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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治疗明星高片酬 不妨学学足球圈

祖薇
2017年09月11日06:50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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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治疗明星高片酬 不妨学学足球圈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社部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这是国家相关部门针对“天价片酬”现象再次开出药方。

  事实上,官方表态要遏制明星的天价片酬已经不止一次。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借鉴一下隔壁足球圈的经验。当我们争议高片酬时,我们争议的并非是过高的绝对值——真正关注的是其实以下两点:其一,明星的收入占到影视剧或者综艺投资总额的比例过高,比如业内经常抱怨,明星片酬已经占到了总成本的60%到80%,“全行业都在为明星打工”,这显然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效法欧足联的“财政公平原则”,也许可以大幅度地限制这个问题。

  根据欧足联规定,在一个周期内(三年为一周期)球队开销不能比球队收入高出500万欧元;另外,在支出总额上欧足联也对各球队有所限制。借鉴这个原则,文化主管部门也许可以规定一个演职员片酬与总投资额之间的上限比例,借此来限制演员的片酬。如果那时,演员的片酬还是一路水涨船高,那必然也会带动整个投资额的全面提升,至少相关制作部门人员的收入也将得到提升,此举不至于激化影视行业的贫富差距,也可以促进行业引入高质量的人才。前文提到的五部委通知,对于这点也有所提及,也许在日后出台的细节中,会作出具体规定。

  关注的第二点则是当明星获得如此高额的回报时,有没有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税款。可惜,税务部门对此鲜有表态,这也是明星片酬扑朔迷离的原因。如果明星照章纳税,片酬再高也是无可厚非。想想20%的劳务报酬税率,可是一大笔税可以服务好多人,真应了蜘蛛侠的名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但是,如果明星如此前媒体报道所讲,为了避税开空壳公司甚至签阴阳合同,就需要国家税务部门出手整治。在这点上,足球圈也有先例。比如,每年和C罗、梅西签约一样吸引眼球的是,西班牙税务部门对他们的贴身紧盯。查得如此之紧,逼得C罗今年夏天多次表态要离开皇家马德里。当然,如果真的被判逃税,即便走了也要补足税款。西班牙就是通过这样的“杀鸡儆猴”,提醒所有人对于国法的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于2017年2月13日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并且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这也意味着是否合理避税的问题会在不久的将来摆在明面上。而这背后一系列的明星片酬、经纪分成等问题也会有明确的答案。

  当然,财务更加公开的足球圈也有闹心事。比如今年夏天,内马尔“自掏腰包” 2.2亿欧元的违约金,投奔了巴黎圣日耳曼,迂回绕开了欧足联的财政公平竞赛监管。对此,娱乐圈也有相关的案例,此前媒体报道,综艺界“四大神兽”之一的薛之谦参加某档真人秀录制时,片酬高达500万一期,制片方还觉得他的价很值,因为他拉来了广告客户。不过,这基本属于薅土豪的羊毛,除非明文规定“不许带资入场”,否则只要你情我愿,外界也没什么指摘之处。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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