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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侵犯井柏然名誉权 百万粉丝大V被判道歉赔偿

2019年07月10日06:3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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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侵犯井柏然名誉权 大V被判道歉赔偿

  在新浪微博拥有百万粉丝的大V@黑光乍泄曾发布微博称,演员井柏然和倪妮是“合约情人”。随后,井柏然认为该微博内容侵犯其名誉权,遂将运营@黑光乍泄的博主任某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9日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任某某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发布声明,向井柏然赔礼道歉并赔偿井柏然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600元。目前,任某某已全部履行完毕。

  井柏然诉称,2018年7月19日,他发现任某某在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新浪微博上注册的账号@黑光乍泄发布了内容为“井柏然和倪妮是合约情人”等虚假性、诋毁性言论。

  井柏然方面出具的证据显示,任某某在微博上拥有169万余粉丝,截至保全此案证据时,涉案微博评论数为1336条。

  井柏然认为,任某某发布的涉案不实内容不仅导致其遭受到社会公众的重大误解与质疑,降低了井柏然的社会评价,还使得井柏然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困扰与痛苦,其行为已构成对井柏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依法应向井柏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任某某辩称,在其转发之前,其他网站已存在涉诉文章内容,任某某发布涉诉文章纯属娱乐。井柏然是公众人物,其对社会评论具有更大的容忍义务。

  此外,任某某认为,此案涉诉文章在发布后当天即被新浪官方通知删除,影响已消除。且任某某在2019年3至4月间对井柏然主演上映电影多次无偿且自愿正面宣传,未对井柏然有任何潜在恶意侮辱、诽谤之意,给井柏然带来的是更多的正面社会评价提升及潜在的票房收入。

  法院释法

  公众人物容忍限度以其人格尊严为限

  2019年6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双方针对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侵权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展开了举证质证。庭审中,被告任某某当庭表示歉意:“我知道错了。”

  法院认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此案中,任某某发布的涉案微博内容均没有事实依据,该言论是对井柏然的诽谤,足以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井柏然系知名影视演员,具有“公众人物”的身份和地位。公众人物的容忍限度以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为限,超出该范围,则言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任某某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发布声明,向井柏然赔礼道歉,并赔偿井柏然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600元。(记者 赵加琪 通讯员 赵醒墨)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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