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

遍及22個省份,涉案近2000人

湖北首例“黑公關”案告破 有償刪帖攫取千萬暴利

田豆豆  董劍飛  涂清華
2015年05月20日08: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湖北黃岡市蘄春縣公安局近日破獲了湖北省首例“有償刪帖案”。犯罪嫌疑人以QQ群為平台交易,通過勾結網絡管理員或者找黑客潛入網站后台刪帖,從中獲取暴利。目前已查明涉及全國22個省份,涉案人員近2000人,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辦案民警揭秘有償刪帖的運作內幕。

  黑客技術能攻破八成網絡后台,一天淨賺數萬元

  2014年11月26日,蘄春警方收到南京警方轉來的一個線索,稱在蘄春有幾名年輕男子組團,以幫人刪帖獲取暴利,其中以蘄春人余某某為首,金額在千萬元以上。

  “最開始,我們也不相信能賺這麼多!”辦案民警隨后對余某某、丁某某、張某等人進行布控,並對其銀行賬戶進行清查,發現這些賬戶有大量資金來源不明,犯罪嫌疑重大。去年12月11日,蘄春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余某某等人在QQ群裡接活派活,按照小網站網帖600元一次、知名網站4000元一次的價格幫人刪帖。掌握相關証據后,今年1月17日,民警在蘄春街頭將以余某某為首的4人抓獲,並在其住處找到了使用過的電腦、賬本和交易記錄。

  26歲的余某某,僅有高中學歷,但酷愛鑽研電腦技術。從2011年開始在網絡上以黑客技術幫人刪帖,而后一發不可收拾,到案發時共獲利780多萬元,買了輛奔馳車,在蘄春縣漕河鎮最繁華的地段購買豪宅。余某某交代,以他的技術,近八成的網絡后台都能攻破。

  警方經調查發現,余某某等人的行為僅是“網絡公關QQ群”的冰山一角。該群是這些“黑公關”的大本營,涉及全國22個省份的近2000人。這些“刪帖中介”接到刪帖要求后,找黑客或者網絡管理員、版主幫其刪帖,刪帖成功后由“網絡公關”分發錢財。有的“黑公關”一天獲利數萬元。

  蘄春警方介紹,根據目前掌握的証據,此案涉及非法經營額達5000萬元以上,目前已將余某某等10人抓捕歸案,已上網追逃5人。

  派活、接活、交易環環相扣,不少官員花錢求刪負面信息

  “網絡公關QQ群”裡有三種角色,也稱為“三級制度”:分別是網絡公關、刪帖中介和管理員。

  網絡公關是上家,一般是某些網絡公關公司。負面新聞或者網帖發出后,當事人或相關人士就會通過公關公司幫忙擺平負面消息,隨后網絡公關公司就將這些活發到“網絡公關QQ群”裡。

  刪帖中介隻要認為這個帖子能刪,就會與網絡公關私聊。“中央級的網站、知名網站收費要貴一些,一般報價在1000—4000元,而小網站上的帖子,價格在100—600元之間,有時‘刪帖中介’還會給出團購價、包干價。”辦案民警說。

  這個群裡的最末層級是“管理員”,這部分人要麼是網站的管理人員、網絡論壇的版主,要麼是掌握計算機技術的電腦黑客。電腦黑客接到活后,會運用黑客技術攻擊網站的后台,攻破后進入網絡后台刪除或者屏蔽帖子。而網絡管理員則更加容易,直接利用手中的權限,將這些帖子刪除或屏蔽。網絡管理員或者黑客刪帖后,首先由網絡公關將錢打給刪帖中介,刪帖中介“二八”分成,將八成分給電腦黑客或網絡管理員,“他們都不用銀行轉賬,通過支付寶交易,規避了風險。”

  在警方獲取的犯罪嫌疑人刪帖資料中,有類似“官員包養情婦,為其寫下保証書”的桃色新聞﹔有“全國最牛檢察長擁豪車、豪房”等涉及貪腐官員的網帖。辦案民警在清查犯罪嫌疑人的電腦文件時,發現了一份“山西某縣縣委書記”的電子表格。打開表格一看,竟是山西某縣領導的刪帖記錄,多達52條,每條上明確寫有刪帖網絡地址和價目,每條刪帖價格在300—2000元不等,合計金額在3.8萬多元,網絡地址不乏天涯論壇、新浪博客、網易博客等知名網站。

  黑客刪帖后就消除網上蹤跡,難取証導致難懲處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蘄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駱中勝說,根據該司法解釋,隻要涉案金額超過5萬元就能立案,一旦罪名成立且涉案金額在25萬元以上,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日趨嚴格的打擊下,“拿人錢財,替人刪帖”的非法行為已收斂不少,但仍有不少人鋌而走險。

  辦案民警也表示,偵破此案的過程中遭遇不少難題:一方面是由於網絡世界的虛擬性,很難固定証據,一筆交易完成后,管理員會立即刪除刪帖中介的聯系方式﹔另外由於少數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在搜集網絡公司的犯罪証據時,也存在很大的困難。

  在蘄春偵破的刪帖謀利非法經營案中,所查處的多數是刪帖中介,而對執行刪帖的網絡管理員和黑客如何查辦?蘄春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網絡管理員和黑客收錢刪帖也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共犯,但往往因較難取証而逍遙法外。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20日 11 版)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傳媒推薦
  • @媒體人,新聞報道別任性
  • 網站運營者 這些"紅線"不能踩!
  • 一圖縱覽中國網絡視聽行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