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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或對青少年上網年齡設限 16歲以下需父母同意

2016年01月05日07: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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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歐盟醞釀對青少年上網年齡設限(國際視點)

  劉 慧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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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議會公民自由委員會最近通過一項法律草案,根據該法律草案,隻有年滿16歲的青少年才可以自由在互聯網上“沖浪”,低於這個年齡的青少年需要在獲得父母同意后才能上網。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項法律草案一經公布,便在歐洲社會引起強烈反響,點贊者有之,抨擊者亦有之,爭論的焦點在於如何才能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讓互聯網成為青少年成長的幫手,而非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惡魔。

  擬將上網年齡限定在16歲以上

  根據該委員會的有關聲明,這項法律草案是歐盟醞釀出台新的數據保護法的一部分,“為了適應大數據時代的需要,歐盟正在著手修訂原有的數據保護法律”。為了更好地保護廣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信息安全,歐盟很多立法者主張對青少年上網年齡設限,起初將法定上網年齡定在13歲以上,但在非正式通過這項草案的最后一刻,將上網門檻又提高至16歲。“這個年齡限制是歐盟標准,但歐盟各成員國可根據本國國情在13歲到16歲之間自行規定年齡限制。”

  據悉,4年前歐盟便開始著手制定這項法律。歐盟雖然一直對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隱私權保護格外重視,但在數字時代如何保護他們的信息安全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這就導致歐盟兒童在個人信息安全方面缺乏一個統一的保護傘。歐盟國家在保護青少年上網安全方面採取的措施主要有四種,分別為父母監管、網絡內容分級、舉報網絡不良信息和規定上網年齡限制。但由於對數字挑戰的認識不盡相同,歐盟各成員國的政策鬆緊不一。

  “歐盟的這項法律草案是效仿美國的一項相關法律。”歐洲議會議員瑪利亞·赫本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介紹,在數字化時代美國可謂是世界上保護未成年個人信息安全的先行者,美國於1998年便出台了兒童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禁止網絡服務提供商收集13歲以下青少年個人資料。盡管這項法律規定13歲以下青少年在父母同意后可以上網,但絕大多數網絡服務提供商仍然不敢接受這樣的申請,因為很難確定申請者是否真的得到了父母的允許,一旦因虛報授權而向13歲以下兒童提供網絡服務就會招來嚴厲懲處。

  歐盟這項法律草案稱,未滿16歲的孩子無法獨自辨別互聯網上的有害信息,也無法有效保護自己的信息安全,因此無法獨自承擔相應的行為責任,這就需要其父母等監護人的授權,否則其在網上處理數據就是非法的。由於很難完全監控青少年的上網行為,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需要提供個人信息的網絡服務,如電子郵箱、社交媒體等。根據該法案,不遵守這項法律規定的網絡服務提供商將會被課以全球年營業額4%的罰款。

  青少年是網上最為脆弱的群體

  據歐盟新聞門戶網站“歐盟觀察家”報道,雖然歐盟多數成員國規定,13歲以下兒童隻有在父母同意后才可以注冊郵箱、登錄社交媒體,但由於執法不嚴,一些網絡服務提供商還是向歐盟很多低於13歲的青少年敞開了大門。此次歐盟制定的這項法律草案就是要強化對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管理力度,為青少年身心發展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

  “盡管互聯網對所有的使用者都存在隱私權方面的風險,但相比之下,青少年是互聯網上最為脆弱的一個用戶群體。”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公民保護與安全研究所網絡安全專家斯蒂芬妮·肖德宏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有研究發現,歐盟11到12歲的青少年上網者中有一半不知道如何使用信息安全設置,自己的個人信息完全赤裸裸地暴露在網絡之上。盡管歐盟各成員國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但調查發現歐盟40%的青少年網絡用戶遭遇到下列風險之一:與從未謀面的人進行網聊,被動接觸到鼓勵厭食、吸毒乃至自殺的信息,看到自動彈出的色情、暴力內容網頁,被誘惑與網上接觸的人線下見面后被騙等。

  布魯塞爾的政府工作人員西格尼·奧卡斯對本報記者說,“現在的網絡上充斥著大量不良信息,很多組織和個人利用社交媒體引誘青少年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歐洲很多青少年就是因為受到了極端組織在網上的蠱惑,步入參加聖戰者組織的歧途,從而葬送了自己的人生。歐盟現在准備對青少年上網年齡設限,是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種極大保護,對於這種福澤后代的法規我舉雙手贊成,特別是對於我們這種孩子都還比較小的父母來說。”

  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是關鍵

  在很多人點贊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對這項法律草案持反對意見。歐洲一些組織和知名人士近日聯名向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提交一份請願書,呼吁歐盟政治家們不要限制青少年自由上網的權利,“青少年對知識充滿渴望,而互聯網就是一個知識的海洋,如果限制青少年上網,就是阻止他們獲得新的知識”。該請願書雖然也認為保護青少年個人網絡信息安全是必要的,但設定年齡限制是簡單而粗暴的,在實際操作層面也很難落實,因為隨著智能手機和便攜電腦的日益普及,很多青少年很容易在父母的視野之外上網。

  對這一法律草案抵制最賣力的是全球幾大網絡巨頭,如臉譜、谷歌、蘋果等,這些公司不僅在第一時間對該草案進行批評,而且正在瘋狂游說有關機構試圖阻止該草案獲得最終通過。目前這些科技公司認可的上網年齡下限是13歲,如果提高上網門檻將會大大削減其利潤。在數字時代長大的科技控青少年往往是社交網絡的早期用戶,社交網絡把這當作一個賣點來吸引廣告商。在法國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中,光是臉書就有230萬使用者。

  面對來自各方的聲音,歐洲議會代表、歐盟國家相關部長和歐盟委員會最近在布魯塞爾舉行了三方會議,再次研討這一法案及其如何具體實施。據悉,如果一切順利的話,該法案的最后文本可能在2016年年中面世,並要等到2018年,才有可能成為歐盟成員國各國的法律。

  “在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已成為人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限制青少年上網恐怕很難收到實效。當下更為關鍵的舉措還是要切實提高青少年的上網安全意識,從而加強自我保護。”肖德宏認為,很多青少年雖然喜歡上網,但還屬於“網盲”一族,即對網絡風險沒有任何防范意識,學校和家庭必須承擔起教育孩子有效應對數字時代新挑戰的重任,青少年隻有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在網絡世界規避風險。(駐比利時記者 任 彥 本報布魯塞爾1月4日電)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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