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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基站拆不拆,法律說了算

一  然
2015年09月30日08:2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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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沒有一部法律對整個電信市場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情況下,基站該在哪裡建、怎麼建、毀壞基站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問題,都無從談起

  居民因為擔心輻射而強烈要求拆除通信基站,結果導致小區內基本沒有手機信號,打電話得走出一裡地。近年來,類似這樣的情況在全國一些城市陸續上演。居民小區的網絡基礎設施該如何建設,在各種利益人群的強硬對抗中,成了一道解不開的“羅生門”。

  盡管“基站輻射對人體有害”的謠言一再被澄清、科普,但還是有些堅決反對基站的業主害怕輻射影響到自身健康,千方百計阻撓基站建設,不斷投訴要求拆除基站鐵塔,甚至不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雇佣吊車暴力破壞基站等通信設施。

  然而,當運營商主動將通信基站拆除后,小區內完全沒有了手機信號,另一撥業主又開始強烈要求解決信號問題。“不讓建基站,又要信號好”,當矛盾焦點都集中在這一“不可能實現的任務”上,硬碰硬對抗帶來的隻能是兩敗俱傷。

  不過,將責任全部推卸給“不明真相”的群眾,也不盡合理。在基站建設過程中,有的建設方並沒有跟業主做好解釋、溝通工作,有些基站建設沒有任何規劃審批手續,甚至還有一些基站是夜裡偷偷摸摸建起來的。雖然運營商一再表示,任何一個基站的建設都要嚴格把關,確保安全。可是,面對突然聳立的鐵塔,此前一無所知的業主們又能對運營商有多少信任度呢?

  通信基礎設施本是國家戰略公共基礎設施,其建設本應被各方所理解和支持,但怎麼就掉進了“無論真假,統統為假”的塔西佗陷阱之中?要解決這一問題,單憑運營商一己之力恐怕難以奏效,還需要獲得法律的強力支持。目前,我國電信行業並沒有一部完整的電信法,隻有一部15年前出台的電信條例。這顯然與我國快速發展的電信事業並不匹配。在沒有一部法律對整個電信市場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情況下,基站該在哪裡建、怎麼建、毀壞基站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問題,都無從談起。當前事無法成為后事之師,可以預料,類似暴力毀壞通信設施的情況還將屢屢發生。

  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網絡提速降費十四條指導意見》,強調各地要對基礎電信企業在融資、用電、選址、征地、小區進入等各方面給予支持。國家政策已經給明了發展大方向,然而面對洶涌的民意,政策如何落地仍然是對各地政府執政智慧的一次嚴峻考驗。做好普及、澄清誤解固然很重要,但公開信息、民主決策恐怕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不二法門。

  《 人民日報 》( 2015年09月30日 19 版)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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