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生活不能再任性 3月起一批涉互聯網新規將生效
1網購不退貨?罰
近年,網購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增長,但網購實際商品和宣傳不符、商品不能及時送達、產品售后保障不力、“網托”等問題頻繁出現,讓消費者蒙受損失。
將於3月15日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對網絡購物等非現場購物進行了規范,消費者退貨難、退款難的現象有望得到解決。辦法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對此,有網購愛好者表示:“在網上購買商品時,多次發現實物和描述不一樣。想要退貨,商家卻找各種理由拒絕。有了新辦法,我們就能更放心地網購了。”
此外,辦法中還有不少亮點,如規定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現場說明和演示弄虛作假或引人誤解,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2隨便取網名?停
截至2014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6.49億,網站用戶賬號數量增長的同時,賬號亂象也日益突出:有的假冒黨政機關誤導公眾,有的冒充媒體發布虛假新聞,還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個人合法權益。
從3月1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將生效。根據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注冊和使用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需遵守9條規矩,包括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不得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等。如有違反,賬號將被要求限期改正、暫停使用直至注銷。
根據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証后注冊賬號。
據悉,規定正式實施前,新浪、百度、阿裡巴巴等互聯網企業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報送了自查自糾報告,已處置微博客、博客、論壇、貼吧和即時通信工具等各類違法賬號6萬余個。
3危險品信息?禁
《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將自3月1日起執行。按照這一規定,中國將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的管理,規范危險物品從業單位信息發布行為,依法查處、打擊涉及危險物品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網絡環境,保障公共安全。
規定明確,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險物品從業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布危險物品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規定還指出,危險物品從業單位發布的危險物品信息不得包含誘導非法購銷危險物品行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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