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再審快播公司天價罰款案 庭審爭議四焦點
今天,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6億罰款一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4個小時的庭審中,雙方圍繞“行政處罰主體資格是否具備、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快播侵權行為是否侵犯公眾利益、處罰金額是否適當”等焦點進行激烈辯論。
2014年3月18日,騰訊公司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稱,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請求予以查處。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為快播公司構成侵權行為,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公共利益,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並決定對其處以26014.8萬元的罰款。
面對天價罰單,快播公司向廣東省版權局申請行政復議未果后,選擇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薄公堂。此案一審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駁回了快播公司的訴訟請求。
不服一審判決,快播公司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事項無行政處罰職權、行政程序違法以及行政處罰的依據不足、行政處罰的數額不當等為由,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在今天的庭審現場,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四點,包括: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是否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快播侵權行為是否侵犯公眾利益、處罰金額是否適當。
上訴人、快播公司代理人認為,深圳市市場質量監督局不具有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對快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該由著作權行政機關也就是知識產權局來作出。並且,在執法的過程中,市場質量監督局在受理送達、証據調取、聽証通知、執法人員行政資格等幾個方面都存在明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
被上訴人深圳市市場質量監督局則表示,知識產權局隸屬於市監局,其是適格、合法的行政處罰主體,而執法程序並無瑕疵。快播公司還認為,作為一家網絡服務提供商,快播公司不涉及侵害公共利益,小網站的侵權行為與快播無關。對此,原審第三人騰訊公司代理人認為,快播在一年內播放和使用了整個視頻行業絕大多數權利人的版權內容,侵權的范圍包括但不限於騰訊的內容,其侵權模式不是針對騰訊一家,是針對所有權利人和主管機關的,是典型的損害公共利益行為。
對於2.6億元的天價罰金是否合適,快播公司認為,該案行政處罰金額只是以第三人提交的合同金額簡單相加計算得出,2.6億元的行政處罰已遠遠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范圍。被上訴人則認為,行政處罰是依據查明的有置換、分銷的13部作品的價格來確定的非法獲利金額,被侵權的作品市場中間價格8000多萬元。法律規定,非法經營額5萬以上的可以處1倍以上5倍以下的處罰金額,最終處以中間檔3倍的處罰金額合理適當。而且,快播公司明知侵權,仍然對涉案作品進行搜索排列,主觀惡意,應給予巨額處罰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武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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