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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既不是“法外之地” 網罵豈是“必需品”

宰飛
2015年06月19日08: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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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網罵”,特指某些詞語。“網罵”的近義詞有“網絡低俗語言”“網絡粗鄙詞匯”。“網罵”倒也未必一定是“在網上罵人”,大多時候並不指向特定的辱罵對象,更多的是自嘲與戲謔。有人說,有網絡就會有“網罵”,沒必要大驚小怪。更有人認為,現代生活節奏快、壓力大,“網罵”有“情緒疏導”的作用。言下之意,網罵是網絡生活的“必需品”。真的是這樣嗎?

  魯迅在《論“他媽的!”》一文中感慨:“最先發明這一句‘他媽的’的人物,確要算一個天才——然而是一個卑劣的天才。”而互聯網興起以后,這樣“卑劣的天才”更是層出不窮、日新月異。日前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發布《網絡低俗語言調查報告》,列出了2014年25個“網罵”用詞使用情況排名,“×絲”等詞紛紛入選。曾有學者以“情感結構”概念分析該詞,認為這個看起來幽默詼諧的網絡用語,表明年輕人對於缺乏向上流動機會的幻滅感。即便如此,仍無法掩蓋其粗鄙惡俗本色。

  無論在現實還是網絡裡,粗鄙臟話都是公德不立、文明不彰的表現。有人將網罵的成因歸於匿名等網絡特質——一個現實生活中彬彬有禮之人,在網絡上也會滿口網罵。這種解釋確有一些道理,卻模糊了起決定作用的主觀因素。網絡戾氣終究是人的戾氣與社會戾氣的投射,你何曾見過因為可以匿名,就在網上謾罵自己家人的?網絡只是一個媒介,關鍵在於人們有沒有管住心中的“魔鬼”。還有人把網罵視為一種言論自由。對此,不少傳播和法律學者認為,粗鄙的網罵不給“觀點市場”提供任何有價值的內容,因而也不受言論自由的法律保護。

  需要指出的是,否定網罵並不等於否定網絡批評。很多時候,兩者的界限會被有意無意地混淆。清理網絡污穢從來不意味著鉗制批評,但是也要防止披著批評外衣、行網罵之實。批評的價值在於其合理性與建設性,一味詆毀、肆意謾罵除了助長戾氣、制造對立,於問題的解決沒有半點益處。

  作為一種公共空間,網絡既不是想罵就罵的“法外之地”,更不是各種“噴子”的天然孵化器。在這方面,政府的規制與媒體的示范是必須的。事實上,即便在所謂“言論自由”的西方,一些權威媒體在採編人員手冊中也都明確要求刪除淫穢詞語。然而,淨化網絡環境,更多的還得靠我們每個人,治理網罵的成效很大程度上顯示了人和社會的進步。

  (摘編自6月18日《解放日報》,原題為《網罵豈能當作生活“必需品”》)

  《 人民日報 》( 2015年06月19日 05 版)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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