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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失真新闻再新鲜也名不符实

赵莹雪
2018年12月26日07:13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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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失真新闻再新鲜 也名不符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在盗窃武汉市刘先生停放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元赔偿金。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经过相关微博转发,引起了网民的关注,仅到12月19日上午阅读量就达1.5亿。随后,武汉市两级法院核查后发布通报辟谣,称从未受理过这类案件。

真实是对新闻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此次事件中,相关媒体发出未经核实的消息“博眼球”,错误引导舆论,其需要根据谣言造成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受到相应行政处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刑法修正案(九)明确界定了网络谣言入刑的范围,散布、传播信息的行为一旦触犯刑法,就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触犯的罪名有:编造、故意传播恐怖(虚假)信息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诽谤罪等。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今天,各种信息资讯触手可得。但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要始终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时刻铭记自身的社会责任,通过采访当事人等方式对信息内容进行认真求证,不能一味追求“快传播”而跳过核实这一重要过程,忽视核实信息内容的重要性。作为普通群众,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运用法治思维辨识信息真假,万万不可头脑一热跟风评论或盲目转发。有关主管方面要加强管控,净化网络风气,引导舆论。如若涉及刑事犯罪,绝不姑息,要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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