暴露、商业镜像的侵袭等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不能完好地维持微信空间私密性和安全性的状态,微信空间的公共化现象愈来愈明显,各种“伴生灾害”也跟随而至。

首先,微信私人内部空间公共化使得用户个人隐私与人身安全面临威胁。大部分微信用户出于对带有私密社交特性的微信空间的信任,总是会在发布状态时将自己的部分隐私与“圈内”好友分享。微信“摇一摇”功能的设置,无法确认身份的交流使得个人安全更加无法得以保障。尽管为了在给陌生人际交往提供可能的同时更多地保护好用户的隐私信息,朋友圈对陌生人默认设置了只能查看10条状态,但朋友圈这一功能推出的初衷更多的是提供好友互相交流的平台,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微信用户在使用朋友圈发布状态时,并不会因为陌生人能够浏览这些状态而刻意安排好最近应该发布10条什么样的状态。

其次,微信私人空间的公共化会导致用户话语权的消退。微博的公共性特征使得其话语权被少数大V与明星意见领袖所占领,它更多地体现“强传播、弱关联”的特点。而微信则是“强关联、弱传播”,更加注重普通用户自身的需求。因此,微信公共空间是以用户自身为中心的“圈”际传播。每个用户都有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在这个“圈”中,我不再是话语的弱势群体,可以更自由地发表言论和观点。然而,一旦这个空间被打开,使它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就会使用户陷入无比尴尬甚至难堪的境地。在这样的境遇下,用户很难再相信自己所在的圈子以及圈内的朋友,也就不会再毫无掩饰地分享自己的信息和观点。因此,微信空间这个私人空间公共化的过程,是用户话语权不断缩小的过程,也是微信最终失去用户的过程。

最后,微信空间的公共化会引发信任危机。相对于外界的公共空间而言,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内部私人空间变得越来越窄化。因此微信空间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用户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实它与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圈是一样的,只是我们把线下的交流搬到了互联网这个更加便捷的平台上。然而,其公共化的过程就是这个圈子里的某个人打破了朋友之间的信任,终将引发不止是朋友间的信任危机,而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危机。

四、微信空间良性发展的思路探讨

微信作为互联网产品的一大“名牌”,自然很难躲过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副产品”——各种侵权现象。微信要获得持久、健康的发展,就必须面对这一问题和困难,找出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予以科学矫正。

(一)强化私密空间的个人信息保护

以微信空间为代表的新的移动网络社交工具,强化了手机网站24小时在线沟通交流,形成了以共同价值观和爱好为纽带的移动网络交流群体,这些交流个体通过微信朋友圈网上社区大量传播、分享个人的各种信息。这是人们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传递隐私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些微信朋友圈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从本质属性上讲还是属于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隐私权范畴,如姓名、地理位置、通信信息等等,因而势必要进行一定的保护才能使微信这一新兴的信息交流应用健康长久发展。

微信朋友圈隐私信息面临着现代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威胁和挑战,人们在使用微信时己经把自己的隐私信息数据保管权交给了计算机网络,交给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第三方,我们用隐私换取了信息交流的自由。这就需要微信软件提供商与互联网相关机构组织共同承担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建立一个强大的信息存储系统,并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二)合理设置微信空间的公共区域

建立在私密性基础上的微信空间屡遭公共空间的侵扰,这被很多人归咎于公共空间的入侵,而没有考虑公共空间在微信空间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更没有思索公共空间在微信空间现有的设置与运行状况。

上文提到,微信空间基本结构中的外部空间主要由“摇一摇”“漂流瓶”“附近的人”等构成,这些空间元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众人皆可进入的“公共区域”。然而这些外部空间元素在本质上属于“半公共区域”的状态,虽然众人皆可进入,但依然属于点对点的交流。“微聊群”也算是微信空间中重要的“公共区域”之一,然而这一空间也存在着公开范围的严格限制,没有被人拉进群,自然也就不能称之为你参与的“公共区域”。在微信空间的“公共区域”内,还有一个重要的构成元素,就是公众号。目前,一些媒体公众号开设信息评论栏目,这是创建真正的微信“公共空间”的重要尝试。我们也期待微信运营商为公众号提供更多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同时也期望更多的公众号用户能够合理开发更多富有“公共性”的功能项,为基数庞大的微信用户提供信息分类分享的场域,也为信息消费者拓展信息接收的口径。除了“公众号”,微信空间或许还会有更适宜“公共空间”发展的“选项卡”等待着微信开发者的创建,以及微信用户的应用。

(三)形成微信空间的自律机制

以微信用户自身为中心的微信“朋友圈”要制定出专属于自己的准入制度与信息转发评论的规则。首先,这一规则依据每个微信用户自己的实际需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树立适度的隐私保护意识,并采取相应的空间设置和功能应用。其次,这一规则应该有一定的普适性,且具备约束力,每一个想要成为“圈内人”的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微信用户一旦出现违反规则的行为,就会被踢出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然而,这种规则的制定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效果,要想真正构建一个和谐健康的网络社交媒体,每一位微信用户自身的媒介素养就显得极为重要。这种媒介素养不仅包括技术的操作使用、信息的编辑、真伪的识别,还包括尊重他人的权利、约束自身的行为等素养。

参考文献:

1.宋江波.微信朋友圈对人际交往的影响研究[D].广西大学,2014.

2.杨松儒.微信朋友圈的个人隐私保护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

3.方兴东,石现升,张笑容,张静.微信传播机制与治理问题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3(6).

(潘小双:渤海大学文学院;岳远征: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责编:王妍(实习)、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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