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轉新聞也要講大局守規范
(來源:西部學刊)
黨報轉新聞包括下級黨報轉上級黨報的新聞、上級黨報轉下級黨報的新聞和同級黨報之間互轉新聞。從所轉類別來看,有的是轉新聞事實,有的是轉新聞評論。轉的方式則有轉登原文、摘轉部分內容以及轉引某個事件、觀點,再以之為由頭展開評論。黨報轉新聞的動因多是由於認同所轉新聞的價值,或贊同文章的觀點。也有一些轉引是要借事說理,或表達對所轉事件的不同看法。無論如何轉,無論出於怎樣的動機轉,正確地轉新聞都有利於形成輿論強勢,因而是值得重視的輿論引導的一種手段。也正因為如此,轉新聞同樣需要有導向意識、大局意識,而且一定要嚴守相應的規范。
一、任何新聞事件都發生在多重時空中,受具體的時間、空間、社會環境、歷史條件的制約,而且,新聞事實具有相對性,一件事實在此時此地不是新聞,或不具有某些意義,但是在彼時彼地未必就不是新聞,未必不具有某些意義,這些是新聞的自然屬性。黨報在轉新聞時要摸清新聞的自然屬性。
2015年12月10日的《廣州日報》02版刊登了一篇題為《“駕照式”管理真能根治“大處方”?》的評論。文章開頭介紹說:
為讓醫生開藥更謹慎,重慶一醫院在全國首推“駕照式”管理醫生合理用藥制度。醫生的處方權就好比駕照,實行記分制,不合理用藥的醫生將受到扣分,一旦被扣滿12分,就可能受到降級、停崗等處罰。(12月9日《工人日報》)
——這表明《廣州日報》的新聞評論是針對前一天,即12月9日《工人日報》的新聞報道《重慶“駕照式”管理用藥制根治“大處方”》而評的。《工人日報》的報道開頭寫道:
“一個不留神,兩分就沒了,現在想來的確應該更謹慎!”重慶西南醫院年輕醫生王鵬(化名)12月6日在記者面前懊悔地說。他是該院在全國首推“駕照式”管理醫生合理用藥第三期培訓班學員,由於被記滿6分,他被停止處方權學習一周。
記者從該院了解到,與王鵬一道學習的共有11個科室的34名醫生。盡管有醫生覺得挺委屈,但大都認為“回爐有必要”。事實上,自實行“駕照式”合理用藥管理以來,該醫院被處記分告誡的有760人次,取消處方權1人,對75人暫停處方權參加培訓班,誡勉談話的科主任有3名。“記分卡”與醫師的任期考評、職稱晉升、年終獎懲直接挂鉤。
新聞接著用“駕照式”管理醫生合理用藥、每門診人次藥費大幅降低、給不合理用藥踩“急剎車”三個小標題比較全面地報道了新聞事件,毫不保留地肯定了“駕照式”管理的經驗。
《廣州日報》的評論接著寫道:
採用“駕照式”管理規范醫生合理用藥,處罰不合理用藥的醫生,聽起來很新鮮。扣分式的醫療管理創新,有著強烈的現實需求。以“駕照式”管理來約束醫生亂用藥,符合患者的殷切期盼。評論說,細看重慶這家醫院的詳盡扣分標准,也讓人覺得,“駕照式”扣分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廣州日報》的評論隨后提出了質疑:
事實上,無論是設立臨床藥劑組,還是採取技術手段,以及限制“藥流”,都不過是醫院的內部監管,能否真正斬斷利益鏈,處理不合理用藥的醫生,值得打個大大的問號。為何在政策頻出之下,醫療“大處方”至今仍難絕跡,原因正在於醫院或主管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大大削弱了監管與懲罰力度。
評論主張要依靠“駕照式”管理來根治醫生亂開藥、多開藥、長療程、大處方,需要鼓勵患者積極舉報不合理用藥,需要第三方機構來把關與認定。
《廣州日報》的評論在肯定了用“駕照式”管理來約束醫生亂用藥“符合患者的殷切期盼”,並認為“扣分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根治醫生亂開藥、多開藥、長療程、大處方,不能隻靠醫院的內部監管,還需要鼓勵患者積極舉報不合理用藥,需要第三方機構來把關與認定,“真正斬斷利益鏈”,醫院或主管部門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可見文章的作者比較敏銳,發現和提出的問題對完善“駕照式”管理有積極意義。
需要商榷的是:《廣州日報》評論的作者和編輯真的清楚發生在重慶的“駕照式”管理的來龍去脈嗎?真的了解《工人日報》所建構的新聞事實的自然屬性嗎?實際上早在2014年3月2日,《科技日報》就以《立規合理用藥,推進廉醫工程,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全國首推——“駕照式”計分嚴管醫師用藥》為題,對西南醫院的經驗作了報道,並獲得多家媒體的轉載。《科技日報》的報道在介紹該院推出“駕照式”管理的背景時說:“合理用藥是我們開年后實施廉醫工程的一項創新措施,它關系到患者的用藥安全和百姓福祉,也是我們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具體舉措。”[1]從《“駕照式”管理真能根治“大處方”?》的內容看,作者似乎並不了解重慶西南醫院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背景,而是在用廣州市的經驗、廣州人的認知,去否定《工人日報》報道的新聞價值,去質疑重慶西南醫院的“駕照式”管理。這是不是有些匆忙呢?《廣州日報》評論肯定了“駕照式”管理“符合患者的殷切期盼”,扣分管理也“具有可操作性”,但卻質疑說:“事實上,無論是設立臨床藥劑組,還是採取技術手段,以及限制‘藥流’,都不過是醫院的內部監管。”請問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只是一家醫院,她能做好“醫院的內部監管”,對此新聞評論沒有給予掌聲也就罷了,反而對其提出質疑,這公平嗎?可見評論的立論不夠清晰,內容和標題配合得也不是很好。
