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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政府官網應“去商業化”

王旭東
2015年05月20日08:1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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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有不被商業所綁架,不被資本所左右,政府官網才能更好地提供惠民服務,體現和維系它的存在價值

  近日,有媒體對粵東西北的一些政府網站進行了梳理考察,發現不少政府網站出現了商業廣告,其中包括民營醫院、購物中心、賣手機、銀行廣告等。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官方網站越來越成為政府對外溝通的重要窗口與平台,在政府履行職責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群眾通過政府官網可以獲取權威信息,可以與政府工作人員互動交流,並且都認為政府官網應該如同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一樣,具備“去商業化”的特質。隻有不被商業所綁架,不被資本所左右,政府官網才能更好地提供惠民服務,體現和維系它的存在價值。如今,政府官網卻出現各類商業廣告,著實不妥。

  不妥之處的首要表現在於,商業廣告站在政府官網的“風口”,無疑打開了一個權力尋租的潘多拉盒子。這既可能導致無良商家變相進行單位賄賂,更可能給某些政府官員利用公共資源,為關系戶低價發布廣告、牟取私利創造機會,折射出的是一種不正常的政商關系。

  同時,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告經營者與發布者均須對廣告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並對虛假廣告承擔連帶責任。商家之所以選擇政府官網,實際上存在利用政府公信力為其做廉價背書之嫌疑。一旦出現糾紛,網站不僅將使本單位、本部門陷入是否違法的追責中,更可能讓整個政府公信為之買單。

  無論從哪種角度思考,絕不能對政府官網“網”開一面。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政府官網做商業廣告,還是一種“鳩佔鵲巢”行為。商業廣告有著廣闊的空間,無論是選擇新興媒體,還是選擇傳統媒體,那是其自由,遵循的是市場法則,政府官網不能對此“虎視眈眈”“垂涎三尺”,更不能利用不健康的政商關系來“發揮作用”。

  有權不可任性,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些精神同樣適用於政府網站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實際上,盡管在國家層面上並未明確出台規定禁止政府網站刊登廣告,但不少省份已經出台相關管理辦法,《廣東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明文規定,“政府網站不得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在商業機構以虛擬網站方式建網,不得與商業機構聯合建網。”遺憾的是,規定出台已逾3年,卻並沒有得到嚴格落實。

  整治政府網站廣告並不困難,或許隻需要將上述地方性法規執行到位,就能立竿見影。事實也是如此,當媒體關注並介入后,就有不少政府網站在第一時間將廣告下線。我們希望這一事件能夠引起各地對政府網站的運行狀態及監管狀況的思考,並且在未來能夠建立健全更嚴格有力的監管機制和問責機制,真正讓政府網站走出亂象,回歸服務人民群眾的本性。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20日 18 版)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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