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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訪談節目主持人准備期的角色定位

——從北京新聞廣播《警法在線》節目主持說起

高婷
2016年04月21日15:26 | 來源: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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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播電台針對熱點新聞事件做法律分析直播訪談中,主持人身份具有多重性:新聞話題的篩選者、話題切入角度的操刀者、訪談嘉賓的邀請者,還有直播中的節奏把握者、方向引導者。

在北京廣播電台的體系下,直播訪談節目的主持人,絕大多數都是採編播一體化的全能型選手,從話題的初選、敲定,節目角度的確立,到嘉賓的篩選、訪談提綱的擬定,再到節目相關音響素材的制作、直播時現場節奏的把控等環節,都是由主持人一個人來完成的。“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基於這樣的運作模式,直播環節的幾十分鐘,其實僅僅是整個主持人工作中最少的部分,同時也是最終見到效果的部分。制作一期從法律視角剖析新聞熱點事件的廣播直播訪談節目,主持人在准備階段的身份定位直接影響節目的最終效果。

依據制作《警法在線》節目多年的經驗,筆者認為,主持人在准備節目過程中,至少需要從主持人與新聞事件的關系、主持人和嘉賓的關系兩個方面考慮自己的定位。

一、主持人和新聞事件的關系

主持人首先是新聞事件信息的搜集者、觀察者、梳理者、分析者、判斷者。在北京廣播電台的體系中,主持人需要自己發掘選題。自媒體的蓬勃出現使得新聞來源從原先的靠線人、靠報紙、靠雜志變成了更多地依賴網絡媒體。這也正契合了自媒體時代的要求。但是,無處不在的海量信息中,什麼才是真的新聞?網上信息的發布者、轉發者沒有受過正規訓練,經過網上短時間迅速發酵而成的熱點,哪些才是事實真相?在尋找選題的過程中,主持人就要像一隻受過新聞敏感性訓練的獵犬,必須要有靈敏的鼻子去發現,清晰的頭腦去分辨,豐富的生活常識幫助辨別信息的真偽。

在李某某涉嫌強奸案發生后,《警法在線》節目持續關注並多次將其作為訪談話題。2013年8月28日,北京海澱法院審理這個案件,在進入法律程序之前,部分當事人及代理人就已經利用公眾對名人家庭和性犯罪案件的興趣通過自媒體進行了大規模的信息發布。自媒體和傳統媒體一時間接收並傳播大量的信息,比如楊某某(被害人)的身份是否是小姐,李某某是否有強大的家庭背景,各種夾雜著不同目的的真假信息一再被強力爆料,受眾的好奇心一再被挑動。

對這樣一起熱點事件,搜集信息是基礎。在網絡時代這並不困難,對眾多信息進行梳理、分析,是主持人判斷新聞信息的重要步驟。主持人首先需要盡可能多地了解涉及事件的信息。網絡上鋪天蓋地的信息需要瀏覽,專業群體線上線下的討論、內部線人的消息都不能錯過。在廣泛閱覽之后,要形成自己的初步判斷,找到新聞事件的關鍵點。對於李某某涉嫌強奸案,什麼是事件的關鍵?如果對法律不了解,那麼涉案者的家庭背景、李某某父母的情感八卦、被害人身份等普通民眾關注的熱點就會干擾主持人對節目的把握。因為這些信息與案件法律事實的判斷沒有直接關聯。李某某是否違背被害人楊某某的意志和他人一起強奸楊某某,這一法律事實能否被認定,才是事件的關鍵。主持人明了了這一點,才可以在節目的准備過程中不被所謂的熱點帶跑。在明晰了新聞事件的關鍵點之后,《警法在線》節目很快做了“李某某案的本質到底是什麼”的訪談。

隨著李某某強奸案本身的發展,這起案件另一個與眾不同之處也漸漸凸顯。因為涉及未成年人保護以及被害人隱私,所以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案件不能公開審理,而這也驅使受眾的好奇心加碼,謠言升級。同時,從受眾對事件的關注度以及各方面的輿情來看,也有一種“呼聲”認為這麼高度受到關注的案子,又涉及到名人,民眾應當享有知情權。在這種情況下,《警法在線》隨即做了一期主題為“李某某案庭審不公開,是守法還是違法”的節目。

在開庭之后,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刻意巧借名目把涉及被告及被害人隱私的庭審記錄對外公布,公然違反了法律,也使得案件的后續發展形成了一個新的熱點。當受眾通過各種資訊平台得到這樣的訊息,依照自己的解讀判斷強奸是否構成時,節目主持人要看到熱鬧之中的要害——對外散布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的庭審筆錄,惡意泄露被害人隱私,披露涉案未成年人信息,這種惡劣行為是對社會更深的傷害。於是《警法在線》節目立即做了一期“李某某案,更大的受害者是誰”的訪談,使案件值得關注的意義更加深化。

二、主持人和嘉賓的關系

主持人對信息的充分佔有和理性梳理與分析,並非一人之力。尤其是在需要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對事件進行判斷時,經常要借助外力,才能將事件剖析得更透徹,將節目制作得更有深度。訪談節目的外力常常是節目的嘉賓。主持人是嘉賓的邀請者、選擇者,也是嘉賓的朋友和傾聽者。對於直播訪談節目,選擇嘉賓非常重要,選對了嘉賓,節目便成功了一半。在准備節目階段,主持人和嘉賓是什麼關系呢?