二、下級黨報轉上級黨報的新聞,重點要考慮所轉內容的指導性是不是很強﹔上級黨報轉下一級黨報的新聞,要考慮所轉事實是否典型,有沒有全局意義﹔同級黨報之間的轉登則要考慮所轉新聞有沒有現實的針對性。轉什麼,不轉什麼,必須導向正確,著眼大局。
2015年12月12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第 5 版刊登題了一篇題為《“駕照式”管理醫生用藥靠譜嗎?》的時事評論,其來源就是轉自2015年12月10日《廣州日報》的評論《“駕照式”管理真能根治“大處方”?》。
人民日報的轉引有三個問題值得商討:
一是該不該轉。《科技日報》的報道轉述了推出“駕照式”管理的背景是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具體舉措。包括人民網在內的多家媒體的報道都反映說人民群眾支持這一舉措,《工人日報》12月9日的報道也滿腔熱情地支持了西南醫院的改革,而《人民日報》的轉引留給讀者的印象是不支持該項改革。這裡有沒有導向問題?“駕照式”管理存在重大的、足以給全局帶來不良影響的問題因而需要轉登質疑文章嗎?
二是如果轉,該從哪裡轉。《人民日報》轉發新聞的標准是關注新聞價值,還是關注媒體的動態?理應是關注新聞的價值,而不是《廣州日報》的動態。如果是這樣,那為何不在此前轉登《科技日報》2014年3月2日的報道,或是轉登《工人日報》2015年12月9日的報道?即便是出於新聞時效的考慮,決定轉載《廣州日報》的評論,那也應該把《廣州日報》所評論的新聞事件——“駕照式”管理究竟是什麼交代清楚,因為《廣州日報》並沒有完整地介紹過該新聞事實。
三是在轉引時是否應該把《廣州日報》評論的標題修改為《“駕照式”管理醫生用藥靠譜嗎?》?《廣州日報》的評論質疑“大處方”涉及一條利益鏈,而“駕照式”管理隻能管住這條“利益鏈”的末端,要“根治”,還得改變“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不合理制度,需要第三方機構來把關與認定不合理用藥。《廣州日報》評論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沒有在肯定“駕照式”管理基本經驗的基礎上,提出進一步推進配套改革,以斬斷整個利益鏈,反而由於對未來的、系統的改革信心不足而走向了對已有的改革成果的質疑。但是《廣州日報》評論的本意絕不是諷刺“駕照式”管理不靠譜。因此,《人民日報》在轉發《廣州日報》的評論時將其標題由《“駕照式”管理真能根治“大處方”?》改為《“駕照式”管理醫生用藥靠譜嗎?》,就加重了《廣州日報》評論制造質疑的成分,從而改變了《廣州日報》評論的本意。
三、黨報之間轉新聞應清楚了解所轉新聞的全部內容和寫作、刊發背景,盡量轉一手新聞,慎轉二手新聞。摘轉新聞則要尊重原文的核心觀點和作者的本意,並注意尊重所轉作品的著作權。
2015年9月30日,《人民日報》評論版悅讀欄目刊出一篇評論,全文541字。文章如下:
別讓人生迷失在社交裡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中﹔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裡。
一滴水是清晰可見的,但是,當它融入水中,你還能找到那滴水嗎?同樣,一個有個性、有棱角、有愛好、有思想、有情感、有自我的人,如果迫切希望被別人接納,渴望合群,常常也會磨滅自己的棱角,隱藏自己的個性,屏蔽自己內心的聲音。馬克•吐溫說:“跟世界上所有的人一樣,我所暴露給世人的只是修剪過的、洒過香水的、精心美容過的公開意見,而把我私底下的意見謹慎小心地、聰明地遮蓋了起來。”
人們總是喜歡接納與自己相同的人,排斥與自己不相同的人。人們渴望被什麼樣的人群接納,就容易變成什麼樣的人。
但是,渴望被人群接納的心理常常會讓我們削尖腦袋,扭曲自己的個性,壓抑自己,甚至做違心的事情。最后,雖然被人群接納了,自我卻消失了。
在人群中消失了真實的自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人人都說假話,說違心的話,結果就會導致嚴重的非理性行為。
人與人群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走在鄉間小路上的人,他不用在乎別人的看法和目光,不用考慮自己的姿態和著裝﹔而在社交場中的人,很在乎自己給別人留下的印象,把真實的自己隱藏起來,按照別人喜歡的方式行動。
人需要社交,但不需要把自己的整個人生都變成社交。如果時時刻刻都在乎每個人的感受、想法、議論和評價,那麼,我們就會失去自我,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文章末尾加括號注釋說:(摘編自9月8日《廣州日報》,原題為《人最容易迷失在人群裡》),經查証,9月8日《廣州日報》上的《人最容易迷失在人群裡》刊登在每日閑情版。
