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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對電視劇《通則》不必恐慌

韓浩月
2016年03月04日07:47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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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電視劇《通則》不必恐慌

  日前有一份名為《電視劇內容制作通則》的文件被曝出。這份文件蓋了紅色印章,隻不過是蓋在文件末尾,而不是開頭,所以當不得紅頭文件來看,由它引起的恐慌心理也是不必要的。真按照《通則》“規定”百分百實施,那麼電視劇這種娛樂產品可以消失了。

  之所以給“規定”打上引號,是因為文件發布方不是具有硬性約束力的官方機構,而是行業組織,它更像是份自律要求。通則“規定”了那些不能出現在電視劇中的內容,比如同性戀、姐弟戀、未成年人早戀。這些是比較具體的,還有一些含糊的,比如危害社會公德、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閱讀整份《通則》,含糊其詞的“規定”居多。危害社會公德、違反法律法規等內容,當然不能拍,這是常識,就算拍了也有審查這一關。所以,《通則》中的“規定”多是老生常談。

  既然不是官方機構,就不能把這份《通則》中提及的建議當成規定來看待,電視劇制作方可以把它當成一份建議來進行參考,沒必要一片哀鴻,自己嚇唬自己。對於電視劇內容生產的管理,一向都有類似的要求,中國電視劇市場不照樣一片繁榮?

  《通則》中建議不要觸及的具體內容,在執行時有很大的難度,比如姐弟戀,任何言情劇隻要女主角年齡大於男主角,都可以劃歸姐弟戀范疇,難道因此言情劇的男主角就一定得比女主角的年齡大,否則《通則》起草方就可以向管理部門匯報要求該劇不得播出?再比如未成年人早戀,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算不算?如果純潔的童年情誼硬是被安上早戀的帽子,這也是無稽之談。

  了解了這些,電視劇從業者大可以把心放到肚子裡,該怎麼拍還怎麼拍,隻要電視劇的立意是好的,故事是好的,整體價值觀傾向是健康的,不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相關管理機構與行業組織就沒有理由干涉。電視劇是一個開放的市場,應該交予有創作能力和運營能力的人去施展功夫,而不是用繁瑣的要求封殺這個市場的活力。

  對電視劇進行評判,觀眾有發言權。一部電視劇在拍攝之前就被套牢了創作手腳,也難出蕩氣回腸的佳作。行業自律是好事,但自律不等於把自己管死。自律應該體現在行業的方方面面,比如購銷潛規則、收視率造假等,這些比呈現於千萬觀眾面前的內容更需要監管。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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