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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泛直播时代隐私保护不能缺位

侯 坤
2017年11月08日07:2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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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泛直播时代隐私保护不能缺位

随着游戏直播、明星直播的兴起,移动端的直播越来越发达。自己做直播,跟观众一起互动,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但直播时也有可能录到其他人的言行,对他人造成一定影响。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9.8%的受访者使用移动端进行过直播,71.5%的受访者有过“被直播”经历,78.4%的受访者担心“被直播”泄露隐私(11月7日《中国青年报》)。

在“人人都能玩直播,人人都可能成为网红”的当下,我们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看到有人拿着手机做直播,甚至一不小心自己也会在他人的直播镜头中出现。然而,主播们在直播中几乎可以毫无保留地尽情展现自我,但是否可以随意将他人入镜却值得商榷,或者说这样是否会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呢?追问探寻之下,我们会发现: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当下普遍缺少隐私保护规则与意识,相关的隐私保护机制可以说极不健全,导致被直播等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不规范直播现象屡见不鲜。直播行业隐私保护规则亟待建立与完善。

对于网络主播们而言,直播上镜属于主动行为,是为了吸引关注并谋取利益而采用的手段方式。但对被直播的人来说,上镜往往未经过其本人同意,而是在不知不觉间被曝光于网络之上。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两者有本质区别。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网络直播不经过本人同意,特别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其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造成侵权。而在当前的网络直播大环境下,绝大多数的被直播者都属于被动或不知情上镜,如此直播行为侵犯个人隐私的嫌疑极大。

那么,既然被直播涉嫌侵权,各大直播平台对于被直播现象又有什么制度规定呢?对此,笔者发现,在各大直播平台的直播活动中,被直播的现象可谓极其普遍,主播们几乎从来不会去征求入镜者的许可同意,甚至有些主播专门以直播、偷拍他人为主要内容,毫无隐私规则意识可言。而且在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对于公共场所被直播的人来说,如何实现权益维护与隐私保障,目前还存在一定的空白与争议,缺少保护被直播者权益的明文规定。可见,不只是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们的隐私规则意识需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亦应与时俱进,加强对互联网领域的个人隐私保护。

总而言之,71.5%的受访者有“被直播”经历的统计数据说明,在泛直播时代,被直播现象可以说已经相当常见,暴露出当前网络直播领域隐私规则不明确的尴尬状态。对此,有关监管部门和各大直播平台应当积极倡导网络直播中的个人隐私保护,同时携手建立并完善直播行业的隐私保护规则制度——保护“被直播者”的个人隐私权益,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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