讀完《廣州日報》上的評論,感覺開頭略顯突兀,缺少必要的緣起句子引導全文,遂有了文章是否被不當刪改的疑惑。在讀《人民日報》上的該文時,筆者就有了突兀的感覺,但因為《人民日報》上的文章是摘編的,“突兀”的原因比較好解釋。而在作為“摘編”源頭的《廣州日報》上又獲得突兀的感覺,就覺得有點不對了。於是筆者開始求証,結果有了新的發現。
先是發現有多家媒體、多個自媒體此前就刊登過同樣的內容。例如《人最容易迷失的地方是人群(深度好文)!》(http://wx.shenchuang.com/article/2015-05-07/962835.html)網址顯示,文章上網的時間是5月7號,比《廣州日報》早發4個月。文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
“英國作家道格拉斯•亞當斯有一句廣為流傳的名言:“人是很麻煩的。”這是一句大實話。一方面我們必須與人交往,這樣才能滿足愛與被愛的需求,滿足對尊重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人又像地獄,當你一步踏入,便會深陷進去。你本想親近別人卻遭到了疏遠﹔你本想得到肯定卻招致了否定﹔你本想獲得尊重卻自取其辱……當這種情形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還知道自己是誰嗎?你還敢相信別人嗎?你還能找到真實的自己嗎?你還知道自己的最高目標是自我實現嗎?你是選擇逃避,還是選擇堅守?你是選擇壓抑自己、迎合別人,還是勇敢地接納真實的自己?你是放棄真實的自己,活給別人看,還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他們的呢?
一些讀書網站此前也刊登過這篇文章。例如,筆者在“鳳凰讀書”上就讀到了《人最容易迷失的地方不是深山老林,而是人群》一文,題下記載的刊發時間是“2015-04-08 10:38:42”,其標注的文章來源是鳳凰讀書,“作者:廖之坤”。文章的末尾注釋說:“本文摘自廖之坤《活著不是給別人看的》/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14-6。”[2]
求証到此,我們就有些失望了。理由是:
1.《報紙出版管理規定》要求,“報紙發表新聞報道,必須刊載作者的真實姓名。”①《廣州日報》刊登的《人最容易迷失在人群裡》沒有清晰標注文章來源,所標注的作者姓名,有故意混淆摘編文章和作者專門來稿的嫌疑,對著作出版單位不夠尊重,版權意識薄弱。
2.《廣州日報》在摘編《人最容易迷失在人群裡》時沒能完整摘錄一個邏輯篇章,導致讀者閱讀時有突兀感,對作者的勞動顯得不夠尊重。
3.正是《廣州日報》的不當摘編,導致《人民日報》評論版悅讀欄目2015年9月30日刊出的《別讓人生迷失在社交裡》失之於“轉摘”,以“轉摘”替代“摘編”正是我們需要反對的編輯文風和作風。
4.上述稿件由翻炒網上舊聞而成,暴露出編輯的時效意識、品牌意識、讀者意識還不是很強。
至於兩家報社是否向著作權人支付了稿酬,報社也都沒有交代。
2016年2月22日,有人發布微博,稱廣州某報大篇幅抄襲其個人微信公眾號的原創文章,而涉事媒體和記者“堅持認為不是抄襲”。25日,新華每日電訊發表評論員文章稱,正規媒體開始抄襲自媒體文章,是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3]該糾紛也再次警示我們,增強導向意識,規范轉新聞的流程,是各級黨報“適應形勢發展積極改革創新,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容忽視的一項任務。
注釋:
①見新聞出版總署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發布,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的《報紙出版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
參考文獻:
[1]高啟民,馮毅.“駕照式”計分嚴管醫師用藥[N].科技日報,2014-03-02.
[2]廖之坤.人最容易迷失的地方不是深山老林,而是人群[EB/OL].鳳凰網讀書頻道,
http://book.ifeng.com/a/20150408/13958_0.shtml?_share=weixin&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3]易艷剛.慎當自媒體的“搬運工”[EB/OL].新華網新華每日電訊,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6-02/25/c_135128492.htm.
(作者是廣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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