(一)主持人是嘉賓的邀請者

從形式上看,主持人在准備階段是嘉賓的邀請者,有相當的選擇權。向哪位嘉賓發出邀請,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主持人的手裡。在《警法在線》節目中,在嘉賓的選擇上,考量的第一要素就是嘉賓的法律專業程度。例如2016年年初的一條熱點新聞:南昌12歲男孩兒退學打LOL(英雄聯盟)賺錢。主持人梳理了各方消息源的報道之后,發現這個簡單的話題僅僅從法律層面來講,就涉及很多角度。首先,未成年人退學賺錢,家長、學校有沒有權力准許?這涉及到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問題、家長和學校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問題,觸碰到很多具體的法律點及法律規定。不僅如此,能夠讓孩子月入斗金的電游工作,不是孩子一個人在家玩兒電游,而是有專門的工作室為孩子提供“打電游”服務,提供場所,提供和電游粉絲線上線下的互動機會。這樣的工作室和孩子之間是什麼關系?這牽涉到兩者的法律關系界定: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代理關系還是有其他可能?少年之所以一再被大眾媒體關注,還有一個新聞點,就是“被簽王思聰旗下”,誰代表男孩兒來簽,簽了什麼,是否合法等問題更涉及到新興行業現行模式中的其他法律問題。

當主持人依據對新聞線索的梳理分析,初步確定了邀請嘉賓后,在准備節目階段,主持人和嘉賓深度溝通,對主持人擴展思路、深入挖掘新聞內涵和社會意義,有莫大的幫助。在南昌男孩退學打電游的選題中,因為主持人和嘉賓的有效溝通,節目的立足點從單純對事件法律層面的分析,豐富到了對新興行業法律關系的梳理,延伸到“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到底什麼是短視,什麼是有眼光”的價值判斷,深化到“教育最終的目標是‘變現’‘做人’,還是其他”的問題探討,提升了節目的高度和深度。

(二)主持人是嘉賓的朋友

直播沒有修改的可能性,新聞要准確,法律要嚴謹。這幾點湊到一起,對很多沒有太多直播經驗的專業人士而言,把直播做好的難度是很大的。哪怕他們已經是全國本行業的翹楚,在直播面前,還是有所顧慮。有些嘉賓在節目准備階段會寫好幾千甚至上萬字的文稿,以備直播時念稿用。面對這樣的情況,主持人應該在准備節目階段主動和那些缺少直播訪談經驗的嘉賓溝通,像朋友一樣,給嘉賓講解在直播訪談前如何做准備、直播時應當怎樣表達,以達到較好的節目效果。

在直播節目的眾多禁忌中,“嘉賓念稿”是第一大忌諱。當嘉賓想要通過念稿完成直播的時候,主持人應該及時予以糾正和指導。首先,要讓嘉賓了解自己的語速,從而明確自己的發言時間,以更好地把握節目的節奏。其次,要讓嘉賓知曉直播中主持人會針對哪些法律關鍵點進行提問以及提問的具體問題,使嘉賓提前做好回答的准備,協調好每一個問題回答的時間。再次,要讓嘉賓明晰直播訪談節目的特性及魅力,教會嘉賓做直播時的談話技巧,幫助嘉賓調節好心態,更加自如地發表見解,使節目更加自然、流暢。如此一來,嘉賓會在主持人的引導下,擺脫念稿的方式,更好地發揮節目參與者的作用。

三、結語

直播是一種靈活生動的表現形式,可以將信息不加修飾地體現出來。但是,直播的難度要比錄播大很多,因此,為避免出現播出事故,直播對主持人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在直播節目的籌備階段,主持人一方面要廣泛收集並厘清新聞事件的來龍去脈,深挖新聞事件中的關鍵點和事件背后的深度涵義﹔另一方面,要處理好與嘉賓的關系,在嘉賓選擇上,既要考慮嘉賓的專業能力,也要考量嘉賓在直播節目中的表現,站在做好直播的角度,調節不足,盡最大可能為直播打下堅實的基礎。

(作者單位:北京人民廣播電台)

(責編:王妍(實習)、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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