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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坚决防止追捧网红 防止宣扬炫富享乐

2016年08月30日07:18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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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坚决防止追捧网红,防止宣扬炫富享乐

  针对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

  有评论认为,前段时间明星王宝强离婚事件引发全民关注,事件发酵一周多时间,舆论热度甚至超过对里约奥运会的关注度,该《通知》的下发恰逢其时。《通知》指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社会各方面健康发展和蓬勃向上的态势,聚焦主流,反映进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要防止集纳社会阴暗面、炒作无聊信息、调侃严肃话题,以免消解信心、涣散士气。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加强了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通知》要求,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广播电视娱乐类新闻实施制播分离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播、吊销节目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制作和播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只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含有相关资质的网站,才能首发或转载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记者 徐颢哲)

(责编:宋心蕊、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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