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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微博媒介暴力的圈子式傳播

苟雨露 周  麗
2016年05月31日11:15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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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微博憑借它的“短、平、快”等獨特優勢形成了特殊的輿論場,是公民表達輿論的新平台。它在公民表達意見、行使監督權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但同時微博中也充斥著互罵、人肉搜索等暴力現象,這是新平台之上的媒介暴力。微博媒介暴力的圈子式傳播有以多壓少、以強壓弱、以大壓小三種表現形式,使得微博媒介暴力的危害更集中、速度更快。筆者從用戶、輿論領袖、微博運營商和法律四個角度得出微博媒介暴力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微博﹔暴力﹔圈子﹔傳播

2016年春晚開播前夕,因為春晚導演組沒有邀請六小齡童上春晚而引起了網友的強烈反抗,半天的時間六小齡童的微博粉絲增長了將近一百萬,央視春晚以及總導演的微博在幾個小時內被網友們霸屏,呼吁讓六小齡童上春晚,並且開啟以六小齡童為話題的討論。在沒有得到春晚的回應后,網友們從最初的請求到后期的謾罵、侮辱。甚至認為不請六小齡童是春晚最大的失誤,最終發起抵制春晚、不看春晚的言論,迫使央視春晚微博最終關閉了評論功能。

原本微博的興起是給公眾提供了一個自由表達的場所,在反應民情民意、提供信息、進行輿論監督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自媒體高度發達的今天,卻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微博暴力。微博中開始頻繁出現謾罵、質疑、指責的評論。本文將針對微博暴力的圈子式傳播來進行分析。

一、微博暴力概述

1.微博暴力的概念。媒介暴力是指大眾媒介作為實施者所施加的暴力行為,大眾媒介利用其特殊身份尤其是傳播方面的強勢對受眾造成傷害[1]。微博暴力則是媒介暴力的分支,是指用戶在使用微博傳播信息、發表評論的過程中,因話語權和影響力存在差異,掌握較強話語權的用戶利用自身優勢,在微博上對另一微博用戶或者不用微博的人所進行的攻擊或者壓制,從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暴力傷害[2]。

2.圈子的概念。在微博中,存在著一個個不閉合的圈子。圈子是指因某一共同興趣、共同方向、統一觀點而聚集在一起的,並且互相為好友的,目標一致的維護圈子中的人的集合。它有著不穩定、不成熟的特性,並且隨時都可能再組建。

微博的圈子分為私密圈子、半公開圈子以及全公開圈子。前兩者屬於私人圈子,是個人用戶閉環交流圈,以用戶自身為中心,沒有互相添加好友的陌生人是無法進入這個圈子的,並且在這個圈子中所發的信息隻可以評論不可以轉發的。

后者屬於公共圈子,是公開發表的傳播圈,發表的信息是處於公開狀態的,沒有添加的好友也可以在這個用戶的微博平台看到這條信息,並且可以進行評論和轉發。

二、微博暴力的表現形式

微博暴力的主要傳播方式是圈子與圈子之間的交互式傳播,你接受到圈子之外的消息,多數是由你同一圈子中的好友傳遞給你的,並且促使你繼續向外傳播。這樣的傳播方式會形成三種微博暴力的表現形式:以多壓少、以強壓弱、以大壓小。

1.以多壓少。2014年11月30日,一名網名為“Neuuuuuuu uuuuuuuuuuuu-神經元”(以下簡稱神經元)的網友在微博直播自殺過程,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11月29日,該網友在微博上透露出網戀失敗想要自殺的念頭,經網友勸解后平穩了下來。30日一早網友“神經元”再次發微博要去買安眠藥和碳,並在當天早上7時許開始微博直播自殺過程,當即就有網友微博評論@平安瀘州報警,就在警方接警后全力尋找營救時,微博上的網友開始對其自殺的真假之爭越演越烈,有不少網友對其進行言語攻擊,甚至有網友留言讓他快點死。30日下午,瀘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瀘州証實此事,自殺的網友為曾某某,已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實上從心理層面看,發出直播自殺其實是求救,卻遭遇到暴力[3]。在“神經元”被確認死亡后,仍有很多網友在爭論消息的真假,並且針對他因情自殺的緣由而繼續進行攻擊,多數網友表示不能原諒這樣的自殺原因,但實則在警方后面的調查中得知該網友因為家庭因素,性格孤僻並有厭世情緒,可以說,網戀的失敗只是其自殺的導火索,但並不是所有的原因。

而網友在對這件事情了解不深的情況下,妄自認為自己說了解的就是真相,並大肆傳播,網友“神經元”在整個直播的過程中遭受到大量網友的言語攻擊,並且有大量網友認為他是在借此炒作出名。在“神經元”臨死前最后的微博中寫道,受不了網友們的猜測,隻能用死亡來証明,他的死亡是眾多網友聯手逼迫的結果。

2.以強壓弱。2012年 ,網名為“魯若晴”的青島女孩在微博上直播她在治療白血病的過程,在大V“作業本”轉發后迅速傳遍微博,其樂觀的精神得到網友的贊賞。5月21日,魯若晴突然刪除所有微博,消失在網絡中。網民開始猜測和質疑這是一場炒作,是利用網友的關注來盈利。5月22日,《魯中晨報》記者去“魯若晴”微博中所說的醫院求証,院方表示沒有收治過相似病例的患者,更加深了網友對這件事情的懷疑。在這個過程中,網友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已經超出了事件本身,微博上的質疑、攻擊、謾罵甚囂直上。並且對其前男友展開人肉搜索,揭秘隱私和曝光她的私人生活,更有網友直接通過人肉搜索出聯系方式,直接對當事人進行各種騷擾。

