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誰——微信朋友圈中的自我呈現

■微信朋友圈只是微信所建構的網絡空間中的一個維度,在微信平台所建構的多維度網絡空間中,既有可以竊竊私語的臥室密談,也有會客廳裡的沙龍聚會,既有演講廳的高談闊論、各抒己見,也有廣場上的眾聲喧嘩,這些空間相互嵌套,人們甚至比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還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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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1950年代提出的“擬劇理論”認為,日常生活好比一個大型舞台,人們就好比舞台上的各色演員。在不同的表演中,人們在領會舞台情景的定義下,在社會劇本的要求下、在他人與自我的期待中,利用各種各樣的策略管理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印象,從而實現自己的目的。
在傳統的日常生活中,由於空間的區隔,表演的舞台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而在網絡世界中,這種限制不復存在。相較於其他社交媒介個人內容的公開性,微信朋友圈的大多數溝通發生在熟人之間,因此用戶在其中建立的形象將更直接地影響到現實生活中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這種虛擬空間與現實生活的高融合度使得人們格外重視自己在朋友圈中的形象。
作為微信用戶生力軍的青年群體,正處於自我意識突出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他們已經認識到自身整體形象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對他人的評價和看法非常敏感,既試圖通過存異來顯示自我,也希望求同與人與周圍環境達到一種平衡。
那麼,青年群體在朋友圈中是如何自我呈現的呢?
想象的觀眾:朋友還是自己?
戈夫曼認為,個體也許私下維護著他並不相信的行為准則,這只是出於一種真實的信念:有看不見的觀眾在場,他們會對背離這些准則的行為作出懲罰。多項研究也表明,社交網絡中存在著“想象中的觀眾”,用戶會針對這部分存在於自己腦海中的觀眾來調整和約束自己的自我呈現行為。
與其他社交網絡媒體的個人主頁面向大眾不同,微信朋友圈是建立在熟人基礎上的社交場景,用戶的好友通訊錄中基本上都是現實中的朋友、同學、親人等。因此,微信朋友圈是一個私密空間內的閉環交流,“好友驗証”等設置為這種閉環交流提供了保障,保証了交流雙方共同參與的同時,也限制了信息的傳播范圍。在這個相對私密的場所內,微信用戶對自己朋友圈的構成很清楚,其眼中“想象中的觀眾”就是與自己關系親密、互動頻繁的那部分人。
而在另一部分青年眼裡,“想象中的觀眾”就是“我”自己,“我”身兼導演、演員和觀眾三職,表現了強烈的自我意識。
微信朋友圈:既是前台也是后台
戈夫曼的“擬劇理論”中有一對重要概念即“前台”和“后台”,前者是人們表演的地方,后者是為前台表演做准備而不讓觀眾看到的地方。
“前台”包含“舞台設置”和“個人前台”兩大部分。在微信中,舞台設置就是微信這一軟件的各項界面和功能的集合,為人們的表演提供了舞台布景和表演道具。而微信中的個人前台,最主要的當屬朋友圈。在朋友圈裡,微信用戶可以利用文字、圖片、表情、視頻等各種符號裝備(sign-equipment)來進行前台表演。我和碩士研究生蘭娟的一項針對青年群體的訪談顯示,大部分受訪者都表示自己會花時間來更新朋友圈的封面照片,這些照片大多被賦予一定的意義並被認為是一種個性的展示。
“后台”與“前台”相對,是不讓觀眾看到的、限制觀眾與局外人進入的舞台部分。在后台,演員不必顧慮角色,不必去關注外表與形象上的限制,從而可以成為真正的自己。參照不同,微信中的后台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以微信的朋友圈界面作為前台,那麼朋友圈的編輯頁面就是與前台相對應的后台。用戶在發布某條狀態之前,會在這個編輯頁面組織語言、挑選圖片、發起定位等,准備完畢后,才會將狀態發到前台——朋友圈。如果以個人的現實生活作為前台,那麼有訪問權限設置的微信朋友圈就是相對於個人日常生活的后台,日常生活中不太會展現的那一面有時在微信上可以自由展現,平時不會說的話有時在微信上也可以暢所欲言。在這個意義上,微信朋友圈又成為青年真實情感宣泄、情緒展示的隱秘之地。
“合謀”的劇班
在日常生活中的許多互動背景下,若干參與者會以一個劇班的形式共同合作。如果把控制舞台設置的、在互動中更為積極主動的一方稱為表演劇班,那另一個觀看表演的劇班則可稱為觀眾(劇班),兩個劇班之間的互動可稱為戲劇互動。
在微信朋友圈中,當個體發布某條狀態時,可看作“一個人的劇班”在向觀眾進行表演。微信朋友圈的另一個特點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圈中的不同人組成不同的“圈子”,進而基於學緣、業緣和趣緣等,建立起以高信任度、忠誠、團結、互惠和自利為紐帶的親密關系,如同事、密友、某種興趣的共同愛好者等。他們組成一個個劇班,在微信朋友圈的日常狀態更新中上演一幕幕自我呈現的劇情。有時,劇班成員之間會使用一種非正式的、通常是無意識習得的姿勢和表情語言,來傳達共謀的舞台提示。
表演互動中還存在著“不協調角色”,這些角色既不是表演劇班,也不是觀眾,卻知道劇班的很多秘密和破壞性信息。在微信中,“不協調角色”們似乎都選擇三緘其口,和表演者或者劇班一起維持他們的前台形象。一般而言,“密友”都會置身事外,只是共鳴性地參加前台和后台區域的活動。偶爾的破壞行為對於“密友”來說,更像一種親近關系的體現。
其實,微信朋友圈只是微信所建構的網絡空間中的一個維度,在微信平台所建構的多維度網絡空間中,既有可以竊竊私語的臥室密談(朋友間的私聊),也有會客廳裡的沙龍聚會(朋友圈),既有演講廳的高談闊論、各抒己見(微信群),也有廣場上的眾聲喧嘩(公眾號),這些空間相互嵌套,人們在其間不停地轉變身份,切換角色,輾轉騰挪,它甚至比日常生活中我們扮演的角色還要多元和復雜。
我到底是誰?“微世界”中有“大社會”,它值得我們進一步探索。
(王玲寧,上海外國語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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