隨著微博被廣泛使用,微博中的輿論領袖也日益增加,輿論領袖不負責任的行為會加大這種微博暴力。微博輿論領袖表現為經常接觸大眾媒介,對相關領域有主觀興趣,同時更關注與自身素質相關的媒介內容[4],因為輿論領袖的強大影響力和強大的粉絲數量,在傳播暴力的時候就會有更多的傳播范圍,傳播力度更強大,從而使得微博媒介暴力危害進一步擴大。

3.以大壓小。圈子是群體的集合體,而個人在微博這個世界中是獨立的個體存在的,當圈子和個體發生碰撞的時候就會產生兩種結果,要麼爆發沖突、要麼沉默的螺旋。

當一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而當你的看法和大眾相同時就會形成一個圈子,而當你的看法和大眾不同時就會形成個體。微博用戶本身有很大的獨立性,並且也是樂於發表自己觀點,所以當他的觀點和某個圈子的觀點不同的時候就會發生沖突。

而另一種則會變為沉默的螺旋,一旦有個體的觀點和群體發生爭執則會使得和這個個體有相似觀點的少數用戶都不會再繼續發表觀點,使得一個問題成一邊倒的趨勢。

例如在2014年的上海跨年夜,因有人從高空中撒錢而引起了一些慌亂,網友卻將這件事情和最后發生的群體踩踏事件相聯系,認為踩踏事件發生的源頭就是因為有女子從樓上撒錢。這樣的消息一經發出立即吸引了大量的網友跟風,網友紛紛到這名被人肉搜索出來的女子微博下評論攻擊她,並且人肉出她的住址等到她家中要求還命等等行為,嚴重影響了這名女子的正常生活,同時在微博中呼吁要理智看待,不要冤枉別人的少量言論發出者而被網友圍攻。最終這名女子隻有選擇報警的方式來解決這件事情。

三、圈子式傳播的危害

1.危害更集中。圈子式的傳播首先就是在一個圈子內部進行傳播,並且在傳播的同時統一相同的意見。在對微博暴力傳播時,一個圈子內的暴力會更集中、更一致,而不是分散開來的。正因為如此集中的力度會更加強大,重拳出擊。這種情況下,受害者所承受的傷害也會更重,並且會直接傷害到受害者。

2.危害速度更快。圈子式的傳播不同於一般的單個一對一的傳播,而是一個圈子對另一個圈子的傳播,是成倍數的增長和傳播。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將暴力的范圍擴充到很大。2013年5月24日網友“空游無依”的一條微博引發熱議。他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看到有人用中文刻“丁錦昊到此一游”,將其拍成圖片發在了微博上,而這條微博在短時間被轉發十萬余次,並人肉將其揪出后對其造成了實際的傷害。

四、微博暴力的應對措施

1.提高微博用戶的媒介素質。微博使用的人數眾多,錯綜復雜,不可能進行統一的管理,而且微博的用戶也是微博媒介暴力的最主要的主體,即是施暴者又是受害者,可以說微博的用戶是媒介暴力的根源,所以從根源做起才是防止微博媒介暴力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平時的素質教育中,應多加強對媒介素養的培養。在我國很多大學中都有開這類學科的公開課,但是這遠遠不夠。因為信息技術的普及,初高中生使用微博的數量是很龐大的,所以應當將媒介素養的教育進入小學,從最開始接觸教育時,從最簡單最基本的培養,讓每一接觸微博的人可以更好地對待微博。

2.輿論領袖應起正面作用。現如今在微博上,輿論領袖也是一個發展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對信息敏感的人投身到微博這個容易發展的平台。輿論領袖的范圍也慢慢擴大,他們有更多的責任將微博的走向引至積極向上的方向,積極主動地解決微博中的一些問題,做出正確的正面引導。

公共人物要有更多的公共責任,應當正向引導微博。微博是一個傳播速度極快的平台,作為輿論領袖應該讓正面的消息傳得更廣,讓錯誤的消息快速阻擋。

3.微博運營商加強把關。微博運營商在用戶發表消息的時候應該加強把關,一些不太真實的容易引起爭執的觀點應該加以留意,一旦出現問題要快速解決。也可以通過微博實名制或者是微博信譽度的累積,留意標記,次數過多時就要對這樣的人進行調查,查清緣由該處理的絕對不能放過。

4.法律與微博相結合。我國現存的法規依據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但這些都是針對於這個互聯網的,微博有它自己的特性,所以有關部門應該調適法律韌性,結合微博自身特點,制訂法律規范,來約束微博的信息傳播,以保証用戶在微博中既能被保証言論自由的權力,又能對一些錯誤的、侮辱的、虛假的、過激的言論加以限制。

當然在對媒介這方面的法律規定,一定要遵循媒介傳播的規律,否則則是一條無用的法律。所以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要考慮這些方面,不能統一僵化,要追其根源,通過法律讓用戶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不能讓言論自由持續被濫用下去。

參考文獻:

[1] 馬小璐,蒲蒔,鄭少雲,陳琦.媒介暴力問題研究筆談:關於媒介暴力的界定[J].今傳媒,2007(3).

[2] 張薇薇.微博暴力中的倫理道德審判——“以微博抗癌女孩魯若晴事件”為例[J].東南傳播,2012(12).

[3] 瀘州19歲少年微博直播自殺疑因“為情所困”[EB/OL].新華網,2014-12-01.

[4] 黃曉鐘.傳播學關鍵術語釋語[M].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5. 

(責編:王妍(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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